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9185572" ["articleid"]=> string(7) "7274782" ["chaptername"]=> string(7) "第2章" ["content"]=> string(6945) "天刚蒙蒙亮,林砚就醒了。
说是醒,其实根本没睡熟,稍微有点动静就会惊醒。一夜下来,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精神差到了极点。
但他不敢多待。这房子虽然偏,但难保不会有游荡者或者特遣队过来搜物资,天亮了人多,必须早点走。
他啃了两口苏打饼干,就着水咽下去,算吃过了早饭。饼干又干又涩,刮得喉咙疼,可他不敢多吃,剩下的食物不知道还要撑多久。
收拾好东西,他打算去旁边的谷仓看看。
按照游戏设定,谷仓里偶尔会刷武器箱,说不定能找到把枪。就算没有枪,找点子弹、绷带也好。
他沿着围墙根溜过去,谷仓的门虚掩着,里面黑漆漆的,一股干草和铁锈的味道。
林砚屏住呼吸,轻轻推开门,脚步放得极轻,一步一步往里挪。
谷仓里堆着半人高的干草垛,角落里扔着几个破木箱。他挨个翻过去,前两个都是空的,第三个箱子盖着破布,掀开的瞬间,他的心脏猛地一跳。
一把黑色的T05手枪,静静地躺在箱子里,旁边还有五发黄澄澄的子弹。
是真枪。
金属的冰凉触感从指尖传来,沉甸甸的分量,比游戏里建模的感觉真实太多。林砚的手有点抖,他在游戏里用这把枪无数次,可真拿在手里,还是第一次。
他深吸一口气,回忆着科普视频里的装弹方法,把五发子弹一发一发压进弹匣,再把弹匣插进枪柄,咔嚓一声上膛。
保险打开的瞬间,他的心跳得飞快。
有枪了,就有了自保的底气。
就在这时,谷仓外面传来了脚步声,还有人嘟囔着听不懂的方言,踢踢踏踏地往这边走。
林砚瞬间浑身紧绷,赶紧躲到干草垛后面,握紧了手里的枪,指节都发白了。
一个穿着脏污外套的男人推开门走了进来,脸上带着刀疤,手里拎着一根铁棍,腰间别着一把磨得发亮的斧头。
是游荡者。
男人显然没发现谷仓里有人,径直往角落的箱子走,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林砚躲在干草垛后面,呼吸都屏住了。
跑?还是打?
谷仓只有一个门,他现在出去肯定会被发现。游荡者手里有斧头,真近身了,他未必打得过。
可开枪的话,他第一次摸真枪,能不能打中还是两说。而且枪声会引来更多的人,得不偿失。
就在他犹豫的时候,游荡者已经翻完了箱子,骂骂咧咧地转过身,正好对上了林砚露在干草垛外的半只鞋。
“谁?!”
男人脸色一狠,拎着斧头就冲了过来。
躲不掉了。
林砚咬咬牙,猛地站起身,举枪对准了男人,声音因为紧张有点发颤:“站住!”
游荡者愣了一下,看到他手里的枪,脚步顿了顿,随即脸上露出不屑的笑容:“小崽子,第一次拿枪吧?保险都没开对,吓唬谁呢?”
他说着,脚步没停,反而更快地冲了过来,斧头高高举起。
林砚脑子一片空白,本能地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在封闭的谷仓里震得耳朵嗡嗡响,巨大的后坐力让他手腕一麻,枪差点脱手。
子弹打在了男人的胸口。
血瞬间涌了出来,染红了破旧的外套。男人难以置信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手里的斧头哐当掉在地上,身体晃了晃,重重地倒了下去,抽搐了两下,不动了。
林砚保持着举枪的姿势,站在原地愣了好久。
血腥味钻进鼻腔,浓郁得让人作呕。
他杀人了。
不是游戏里的像素模型,是活生生的人。前一秒还举着斧头要砍他,后一秒就倒在地上,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他扶着墙干呕了半天,什么都没吐出来。
手还在抖,枪身沾了溅过来的血点,黏腻得慌。
可他心里清楚,他没做错。在这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不开枪,死的就是他自己。
弱肉强食,这就是暗区的规则。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缓过来,蹲下身,开始搜男人的身。
这是他必须适应的事。
从男人怀里摸出了一块硬邦邦的黑面包,还有三十多枚科恩币——暗区的通用货币,皱巴巴的,带着汗味。腰间的斧头还算锋利,也一并收了。还有一双磨损不算严重的靴子,比他脚上这双快磨穿底的强。
换上靴子,把面包和钱塞进背包,林砚深吸一口气,压下心里的不适。
他没敢多待,谷仓里有枪声,难保不会有人过来看。临走前,他又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咬了咬牙,转身快步走出了谷仓。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风吹在脸上,才让他稍微清醒了一点。
手里的枪还带着余温,沉甸甸的。
这是他在暗区的第一把枪,第一颗子弹,第一条人命。
也是他活下去的开始。
林砚找了条隐蔽的小路,往更北边的山林走。
越往北走,人越少,树木越密。走了大概两个小时,找到了一处靠山的山洞,洞口被藤蔓遮着,很隐蔽,里面空间不大,但住一个人足够了。
这里暂时安全。
他把背包放下,坐在洞口的石头上,看着山下的农场全景。
风车、麦田、红顶仓库、远处的汽车旅馆……一切都和游戏里一模一样,又完全不一样。
游戏里的他,目标是搜物资、赚科恩币、升级装备。
可现在的他,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在这个该死的地方活下去。
他把玩着手里的T05手枪,把弹匣卸下来又装上去,反复练习,直到动作熟练了不少。
接下来的几天,他白天出去搜物资,只敢去偏僻的民房和小仓库,碰到人就躲,绝不正面冲突。晚上就回山洞待着,清点物资,练习拆枪装枪。
黑面包吃完了,就挖点野菜,抓只野兔,生火烤着吃。他不敢生火太久,怕烟引来人,每次都是半生不熟就赶紧灭掉。
几天下来,他又搜到了十几发手枪子弹,一卷绷带,还有两盒罐头。物资慢慢多了起来,他也渐渐适应了这里的节奏,听到枪声不再慌,看到尸体也不会再干呕。
他知道,自己正在慢慢融入这个世界。
可光靠一把手枪,永远只能在底层晃悠,说不定哪天碰到个拿步枪的,直接就没了。
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就得找组织,找队伍。
他想起了农场里的散兵队伍。
那些和他一样的普通人,为了活下去凑在一起,搜物资、打游荡者,在阿贾克斯的压迫下讨生活。
跟着队伍,总比一个人单打独斗强。
林砚打定了主意。
马厩那边,有一支叫老刀的队伍,领头的是个退伍老兵,为人仗义,在散兵里名声不错。
就去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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