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6932004" ["articleid"]=> string(7) "6899369" ["chaptername"]=> string(7) "第4章" ["content"]=> string(7012) "第4章 收蜂------------------------------------------,竹篾在指间咔咔作响,穿梭得如织布似的。,团子提着半篮子野菜回来了,小脸上糊着些泥巴,眼睛倒是亮晶晶的。“娘,娘……我挖了好多荠菜!还有婆婆丁!”,也没放下手里的活:“回来得正好,过来帮娘捣蒜。”,瞅见她手里的竹笼子,好奇地问:“娘,这是什么?”“咱家未来的银子。”林晚说。,但见娘笑了,就也跟着笑了。,院子里的光影被拉得老长。,坐在门槛上,望着天边的晚霞,心里默默盘算:,收蜂。,去镇上卖蜜。,还债。,赚钱,养娃,好好过日子。……

来一个收拾一个,来两个收拾一双。

真当她林晚是个好脾气的呢?

她林晚,硕士毕业,专业技能点满,还怕一群古代人?不存在的。

远处,老槐树下,那个老乞丐看着她院子里亮起的火光,嘴角微微动了动。

第二天天还没亮,林晚就醒了。

不是被鸡叫醒的,是被冷醒的。

这破屋子四面漏风,夜里一降温,被子又薄又硬。

她蜷了一整夜,早上起来腰酸背痛,感觉自己像被人揍了一顿……不,更像是被拖拉机碾过。

团子倒睡得香,小脸埋进破枕头里。

嘴巴微微张着,呼吸轻轻的,偶尔还咂咂嘴,不知道在梦里吃啥好东西。

林晚给他掖了掖被角,轻手轻脚下了床。

灶膛里还有昨晚的余烬,她添了几根柴重新把火烧旺,然后淘米煮粥。

粥煮上的工夫,她去院子里查看了一下蜂箱。

噢,现在还没有蜂箱,她只有一窝野蜂,还在屋后老槐树里。

今天必须收蜂!

林晚一边喝粥一边在脑子里过着收蜂的步骤。

第一步,烟熏。蜂群怕烟,一熏,工蜂就拼命吸蜜,肚子鼓起来飞不动,也不爱蜇人。

第二步,找到蜂王。把蜂王收进笼子里,其他工蜂自然跟着进来。

第三步,把蜂群挪进新家。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全凭经验。

林晚有经验。读研时她跟着导师转过十几个蜂场,收过上百箱野蜂。

有一回在秦岭深处,她徒手收了一窝比这个大三倍的野蜂,导师在旁边看得直竖大拇指。

但那是现代,她有专业工具,有防护服,有喷烟器。

现在,她只有一把竹篾编的笼子和几根干艾草。

行吧,凑合用。

反正人类的进化史就是一部“凑合着也能活”的历史。

她把粥盛出来晾着,然后去屋后砍了几根艾草,扎成一把,用火点着。

艾草烧出来的烟有股特殊的香味,不刺鼻,但能驱蜂。

她又找了块粗布蒙在头上,用麻绳在脖子处扎紧,做成一个简陋的纱网帽。

若是有镜子,林晚就会知道现在的样子,像极了一个准备抢银行的蒙面匪徒。

团子不知什么时候醒了,站在门口看她,小脸上写满好奇和担心。

“娘,你要干啥去?”

“收蜜蜂。”林晚把收蜂笼挂在腰间,动作潇洒得像西部牛仔别枪,

“你先起来洗漱,粥在锅里,你自己吃。”

“蜜蜂会蜇人。”团子小手紧紧攥着门框,紧张得不行。

“没事,娘有办法。”

林晚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

“你帮娘一个忙,去屋里待着,别出来。

等娘叫你,你再出来,好不好?

你要是跑出来,蜜蜂可能蜇你,你被蜇了,娘就得分心照顾你。

那娘自己也可能被蜇。所以你待在屋里,就是帮娘的大忙。”

团子咬了咬嘴唇,用力点点头,乖乖回了屋,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小脸贴着窗棂,眼睛一眨不眨。

林晚深吸一口气,拿着烟把和收蜂笼,走向屋后的老槐树。

清晨的雾气还没散,空气里弥漫着青草和露水的气息。

树洞里蜜蜂进出不多,大部分还在休息,只有几只勤快的工蜂已经开工了。

这是收蜂的最佳时机。

她把点着的艾草把凑近树洞,浓烟顺着洞口钻进去。

几秒钟后,洞里的蜜蜂开始骚动,嗡嗡声越来越大,像一台发动机在轰鸣,又像一个巨大的低音炮。

林晚不慌不忙,继续熏烟。手很稳,呼吸也很稳。

烟不能太浓,太浓会闷死蜜蜂,也不能太淡,太淡没效果。这个度她把握得极准。

就像做实验时调pH值,差0.1都不行。

大约一炷香的工夫,蜂群开始从树洞里涌出来。

它们没有攻击林晚,而是聚在洞口附近,腹部一鼓一鼓的,拼命吸巢里的蜜。

这就是烟熏的效果,蜜蜂以为着火了,本能地把肚子灌满蜜,做好跑路的准备。

吸饱了蜜的蜜蜂飞不动,也懒得蜇人,就像吃饱了的人懒得吵架一样。

林晚趁机伸手进树洞,开始找蜂王。

她的手在密密麻麻的蜜蜂中间摸索,动作又轻又稳,跟外科医生做手术似的。

趴在窗户上的团子紧张得捂住了嘴。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脚步声。几个村民路过,看到林晚在屋后忙活,好奇地凑过来看。

“哟,林寡妇在干啥?”

“掏蜂窝呢吧?不要命了?”

“可不是嘛,去年村头老李掏蜂窝,被蜇得脸肿得跟猪头似的,半个月没下床。他老婆都不认识他了。”

“林寡妇这是想蜜想疯了?”

林晚充耳不闻,手指在蜂群中小心翼翼地移动。

她……摸到了!

蜂王!

蜂王比工蜂大一圈,腹部修长,行动慢悠悠的,被工蜂簇拥在中间,像一个被保镖围着的老佛爷。

林晚用两根手指轻轻捏住蜂王的翅膀,把它提了出来。

蜂王发出细微的叫声,周围的工蜂立刻炸了锅,像一群忠心的臣子追着他们的君主。

林晚把蜂王放进收蜂笼里,然后在笼子口涂了点蜂蜜。

工蜂闻到蜜味儿,又看到蜂王在笼子里,开始一只接一只往里爬。

整个过程井井有条,像一场有组织有纪律的大迁徙。

这一蹲就是半个时辰。

林晚蹲在树洞旁边,一动不动,像个雕塑。

腿早就麻了,但她一动不敢动,万一惊了蜂群,前面全白费。

围观的村民从最初的嘲笑,慢慢变成了惊讶。

“她……她真把蜂王抓到了?”

“你看那些蜜蜂,都在往笼子里爬!”

“这咋做到的?烟熏的吗?”

“烟熏谁不会?关键是敢伸手去抓蜂王,那可是几千只蜜蜂中间!换你你敢吗?”

“不敢不敢。”

林晚没理他们,专注地盯着收蜂笼。

笼子里的蜜蜂越来越多,树洞里的越来越少。

等到最后一只工蜂爬进去,她才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腿,发出一声舒畅的叹息。

她抱着收蜂笼,转身面对围观的村民,面无表情地说:

“看完了吗?看完了让一让,挡路了。”" ["create_time"]=> string(10) "1777985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