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50229167" ["articleid"]=> string(7) "7408436" ["chaptername"]=> string(8) "第27章" ["content"]=> string(3531) "他翻得越来越快,纸边刮着指头,摩挲得悉悉索索。

有几处那个人是在跟这本书较劲。书上说某一条可以据某本改正,那个人在旁边写:不可。书上说某字当作某,那个人写:他没有见过原书。有一页举了一个例子,例子底下那一行写着:这一条是猜的,作者自己也知道,所以他用了或字。

那三个字底下还划了一道,划得很用力,铅笔尖在纸上戳出一个小坑。

明夷看了很久。他一个校勘学的字也不懂,可他看得出那个人在生气。那个人不是随手记两笔,是一页跟着一页地跟这本书吵了一路,从头吵到尾,吵了整整一本。

而这本书从来没有被人借走过。也就是说,那个人每回都在这栋楼里看,看完放回去,第二天再来。六十二年里一个人也没有借走它,所以那个人每一趟来,都能在那一格的原位把它找着。

他把书合上,看了一眼书脊,又翻开,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页地脚上有一行长的,比别的都长,写到快出边了。

上头写的是:这门学问的全部难处,在于承认自己没有见过那个本子。

明夷的手停住了。不是因为这句话。是因为这一行字他见过。

七月十三号,他家六楼,牛皮纸信封,他的名字被人用铅笔改过一笔。夷字底下先划掉一横,又在旁边补上去,补得跟印刷体接得严丝合缝,下笔很轻,怕伤了纸。

还有曝书日那天,他手里那一捆,麻绳底下别着的那张签。别的签是印好的格子填号码,那一张手写,一手极小极工整的字,一笔不连。他把签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更小的。

一样的字。

他把书举到灯底下,从头翻到尾,一页跟着一页地看那些字的收笔。横的末梢都往上挑一点点,挑得很浅,浅到几乎看不出来。三处都是这样。

灯是黄的,照得纸更黄。他就那么直直地站在书架当中举着那本书,举得胳膊都酸了,肩膀那儿隐隐地发麻。

有人从他背后匆匆地过去,鞋底在木地板上响了两声,响完就没了。他把书放下来,靠在架子边上,靠了一会儿。

那个人在他之前来过,比他早很多。签上的墨是旧的,纸也发黄了,去年写的。而信封上那一笔,落在七月十三号之前。他还在县里,还没出分,还在他妈那间六楼的屋子里睡着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坐在这个地方,坐在这条山根底下,把他的名字改对了。

他把那本书夹在胳膊底下,靠着架子想了一会儿这个人。

写这些字的人脾气不好,这一眼就看得出来。“不可。他没有见过原书。”这一条是猜的。这些话说出来是要得罪人的,何况得罪的是一本印出来的书,一个死了很多年的人。这种人在班上多半没有什么朋友。这种人说话一定噎人,噎完了自己还不知道。

可是这个人用的是铅笔。

墨擦不掉,铅笔擦得掉。一个把话说得这么死的人,用的却是随时能让人抹干净的东西。而且写得那么小,那么轻,一个字压着一个字,往页边上让,往行缝里塞,像是怕占了正文的地方。

明夷把书举到灯底下看那一条天头。那一条实在太窄了,窄到写字的人一定得把脸凑得很近才够得着。他想那个人写的时候大概是趴着的。趴着写字,写上一个钟头,肩膀会酸。" ["create_time"]=> string(10) "1788566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