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16243692" ["articleid"]=> string(6) "731086" ["chaptername"]=> string(29) "第7章 暗生情愫的易川" ["content"]=> string(9496) "

“据说在很久很久以前存在着一种可怕的怪物,头大身小,像是由狮子和狗构成般,身长十数尺,眼若铜铃,来去如风,恐怖至极。”

“每当新年来临,这种怪物就会出现,因此,人们将它唤做年兽。它给人们带来了饥饿,带来了疾病,那时的人们饱受怪物的肆虐。”

“又是一新年初始,在一场暴雨中,年兽又来了,它拖着长长的黑色尾巴,朝着一处村庄走去,村子里的人们看着眼前巨大的年兽,早已被吓破了胆。”

“突然,天空一阵电闪雷鸣,年兽楞在了原地,似乎被巨大的雷声吓住了,接着又是一阵雷鸣,只见一道闪电劈下,落在了村子一侧的竹林里,紧接着大火燃起,竹林里传来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见此,年兽被吓破了胆,夹着尾巴仓惶而逃。”

“望着逃走的年兽,人们明白了原来年兽害怕雷声和火焰,次年,人们用竹制的炮仗以及点燃烛火的灯笼来模仿雷声和火焰,一旦年兽靠近便将炮仗扔出,而年兽终于被赶跑了。”

“此后的每一年人们都这样做,逐渐形成了一种习俗,而竹制的炮仗的点燃烛火的灯笼也逐渐演化出了鞭炮和花灯,所以赏花灯又有着驱魔降福,祈求光明的寓意,这便是赏花灯的由来。”

西亭街,五彩斑斓的花灯下,只见一位白衣公子一边讲着花灯的由来,一边买下一串糖葫芦,向身旁的姑娘递去,正是白楚仁与宋栀言。

“原来是这样。”

宋栀言嘴里包着糖葫芦,含糊不清地说道:“以前我只知道元旦要放鞭炮和赏花灯,却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我现在知道了。”

闻言,白楚仁望着身旁的人儿笑了笑,又见着她那鼓鼓囊囊的腮帮子,忍俊不禁道:“慢点吃,别噎着了。”

“知道知道。”

缤纷的花灯下,俩人慢慢地走着,街道两侧满是小贩,阵阵吆喝声传来,有卖糖葫芦的,有卖糖画的,还有卖各种小配饰的,倒是添了几分年味。

走着走着,白楚仁突然转过来对身旁的人儿说道:

“栀言,你知道猜灯谜吗?”

“那肯定知道啊?小时候爹爹还带我去过呢。”

闻言,白楚仁继续说道:“要不我们去看看?”

“好啊。”

说罢,俩人朝着另一侧街头走去。

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一道身影孤零零地站着,他对花灯,对鞭炮,对街旁的小贩都不感兴趣,只是默默的一人,此人正是易川。

易川望着俩人离开的背影,眼里闪过模糊的意味,不知在想什么,随后紧紧跟了上去。

是的,他喜欢宋栀言,是怎样的喜欢他自己也不知道,不过从未流露半分。这谁也不知道,包括宋恭国。

其实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知自己为何不能言语,也许是时间太久,早已忘记了,自打有记忆起便一直流落街头。他睡过桥下,也住过山洞,靠着乞讨与人们的施舍度日,有时也会寻些野果充饥。好在身子骨还算健康,未得一病,天生地养,仿佛生来如此。

路过一座学府,听见朗朗的读书声,他有些好奇,便偷偷溜进去趴在窗户边朝里看,只见一位教书先生领着学子诵读文章,转身在黑板上写下了“舟易长川广陵近,岸临别馆午天晴”的字眼。也许是因为简单,他便记下了“易”“川”二字,从此他便有了名字。

那日实在饿极了,整整三日未寻得一粒吃食,饿得实在难耐时便跑去河边捧上一口,就这样,他坚持了三日。

他衣衫褴褛地游荡在街头,无意闻到了馒头的香气,虽然他不能言语,却生来便能明辨是非,知道何事能为,何事不能为。可他实在饿极了,空腹的异样折磨得他生不如死,望着一旁笼屉里冒着热气的馒头,滋味是那样香甜。站在原地良久,他终于忍不住了,趁着店家不注意抓起两个馒头便往嘴里塞。

店家发现了他,将他狠狠地摁在地上,扬手便要打去。他不知死亡为何物,却也知其大概的意义,他见过被毒蛇咬死的野兔,身躯腐烂,没了半点气息。他原以为自己也会同那野兔一样,化作一具没有气息的血肉,而后又填作某人的吃食罢。谁知他出现了,他将自己从店家的手里救下,供了自己住宿和吃食,让自己不必为三餐而忧,不必受风吹日晒之苦。

