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9644351" ["articleid"]=> string(7) "7332948" ["chaptername"]=> string(7) "第6章" ["content"]=> string(7563) "“咚。”
第一声敲门落下,江停岳便吹灭了灯。
门板外那人先写出“秋字一号”,再敲三下,说明他不仅知道埋的是谁,还知道江家刚定下的内部编号。
编号只出现在三份记录里。
巡检司、碑铺、赵大年,至少有一处已经漏了。
“咚。”
第二声很轻,位置比第一声低半尺。
不像成年人。
江停岳示意江守碑留在屋内,自己从侧窗看向门前水盆。月光映出的影子瘦小,肩膀只到门环。
“咚。”
第三声后,外面的人转身就跑。
江停岳没有立刻开门。他等了十息,确认屋脊、墙头没有第二道影子,才拉开门。巷口只剩一双赤脚闪过,门槛上放着三枚铜钱。
每枚钱都沾着半干的血,方孔里缠着一根黑发。
钱下压着纸条:
三文买火,焚秋字一号,鸡鸣前尽。
三枚钱并非随手凑的。左边一枚是本朝新钱,中间磨损近二十年,右边则被火烧过,钱背有一道刀刻的小门。血只涂在新钱上,黑发却分别缠过三个方孔,像在告诉收钱人:旧规矩、新目标,一样都不能错。
江停岳用白布蘸水按过血迹。颜色边缘仍向外洇,最多两个时辰;发根则带一小块头皮,不像剪下,更像硬扯。
送钱人是孩子,血和头发却属于另一个刚受过伤的人。
这不是报酬,是威胁。若不烧坟,下一个被扯下头发、放出血的,可能就是包顺。
江守碑看见三文钱,脸色骤变:“烧尸人的旧规矩。”
几十年前白石镇有过专替无主尸火化的焚夫。穷人给不起柴钱,便在门前放三文,请焚夫送最后一程。后来官府禁私焚,这规矩早该绝了。
十两银子要买尸,三文铜钱却要焚尸。
价钱天差地别,目标却相同:不许坟里那个人留下。
江停岳用竹夹把钱与纸条分别封好,给赵大年留了一张短笺,随即追出巷子。
孩子跑不快,故意放出的脚步声却一路向东。江停岳追到井口,忽然停下。石沿有半枚湿脚印,脚尖朝东,水滴却落在西边;孩子在这里脱鞋踩水,制造假方向,随后穿鞋向西。
教他的人很谨慎。
江停岳翻过矮墙,在废纸铺后堵住了孩子。
“别打我!”孩子抱头蹲下。
是常在街上替人跑腿的包顺,才九岁。
他两只脚都被碎石划破,怀里却还护着半块没吃完的甜糕。送信人许诺的另一半,显然要等他把江停岳引去错误方向才给。
一个九岁的孩子为了半块糕,被迫拿三文血钱来买一具尸体的火。
“谁让你送的?”
“不认识。他给我一块甜糕,说把钱放下,敲三次门,再往东跑。”
“什么样?”
“戴斗笠,左手是白的,像烧坏了。说话时有烧头发的味。”
正是昨夜被抓的黑衣人特征。
“他不是已经被关进巡检司?”江停岳问。
包顺摇头:“我一个时辰前才见他。他还说,要是你追来,就告诉你——北坡的火已经点了。”
乱葬岗方向骤然亮起红光。
江停岳转身就跑,跑出两步又折回来,把包顺塞进废纸铺:“从里面闩门,除赵大年外谁叫都别开。”
他不能为了追尸,把活孩子留给灭口的人。
镇中铜锣突然响了。
江停岳没有偷偷上山,而是一路敲锣高喊:“乱葬岗走水!秋字一号坟前有纵火贼!”
