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16323630" ["articleid"]=> string(6) "747597" ["chaptername"]=> string(32) "第1章 小替身闹脾气了。" ["content"]=> string(11559) "

天空灰沉沉,霉潮的空气里似有一阵一阵腐臭的味道夹杂着腥臊的血味传来,令人作呕。

地面残尸骸骨血腥可怖。

梅千鹤下意识后退一步捂住鼻子,紧接着画面一转,眼前出现一间二十多平米大的浴室,靠窗处有一口大浴缸,以及一个模糊的人影。

那人是个男人,双手虔诚而珍重地捧着一个类似骨灰盒的东西,缓缓地躺在浴缸里。

浴缸里的水很奇怪,是黑色的,随着男人入水的动作,原本平静的表面一接触到皮肤便像遇到了火星的油,滋滋滋滋地开始沸腾。

梅千鹤像被吊在半空中不上不下,心里梗着一口气,说不上来的焦急和难受。

然而男人却像毫无所觉,仍旧抱着那罐骨灰盒,脸上带着甜蜜的笑意。

是的,笑意。

梅千鹤的心脏在那一刻像被铁爪狠狠地揪着,巨大的愤怒在胸腔里肆无忌惮的冲撞。

突然,那个男人像听到了什么,仰头朝他的方向看过来,神色茫然无助,唇瓣蠕动了下。

“鹤鹤……救我……”

梅千鹤五脏六腑被火灼烧过的疼痛,他大声吼了句什么,便失控般冲过去……

然而身体内却传来一股摧枯拉朽之力,硬将他死死拖拽着落向无边无际的黑暗。

黑暗里似有无数看不见的巨石在积压着他的脑袋,又像有无数锋利的刀片在脑髓里一遍一遍的磨……

那是一种很难去形容的痛苦,可梅千鹤却奇异地生出一股决不能认输的信念感,他死命地咬着牙忍受,不知时间流逝了多久,终于,遥远天际露出一抹白,晨光熹微。

梅千鹤茫然的醒来,他记得自己似乎做了个梦,可是关于梦的内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只随便一想,脑袋便像被重鼓锤打似的发疼,身上也一阵热一阵冷,最离奇的是膝盖处,一阵阵的抽痛。

他呼了口气不再去想那劳什子梦,环目四顾,发现自己置身于冰天雪地中,周围的建筑与绿植皆铺着一层雪,不难看出此处地理位置的优越豪迈。

离奇的是,他的脑袋里多了段朦朦胧胧的记忆,好像是另一个人的记忆。

梅千鹤非常合时宜的想到“穿书”这个词。

不知为何,他的心里竟然毫不惊讶。不免觉得有些好笑。他跌跌撞撞走出雪地,先去附近医院挂了号。

膝盖受伤很严重,医生上完药,严肃批评他以后不可进行危险的活动。梅千鹤躺在病床上,整理原主的记忆,然后毫不犹豫地联系地产经纪人,当天下午就租了一套一居室,拄着拐杖直接入住。

他百无聊赖的躺在小出租屋里,随手从床头拿了本书翻开,一边在脑子琢磨着这本名叫《最爱》——大概可以概括为狗血到天际的替身与白月光BL向小说。

这本书他只在小时候随手翻过,但由于年代过于久远,已然记不清书里的内容了。

直到十八岁,他拍戏时威亚不慎松脱从高空坠下,昏迷了足足七个月才醒来,也不知道为什么,醒来后他突然没有缘由地想起那本书。

结合原主模糊的记忆,梅千鹤对原主的人生有了大致的了解:

高中就读于某私立高中,十七岁与男主攻相遇,考取了他们那一届的省高考状元,大一入学前与男主攻相恋,大四第一次分手,此后原主与主角攻三分三合。在与男主攻相恋的时间里,原主屡次因替身身份被辱,被对家陷害,心上人却次次冷眼旁观,甚至在他威胁到白月光的时候出手帮白月光抢他的资源。最后在主角攻受举行婚礼的那天,回到了最初认识男主攻的地方。

然后,死了。

书中的描写和和记忆都很模糊,梅千鹤神色怔然,竟然有种诡异的共情感。不过他从没爱过人,不知爱情食人魂骨究竟是什么滋味,能让人不顾一切,放下所有。

反正他是不可能为谁做到这种地步的。

梅千鹤把这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归结于剧本综合症,毕竟他是个演员,还是个事业狂。

“咳咳咳……”

一时之间忘了自己还生着病,梅千鹤放下书,拄着拐杖走到书桌前,就着矿泉水吃药。医院的医生大手笔,一顿药开了十几粒,梅千鹤皱着眉头倒了杯温水,把手心的药分几次咽下去。

喉间残存药物的味道,肚子也饿的咕咕叫,他懒得做饭,也等不得外卖,只好煮碗面吃。

锅里沸水蒸腾,烟气缭绕。

梅千鹤透过朦胧白雾,目光穿过窗户,看见外面灯火游龙走蛇,鳞次栉比,参差不齐的灌木银装素裹,而狂风扔在肆虐,鹅毛般大雪压在枝头,地上积雪足有三尺之厚。

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穿越。可是当他无缘无故在这个身体里醒来的时候,却无比清晰的明白自己穿书了。

可是很奇怪,原主至今不过二十二岁,可他脑子里却走马观花闪过原主一生的经历。而那些经历,对梅千鹤来说,又像雾里看花,始终蒙着一层雾罩,梅千鹤清楚地知道原主经历过的一切,可当他具体道某一件事情上时,却是一片朦胧。

梅千鹤挑眉,动作悠闲的捞起锅中的面条,依次放入酱油醋榨菜等调料。

客厅里,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梅千鹤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是男主攻的电话。