他不知自己应如何回报,便只能学着其他妇人的样子,给院子里打扫卫生,干干杂活。闲暇之余,那人还会教自己识字,而自己也终于得知了那人的名字,宋恭国。

他很聪明,看过的字很快便能写出,也能明白其意,不过寥寥一月,他便能听懂他人言语,明白他人意思。

为了报答宋恭国,他承担起了家里的杂活,甚至还会出去寻一份端茶送水的零工,再帮忙看着柳家在城里的铺子。

又是一年,家里新添了一位成员,宋栀言出生了。当宋恭国抱着襁褓中的小女婴递给他看,同他讲小女婴的名字,讲自己以后也算是那小女婴的哥哥了。闻言,他忽然明了什么,很模糊,并不清晰,但他知道,自己以后得照顾她了,就同野猫护着幼崽那样。

时间渐渐过去,又是两年,小女童已是牙牙学语,蹒跚落地。

小时的宋栀言很调皮,经常满院子跑,宋恭国身为地方官员,宋夫人是教书先生,没有时间照看宋栀言,这份担子自然就落在了他的肩上。不过他觉得没有什么,这理应如此,此后比他便在院子里照看宋栀言,抽空出去做一份零工,赚来的铜板都用来给年幼的宋栀言买些零嘴吃。

他是看着宋栀言长大的,甚至可以说宋栀言四岁以前都是他照顾大的。而后听说宋恭国立了大功,怎样的大功他也不知道,只知道之后举家迁去了皇都。

到了皇都,来到一处新的地方,搬进一处新的院子。新院子很大,门外横着一块牌匾,上面写着宋府二字,他明白了,这里叫做宋府,往后便是他的新家。

家里添了许多人,大多都是妇人,听这些妇人都唤宋恭国为老爷,他便默默记下,即使他不能说话,每当见到宋恭国时他也低下头,恭恭敬敬地在心里叫上一声老爷。

宋栀言长大了,不同小时候那般整日寻他玩,而是去了学堂。他空闲了下来,他知道了,他要有新的任务了。

又过了数月,望着别家院子里都有着侍卫,可自己院子里没有,老爷久久也没有招几个侍卫的意向,他忽然明白,新的任务来了,自己应同别的侍卫一样,好好保护这个院子。

从此以后他便学着别的侍卫的模样,站在大门两侧,默默注视着街上行人的动静,有人拜访便给他开门,将他领进去。

后来,他听老爷的建议,去当了兵。他知道,看家护院也需要本领。

战场上,人命如草芥,战争的镰刀一挥下去,便倒下血淋淋的一片,他凭着学来的本事,不断杀敌,听说还立了军功,封了个什么千户侯,军营里的将士都说他以后发达了,不用为生计发愁了,可他觉得没有变化,除去流浪的那几年,他便没有再为生计发愁过,一直是老爷供自己吃食。

后来战争结束,他打算回去了,走之前他把朝廷的俸禄都分给了底下残疾的士兵,想必他们受了伤,以后生计难免会是问题,多一点银两,生活便可轻松一些。而自己不需要,老爷会养自己的。

他回去了,抛去了军功,回到宋府继续做起了侍卫,老爷知道了责怪了他一顿,说他笨,老爷说一个千户侯的官职也可以向他一样,得一座小院子,以后便不用为生计发愁,轻轻松松地过一辈子了。

可他不在意,他只想回宋府做一个小侍卫,去当兵本就是为了学本事,本事学够了自然就回来了,该继续自己的任务了。

回到府中,他看见以往的小女童已经长大了,变得亭亭玉立,已然成了一位大姑娘。

见到这一幕他有些欢喜,忽然明白自己好像喜欢宋栀言,喜欢上了这个从小自己照顾大的小丫头。

前几日风雪交加,小丫头迟迟未归,他着急心切,一时跑遍了皇都所有的河流,垒了一身风雪,却也未寻得小丫头的踪迹,他不信,又前去皇都里小丫头所有呆过的地方寻找,依然无济于事。

大雪寒冬,披着一身风雪,他未寻得人,终是回来了。回到府中,见到老爷后一股愧疚涌上心头,可惜他不能言语,只得直直跪下,红着眼眶,任由清泪洒下。

好在小丫头并未出事,好好回来了,这才让他放下心来。

可是愧疚并没有消失,自己是宋府的侍卫,理应保护宋府的所有人,不让他们不受到一丁点儿伤害。那晚他并未睡去,他暗自发誓,自己以后一定会保护好小丫头,保护好院子里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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