家家户户亮灯。纵火者最想要黑暗和无证人,他便把全镇人都叫醒。
赵大年带差役赶到北坡时,火只烧了碑前纸灯和两蓬枯草。空碑被熏黑,坟土却完好,防盗石没有移位。
“调虎离山?”赵大年喘道。
“不是烧坟,是看我们把证物藏在哪里。”
江停岳猛然看向碑铺方向。
几乎同一刻,崔婶家的鸡群炸了窝。一个人影从江家后墙翻出,怀里抱着木匣。守家的江守碑早把证物换走,匣中只有三包白面。黑影落地踩中细灰,留下清晰鞋印,又被窗下清水照出半张脸。
崔婶一菜刀砍在他前方门框上:“敢偷到老娘眼皮底下?”
黑影不敢纠缠,翻墙逃走。临走前,他从袖中抛出火折子,点燃后院帘布。
江守碑泼水灭火,自己却被浓烟呛得跪倒。等江停岳赶回,老人咳出的帕子已经红透。
“证物呢?”江停岳扶住他。
“先问我死没死。”
“还能骂人,死不了。证物呢?”
老人气得又咳,把墙角一块松砖踢开。三只封袋都在,封条完整。
这一次,他们没丢任何东西,还反得了一枚完整鞋印。
鞋底右后跟缺一小角,粘有糖霜和细碎黄纸。赵大年认出黄纸来自齐记糕铺,包顺说的甜糕有了出处;鞋印边缘还压着一根短黑毛,不是人发,更像漆车座垫上的马鬃。
齐记掌柜被连夜叫来。他翻账后说,闭门前只有一人买过甜糕:灰斗篷、左手戴白布手套,付钱时袖中有一股与赤骨矿料相似的腥铁味。
“他买糕时还问了一句,”掌柜回忆,“秋字是排第几个。我以为是灯谜。”
编号在敲门之前就已泄露,包顺只是最后一环。
“查齐记今夜卖给谁。”江停岳说,“再查巡检司那个烧伤左手的人。”
赵大年脸色难看:“人不在牢里。高巡检说证据不足,天黑前放了。”
“谁替他担保?”
“记录小吏钱有墨。”
正是白日失踪的小吏。
一条线终于露了头:钱有墨泄露六趾和编号,又替焚尸人担保。可他为什么同时帮十两买尸的人和三文焚尸的人?
除非这两拨人并非敌对,而是在用不同方式完成同一件事。
天快亮时,高长明亲自送来县衙的外验单。
单上抄了右颊疤、六趾、年龄和青布衣,唯独漏掉腕间戒痕、腰带割口、鞋中白灰与红砂;“背部尸斑大半固定”被改成“尸斑可退”,“疑似死后入水”也改成“疑似失足溺亡”。
改动不多,每一处却都恰好削掉他杀痕迹。
江停岳用红笔把删改处连起来:固定尸斑被删,死后搬动便无法成立;鞋灰和腰带割口被删,矿场与被搜身便无法成立;手腕戒痕被删,寻找家属少一条路。单看都是书吏“省字”,合在一起却只服务于一个结论——让人相信他在河边自己死去。
高长明看完那条红线,脸色一点点沉下去:“这不是抄漏,是有人知道该漏什么。”
能精准删证的人,已经读过江家的完整记录。
江停岳把自留记录铺在旁边,逐字比对。
“谁誊的?”
“县房书吏。”
“原稿谁送的?”
“钱有墨。”
“他人呢?”
高长明沉默片刻:“今晚没回家。巡检司后门有一摊血,外面是窄轮铁车印。”
缺口铁轮。
钱有墨或许不是逃了,而是用完后被收走。
江停岳将两份验单对着晨光。县衙纸张边缘有一道极浅水印,形如四扇门围着一个方孔;朱印下还压着半根黑发,与三文钱孔里的发丝粗细相同。
有人把手伸进了巡检司,伸进县衙,也伸进了那座空坟。
更可怕的是,外验单右下角写着验尸日期。
尸体发现后的第二日。
可县衙距离白石镇来回最快也要四天。
这张“外验单”,在尸体离开河滩以前,就已经写好了。" ["create_time"]=> string(10) "1786641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