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9598253" ["articleid"]=> string(7) "7322975" ["chaptername"]=> string(8) "第28章" ["content"]=> string(3741) "面前这位大汉骠骑将军的出场方式显然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
“此剑名为破虏。”霍去病低头看了一眼展柜中的铁剑,“随吾六载。”
“从何时起?”齐小落虽不精通古语,但接触了那么多古籍资料,聊上一些还是能行的。
“元狩二年。”他说,“那年吾年十九。”
齐小落迅速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
那一年霍去病两次出兵河西,第一次率一万骑兵出陇西,转战五王国,过焉支山千有余里,斩折兰王、卢侯王,俘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
第二次从北地郡出发,深入匈奴腹地两千余里,过居延泽,攻至祁连山,俘获单桓王、酋涂王及相国、都尉以下两千五百余人,降者二千五百人。
这两仗打完之后,河西走廊尽归汉朝版图,匈奴人唱出了那首流传千古的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此剑随君六载。”齐小落说,“从河西至漠北。”
“然!”霍去病的眼睛亮了起来,“汝知之甚详,那汝可知吾以此剑斩几何?”
“愿闻其详。”
“三十六人!”他说这个数字的时候语气里没有任何炫耀,但也没有任何谦虚——就是实事求是地报了个数,跟你跟朋友说今天跑了五公里一样坦然。
然后他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每一人皆记得。”
“记得面目?”
“记得盔缨。”霍去病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头顶,“匈奴人盔缨之色各异,赤、玄、青皆有。斩三十六人,吾收得三十六簇盔缨,后编为一绳,系于剑柄之上。元狩四年,漠北一役,此绳为血所浸,断矣。”
他说“断矣”的时候语气也没有变沉重,只是声音稍稍低了一点点,像是顺嘴提了一件已经过去了很久的小事。
但他的右手还是下意识地握了一下——那是握剑的动作。
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他手指弯曲的角度、拇指压在食指侧面的位置,依然和生前每一次握剑时一模一样。
齐小落看着他的手。
“那三十六簇盔缨之色,君今犹记否?”
“自然记得!”霍去病几乎是脱口而出,“赤者十二,玄者九,青者十五。青缨最多——青缨乃匈奴右贤王帐下亲兵所佩,彼等最为悍勇。所用弯刀较汉剑短半尺,然挥砍之际角度刁钻,专斫马腿。吾斩十五青缨,至第十五人之时,吾之战马——其名‘踏云’——前蹄为敌削去一片血肉。吾下马为裹伤,彼以鼻触吾面,其意若曰:‘君且战,吾无恙。’”
他嘴角又扬起来了,像是说到这段回忆的时候心情反而很好——不是因为打了胜仗,而是因为踏云那匹马。
“踏云?”齐小落问,“此名是君所取?”
“然!”霍去病说起这个明显来了兴致,“元狩元年,舅父卫青赠吾此马。初至营中,此马性烈,无人能近。吾入其厩,彼扬蹄欲踏吾面,吾避之,彼蹄落于槽侧木板上,板应声而裂。吾抚其鬃曰:‘汝欲踏天乎?既不能,且踏云而行。’自此名之。随吾六载,未尝一日离。”他扬了扬眉毛,“凡马也有名,士卒之马多唤‘青骢’‘黄骠’之属——踏云不与众马同。”
“那一仗追了多远?”齐小落问。
“远甚。”霍去病把目光转向展厅的远方,好像在透过那些墙壁和玻璃看两千里外的漠北,“远至汉军斥候不能言所在、远至副将观日不能辨南北、远至踏云倒毙前犹驰三十里,止而后口鼻皆血。”" ["create_time"]=> string(10) "178642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