他随手按了静音,重新把手机丢回桌面,回到厨房继续拌面。等他忙完手里的活,手机铃声早就停了。

说实话,梅千鹤还是挺喜欢原主的性格的,虽然是个小结巴,却通过坚毅的努力让自己说话与旁人无异,对待感情至真至诚,敢爱也敢恨,唯一遗憾的是,过于相信男主攻对他的感情,分分合合,却没能善终。

也不知道原主哪里来的自信。

不过按照原主的性格,若是他知道自己最后的结局,大概也不会那么自信了。

梅千鹤想到自己在雪地里醒来的样子,苦笑着摇头叹息,原主大概已经死在冰天雪地里,没有挥剑斩情丝的机会了。

不过没关系,原主做不到的事,梅千鹤可以。

梅千鹤将调料与面条搅拌,挑起一簇在筷尖绕了两圈,斯条慢理地吃完了一碗面。

“叮铃铃……”

梅千鹤从面碗里抬起头,瞥了眼手机,见是外市的陌生号码,犹豫了下,在响铃第二次响起的时候接了起来。

对面的人没有说话,数千公里外的风声从听筒里灌进来,气氛有点诡异。

“你好?”梅千鹤试探着问了声。

又过了许久,梅千鹤听见对面的人声音沙哑哽咽,无比温软道:

“鹤鹤……我好想你啊。”

对面人的声线都在颤抖,杂糅在呼啸的风声中,听起来有点低哑急切、激动、惊喜、依恋,害怕、还有些不敢置信和浓浓的悲伤……

梅千鹤只看看听清了后面几个字。

“你是?”

“嘟嘟……”

应该是打错了吧,梅千鹤想。他觉得有些好笑,没有将这个电话放在心上。

此时对他而言最重要的是休养生息,关机,上床,睡觉。

————

徐斯奎去国外出差回来,刚进屋就听管家说余千鹤生病了。

“怎么会生病?”他不解的问,随手把大衣挂在衣架上,陈嫂给他倒了杯热茶暖胃。

管家年纪大了,跟在他后面步履缓慢。

闻言抬眼看他一眼,没什么表情,公事公办道,“您昨夜把余先生交给金副总处理,金副总让保镖把余先生摁在雪地里跪了一宿。”

“你说什么?”徐斯奎喝水的动作一滞,下意识问道,“我怎么会把鹤鹤交给金行?”

管家笑而不语,我这个老头子也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男朋友交给别人处理!不过他毕竟也只是徐氏的管家,有些话轮不到他来说。

徐斯奎拿出手机打给金行。

“表哥,”电话那头的金行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徐斯奎略带急切的声音打断,徐斯奎冷声质问道:“你对鹤鹤做了什么?!”

金行顿了下,为自己辩解道:“不是您让我帮您处理一下么,说让他听话点不要闹。但余先生听不进去话,我也只好……”诉诸武力了。

大概是听出徐斯奎有责怪的意思。金行在那头嚷嚷道,“哎表哥,我好心帮你处理烂摊子,你可不能用完就扔啊。再说了,你不是喜欢明翰哥吗?现在明翰哥都回来了,你可不能和别人纠缠不清啊。”

徐斯奎额角青筋直跳,他过了好一会儿,艰难的低吼道:“滚!”

富丽堂皇的室内,灯光明亮,咚的一声,手机在地上滚了两圈,管家的心脏也随之颤抖了两下。

徐斯奎坐在沙发上,眼睫半阖,神色阴郁。

手机质量怪好的,竟然一点事都没有。管家上前拾起,检查无误后将手机放到茶几上,为了避免殃及池鱼,管家忙不迭地退出去了。

关门之前,管家往那边偷瞄了一眼,发现手机被徐斯奎重新拿起,却只是握在手里,用力的手背青筋暴起,似乎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管家看不透年轻人的心思,也不知徐斯奎对余千鹤究竟是什么态度。以前虽然说不上捧在手心里,对余千鹤先生却也是真的好。会陪余先生散步,逛商场,余先生生日的时候,还会特意叮嘱他提前预定余先生最喜欢的千层蛋糕。

外人都认为徐斯奎只是把人当成替身对待,在徐家工作了十年的管家却看的很明白,徐斯奎恐怕早就对余先生动了真心。

管家叹了口气,如此阴差阳错将错就错的感情,注定波澜曲折。

管家摇头,将门轻轻阖上,室内静悄悄的。

徐斯奎想起了昨晚的事。——他居然会亲口承认把余千鹤当成了别人的替身,竟然会把鹤鹤交给别人处理!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内心莫名有些慌乱,就像某种危险来临的预警,预示着有些东西正在脱轨。

徐斯奎抿着唇,手心出了汗,指尖触到屏幕,留下个不甚清晰的指纹。余千鹤的名字在屏幕第一个。

“对不起,您拨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怎么会不接电话呢?是不是病的很严重,他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有没有去医院?

他起身想出门。

“笃笃。”敲门声响起。

楼蓝从门口走进来。

“怎么,闭门思过吗?”楼蓝打趣道,拿着资料坐在徐斯奎对面沙发上。

作为徐斯奎的好友兼下属,楼蓝对徐斯奎的感情生活可谓是了如指掌。说实话,徐斯奎和余千鹤在一起几年,就连楼蓝这个知情人都以为徐斯奎当真爱上了那个小替身。

谁知峰回路转,那个小替身不知从哪里知道自己是个替身的事实,当即就去找徐斯奎闹了。结果显然就是那么狗血——徐斯奎冷漠无情地亲自揭穿了这一事实。

小替身闹脾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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