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9536113" ["articleid"]=> string(7) "7312850" ["chaptername"]=> string(7) "第5章" ["content"]=> string(13576) "芬迪盯上那个老佣兵,已经整整一天。
从正午的码头开始。他本是去码头上开工的——宵禁下来,渡口歇业,可越是歇业,守货堆的人越多;守货堆的人一多,人堆里总能摸出几只鼓囊囊的钱袋。这是雾城的老规矩,街上人挤人的日子,就是他们这种人丰收的日子。
结果钱袋没摸着几只,他先看见了那队进城的佣兵。
说准确点,是先看见了那队佣兵的头儿。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老兵,穿一件旧得发亮的皮氅,骑一匹没精打采的驮马,走在一队杀气腾腾的壮汉中间,活像一头老绵羊领着一群狼。可怪的是,那群狼没有一个敢走到他前头。更怪的是,码头上那样挤,人流撞来撞去,竟没有一个撞得着他——他不是躲。他就是那么走,可所有的人与车,到离他两三米的地方,便都顺顺当当地岔开了。
芬迪看了半晌,看明白了,那不是运气,是那个老兵的眼睛从来没闲着。他走路时永远在看——看两侧的屋顶,看前方的巷口,看身后的动静,看哪里能跑,看哪里能藏。那眼神芬迪太熟了。雾城所有靠手吃饭的人,都有这么一双眼睛。
同行。芬迪当场下了定论,而且是个老练得深不见底的同行。
按雾城的算法,这种人标价最高,风险也最高,不值得碰。
接着,他看见了那个钱袋。
老兵下船付牲口渡费,从怀里摸出一只皮袋。袋子不大,可那分量——芬迪的眼睛是练过的,一眼便掂出来:里面不是铜币,是银币,而且不少。更要紧的是,老兵把钱袋塞回去时动作随意,就搁在皮氅左襟里,连个暗扣都没有。
估价上调,风险评估不变,可那只钱袋在他脑子里叮当作响,响了整整一下午。
搁在平日,芬迪是有自知之明的:这种一看就是老江湖的角色,他向来绕着走。雾城的孩子王早教过:手艺好不好看手,命长不长看眼。 摸错一个主顾,够你后悔一辈子,如果还有一辈子可后悔。
可这两天不同。宵禁下来,城卫队满街都是,行会又在查"旧物",码头区几个相熟的老行家接连折了两个,剩下的都缩起来不露头。街上风声紧得邪乎,紧到芬迪这种小鱼小虾都觉得不对。他已经两天没开张,昨天那半块黑面包早化成了水。
还有一个原因他不肯承认,就是老兵的眼神让他手心发痒。那样老练的一个人,钱袋却放得那样松——他想试试。就像小时候看见最高的墙头,明知不该爬,手先痒了。
于是他跟了一天。从码头跟到拍卖行,从拍卖行跟到东水门,看这队佣兵在一座破仓房安营,又看那老兵傍晚独自出门,不紧不慢地往酒馆去了。
老兵在酒馆坐了多久,芬迪就在对面墙根蹲了多久。
这一天的成本已经投进去了:一天没开张,蹲到两条腿换过三回知觉。贼的账本上,投了本钱就必须见到回头货,否则就是亏本。亏本的事,芬迪不干。
他先走一步,抄近路,赶到那条窄巷,挑了个杂物堆,贴墙根一等。
这一手他在雾城用过不下百次。窄巷,陷阱,宵禁前最后一段路。人走到这儿,脚步不自觉地快,心不自觉地松——快到家了。人一心松,手就好下。
老兵果然来了。不快,不慢,雾里一个影子。
芬迪把呼吸压到最匀,手贴着墙根慢慢抬起,指尖先探出去——他的指尖是全雾城最值钱的东西,这一点他自己知道。别的贼用手,他用指尖。指尖先触到皮氅的边,顺边滑进去,滑到钱袋的位置,轻轻一勾——
手腕断了。
不是真断。是一只手,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铁箍一样扣在他腕上。那手上一半指头伸不直,可剩下的几根,硬得像石缝里长出来的。
芬迪的心跳当场停了半拍。这百来次里他栽过三回,可没有一回像这次——对方看都没看他,脚步都没停,那只手就像早等在那里。
早等在那里。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芬迪后颈的汗毛全竖了起来。他瞬间明白:人家从码头那会儿就知道他了。一天。他跟了人家一天,人家让他跟了一天。
这一天的成本,人家也记了账。
"手挺快。"老兵低头看他,居然笑了,"快得够上一线。就是眼神差了些——满城的肥羊你不碰,摸到我头上来了。"
芬迪的脑子转得飞快。跑,跑不掉,手腕在人手里。喊?宵禁前的巷子,喊破喉咙也没人管,反倒落个贼喊捉贼。求饶?看对方这架势,像吃软话的人吗?
