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9952107" ["articleid"]=> string(7) "7366027" ["chaptername"]=> string(8) "第36章" ["content"]=> string(3685) "退路散出去,底气就回来一点。

我盯着瓦片,忽然想起小比细则里,除了"分档避嫌",还有另一条我先前跳过的——

"非比试之伤,伤者同责。"

细则白纸黑字:小比之中,若一方所受之伤非比试应有之度(如暗器、如超出档位之力的蓄意重手),伤者同责,且执事堂须立案追查。更有一句:开比之前,任何人可"具名陈情",言明所惧,立卷存查。

也就是说,我不一定要"躲开雷横"。我可以在开比前,把话立在前头——

点名雷横,陈情"惧其超出档位之力蓄意伤我",立卷存查。这样一来,若比试中我"意外"重伤甚至横死,执事堂就得立案:一个三层杂役,开比前明言惧雷横,雷横恰又五层塞四层档,任何"事故"都不再是事故,是一条能追到赵无咎头上的线。

赵无咎要的是"干净事故"。我把事故变成"有前案的谋害",他就干净不了。

夜里我上山回后山。树里那道声音淡得几乎听不见,可今夜它多说了一句。

"你这不躲,"它说,"是比躲更狠的。躲是认他有权划你的格;你不躲,是把他的格,写进规矩里。"

"规矩是活人的事,"我说,"不是盘的事。"

"对。"声息散在风里,"你没亮,盘就还在土里。活人的事,活人自己扛。"

它顿了顿,又道:"可你立卷,是借执事堂的规矩做你的盾。规矩这东西,谁先写进卷里,谁就先占主理。你占住了,赵无咎再动手,就是他理亏。"

我把瓦片翻过来,在"脱籍可避,荐举门却死"底下刻一行:不退籍,不躲。开比前,先把话立在前头。

这局,他不让我躲,我就偏站着,把脖子伸过去——但伸之前,先把绳套的来路,写进了执事堂的卷里。

陈情卷这事,不能拖。

小比还有约莫十三天。我得在开比前,把"惧雷横"的话,正正经经立进执事堂的卷里。

找谁立?周书办。

上回收地,这人肯给我用印存档,不是因为我脸面,是因为那张纸对他自己也有用——超占两成折交公中,是宗门账上的进项,他经手,账好看。这回陈情卷,对他更没坏处:照章收一份陈情,存查备档,是书办的本职,不出错、不站队,还显他"办事妥帖"。赵无咎若要怪,怪不到一个照章办事的书办头上。

我拿定了主意,第二日一早去寻周书办。

他案上摊着小比的册子,见我来,眼皮都没抬:"沈舟?这阵子草不收了,你还能有什么事找我。"

"有件事,照章该立卷。"我把想好的话说清,末了补一句,"按细则,开比前任何人可具名陈情,立卷存查。我惧第四档有人超出档位之力伤我,想陈情存底。"

他笔尖顿了顿,抬眼看我:"点名谁?"

"雷横。"我没避,"五层塞四层档,宗规只查层不查超,可我心里怕。怕,就能陈情,对吧?"

他沉默半晌,居然笑了:"你这杂役,倒比有些人懂规矩。行,我给你立。可丑话说前头——卷立了,只是存查,真出事,查不查、怎么查,是执事堂的事,不是我周某人能管的。"

"只要立了,就够。"我说。

他真给我立了。一张薄纸,写清"杂役沈舟,惧第四档雷横超出档位之力蓄意伤身,陈情存查",落了他的签,归了档。

我走出执事堂,日头正好。这张纸轻,可它把我脖子伸过去之前,先在那儿拴了根线——线这头是我,那头是雷横,再后头,是赵无咎。哪天我"意外"了,这根线就得被人拽直。" ["create_time"]=> string(10) "1787405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