转瞬之间他做了决定:说实话。雾城的老手都懂,到了这个地步,说实话是唯一划算的买卖。
"老爷,我错了。"他哈下腰,声音放得又软又亮,"我有眼无珠,我两天没吃饭了,我这就给您赔罪——"
"少来。"老兵打断他,"两天没吃饭?你衣服夹层底下那半块麦饼,是留着喂老鼠的?"
芬迪噎住了。那半块饼是他最后的存粮,这人怎么知道的?
"你蹲在对面墙根啃它的时候,"老兵说,"我就在酒馆窗里看着。"
芬迪彻底没话了。他认命地塌下肩膀,等着挨揍,或者被拖去城卫队。宵禁之后街上见着外人可以先拘后问,何况是个当场被擒的贼。费尔登的监狱对十六岁的贼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清楚到不敢细想。
可老兵没揍他,也没拖他。
老兵就着扣腕的姿势,把他从头到脚又看了一遍:看他的手,看他的脚,看他补丁叠补丁的短衣,看他那双在雾里仍亮着的眼睛。
"叫什么?"
"……芬迪。"
"谁教的手艺?"
"没人教。饿出来的。"
"几岁入的行?"
"八岁。"
"父母呢?"
"死了。乱葬岗那头。"
"今年十六?"
"……十六。"
老兵点头,忽然问了句不相干的:"方才在酒馆外头,你蹲了多久?"
"大半夜。"芬迪老实答。
"腿麻吗?"
"麻。"
"麻了为什么不换姿势?"
"换了会响。"芬迪说,"响了你就听见了。"
老兵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忽然松手,笑了。
那是一种很奇怪的笑,芬迪说不上来——不是抓贼的笑,倒像淘旧货的行家在摊上翻到一件蒙尘的东西,拂开灰,底下露出一点光。
"跟我走。"
"去哪儿?"芬迪的汗毛又竖了起来,"我不去城卫队——"
"去团里驻地。"老兵转身就走,"跟不跟随你。我数三下,你要跑,我不追。"
"一。"
芬迪站在原地没动。不追?鬼才信。可腕上那道箍印还在发烫,他毫不怀疑自己跑出三步,这只手就会从后头再把他拎回来。
"二。"
跑,还是不跑?跑,八成跑不掉,跑掉了也不过接着挨饿。不跑……不跑又怎样?进监狱?进监狱也不用跟他走啊。
"三。看来你是想跟我走。"
"我没说——"
"那你跑啊。"老兵头也不回。
芬迪咬牙。他这辈子最恨被人这样逼着做决定。可更叫他憋屈的是,他发现自己竟迈不开腿——不是不敢,是好奇。这个老兵从头到尾没按规矩出牌,他想看看下一张是什么。
他咬咬牙,跟了上去。
驻地是一座破仓房,门口挂着防风灯,灯下两名抱枪的汉子在烤火。见老兵拎着一个泥猴似的孩子回来,其中一个乐了:
"团长,加菜啊?"
"加餐。烧热水,先给他洗洗。"
院子里呼啦围上来一群人,个个看稀奇似的看芬迪。一个红头发的大个子笑得最响:"团长,哪儿捡的?"
"街上。"老兵——团长——把芬迪往院子当中一推,"摸我钱袋,叫我逮住了。"
满院哄堂大笑。芬迪的脸腾地烧起来,脏也遮不住。他长这么大没这么丢过人,可奇怪,心里并不恨。行里有句话:栽在行家手里不丢人,丢人的是栽了还嘴硬。
笑声里,团长蹲下来,与他平视。
"两条路。"团长竖起两根手指——那两根伸不直的手指,"一,送城卫队。你是贼,当场被擒,赖不掉,进监狱什么下场,你比我清楚。"
芬迪的喉结动了动。
"二。"团长收回一根手指,"留在团里。团里管饭,管住,有人教你手艺——正经手艺,用刀的,用枪的,都有。但有一条。"
他凑近了些,声音压低,低到只有芬迪听得见:
"把手洗干净。进了这个门,就不再是贼。再偷一次——我亲手剁。"
院子里不知何时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着这一老一小。
芬迪看着眼前这双眼睛。老,浑,布满血丝,可深处有什么东西亮得吓人。他在雾城长大,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说剁手的多了,东家说剁,行会说剁,城卫队说剁——全是吓唬。可这人说"我亲手剁"的时候,芬迪忽然就信了。
信他不会剁。也信他若真剁,绝不眨眼。
"管饭?"芬迪哑着嗓子问。
"管饱。"
"管住?"
"管。"
"……要干活吗?"
"废话。"
芬迪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脚趾从破鞋里钻出来,沾着泥。他在心里飞快地算账:留下,有饭,有床,有一群一看就是老手的人;走,回街上,接着饿,接着躲城卫队,接着等下一只肥羊——下一只可未必有今天这个好说话。
三个月。他在心里说。先吃三个月饱饭,养足了劲,摸清这个团的底。到时候要走,凭自己的手艺,还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行。"他抬头,"我留下。"
"再说一遍。"团长盯着他,"留下,就不是贼了。"
"……我留下。不偷了。"
"大声点。"
"我不偷了!"
院子里又轰一声笑起来。红头发的大个子一巴掌拍在他肩上,差点把他拍进土里:"行啊小家伙!有种!叫什么来着,芬迪?这名儿太文气,不像咱们团的人——"
"叫小爪子!"人群里有人喊。
"小爪子好!"
"小爪子!"
芬迪被这阵势闹蒙了,还没回过神,"小爪子"三个字已在院子里喊成一片。他张了张嘴想抗议,可厨房那边飘来热腾腾的饭菜香,把满肚子的抗议都压了下去。
先吃饭。名字的事,吃完再说。
那顿饭他吃了多少,后来全团提起都要咂舌。他一个人干掉了三个壮汉的份,吃到柯尔以为厨房进了耗子,拎着烧火棍冲进来,看见一个泥猴似的孩子抱着比脸还大的碗,吃得头也不抬。
团长没吃。他坐在门槛上,就着灯擦那把旧匕首,擦得很慢,很仔细,一边擦,一边看院子里那个埋头猛吃的孩子。
"团长。"巴尔克凑过来,压低声音,"真留下啊?"
"嗯。"
"图什么?一个小贼。"
团长擦刀的手停了停。
"巴尔克,你看他像谁?"
巴尔克眯眼看了看:"像……耗子?"
"像我。"
巴尔克愣住了。
"八岁入行,十六岁练出一身好手艺,能蹲到腿没了知觉也不换姿势,被逮住了先说实话再算账——"团长收刀入鞘,收得很慢,"我十六岁的时候,就这性子。"
"那您这是……"
"我十六岁那年,"团长望着院子里的防风灯,灯罩上趴着一只扑棱的蛾子,"是冈特头儿把我从街上捡回去的。管饭,管住,教手艺。"
他顿了顿。
"他跟我说:进了这个门,就不是贼了。"
巴尔克不说话了。团长从没跟他讲过这些。全团都没人听过。
"巴尔克。"
"哎。"
"明早带他去裁缝铺,做两身结实的衣裳,再买双鞋。"团长起身,把匕首别回肋下,"买大一号。孩子长个儿。"
那天夜里,灰犬团的人陆续睡下。仓房深处,团长给芬迪指了个铺位——挨着灶膛,暖和。铺的是全团最厚的褥子,盖的是新絮的被子,都是巴尔克下午现置办的。
芬迪躺在被窝里,瞪着房梁,半天睡不着。
不饿,不冷,不怕。这三样滋味,他这辈子头一回同时尝到。陌生得很,陌生得让人心里发慌。
三个月。他在心里又默念了一遍。吃他三个月,养足劲,摸清底细,然后——
然后他睡着了。
他睡得很沉,很黑,很干净,一个梦都没有。
他从来不做梦,打记事起就没做过。小时候听巷子里的孩子说梦话,说梦见这个梦见那个,他还以为人家是装的——睡觉还能看见东西?唬谁呢。
雾城的夜,满城的灯一盏一盏灭下去。仓房外,雾从灰河上漫上来,漫过城墙,漫过钟楼,漫过东水门内这条旧巷。巷子里最后一点动静,是团长半夜醒来,站在院子里看了一会儿雾,然后回屋,把枕下的刀,往里推了推。
第二天早上,芬迪是被吵醒的。
院子里的人起得比往常都晚,个个眼下发青。红头发的凯尔蹲在井边洗了很长时间的脸,巴尔克做饭时打翻了一锅粥,骂了自己一句。两个老兵凑在墙角低声争执着什么,一个说"我梦见涨水",另一个说"闭嘴,吃饭"。
没人提夜里的事。可整个早上,仓房里安静得反常,连操练的口号声都比平日低了半截。
芬迪蹲在灶膛边喝粥,睡饱了,浑身舒坦,只觉得大人们今天个个古怪。
他什么也没梦见。他从来什么也不梦见。" ["create_time"]=> string(10) "1786154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