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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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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4530) "色当即沉了下来。
“嫁进侯府,便是侯府的人,你的东西自然也是侯府的。”柳氏的声音拔高了几分,“怎么,你一个商户女,还怕侯府贪你那点东西?”
这话说得极重,换了旁的媳妇,怕是早就跪地请罪了。沈清辞却依然端端正正地坐着,笑容不变。
“婆母误会了,”她说,“这些产业是我爹娘的一片心意,我若转手交给别人,岂不是辜负了爹娘的慈爱?婆母也是为人母的,想必能体谅这份心情。”
不软不硬,绵里藏针。
柳氏被她这句“婆母也是为人母”堵得说不出话来。若是再坚持要产业,岂不是说自己不体谅为人母的心情?
最终,柳氏铁青着脸挥了挥手:“罢了,你下去吧。”
沈清辞起身行礼,不卑不亢地退了出去。
但她知道,这只是开始。
果然,此后婆母对她的刁难一日胜过一日。让她每天天不亮就去正院立规矩,一站就是一个时辰,不许她坐,不许她动,连早饭都不给吃。挑剔她的穿戴,挑剔她的举止,挑剔她的言辞,事事都要挑出错处来。当着下人的面斥责她,说她不懂规矩、没教养、丢侯府的脸。
沈清辞全忍了。
因为她发现,在这侯府里,她唯一的指望是陆怀瑾。只要丈夫肯替她说一句话,婆母便不敢太过分。她虽然不指望夫妻恩爱,但至少,他应该给她基本的体面。
可她等来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成婚月余,陆怀瑾偶尔回正房歇息,也是各睡各的,从不与她亲近。她试着与他说话,问他翰林院的事,他只淡淡答一句“尚可”,便再无下文。她给他做了一件袍子,他看了一眼说“不必麻烦”,便让下人收了起来。
沈清辞不是没有自尊心的人,碰了几次壁之后,便也不再主动了。
那天,她去书房给陆怀瑾送参汤,走到门口,听见里面有人说话。是陆怀瑾的同窗好友,户部侍郎家的公子郑明远。
“怀瑾,你家那个商户妻怎么样?是不是满身铜臭,不堪入目?”
陆怀瑾沉默了片刻,然后沈清辞听见他淡淡地说了一句:“娶都娶了,还能怎样。不过是看在十万两银子的份上。”
沈清辞端着参汤的手微微发抖。
她站在门外,没有进去,转身回了正院。那碗参汤她倒进了花盆里,然后坐在窗前,看着院子里那棵光秃秃的槐树,发了很久的呆。
原来在他眼里,她只值十万两。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过着。沈清辞渐渐摸清了侯府的底细——表面上是世家大族,实际上早已败落,全靠她的嫁妆撑着。侯爷整日沉迷酒色,妾室成群,婆母柳氏挥霍无度,每个月光是首饰衣裳就要花掉几百两。陆怀瑾虽然为人清正,但从不理会后宅之事,对母亲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真正让沈清辞心寒的,是那件事。
成婚三个月后,她的小姑子陆婉清从外祖家回来。陆婉清是柳氏所出,今年十六岁,生得娇俏可人,但性子被宠坏了,跋扈得很。她第一眼看见沈清辞就不喜欢,嫌弃她出身低,不配做自己的嫂子。
陆婉清回来的第四天,沈清辞的一支金步摇不见了。那支金步摇是母亲给她的陪嫁,用的是内造的赤金,样式独特,整个京城找不出第二支。她让青禾去找,最后在陆婉清的梳妆匣里找到了。
沈清辞去要,陆婉清却不认账,说是沈清辞自己记错了,那本就是她的东西。两人争执起来,陆婉清哭着跑到柳氏面前告状,说嫂子欺负她。
柳氏当然向着自己的女儿。她把沈清辞叫到正院,当着满院子下人的面,劈头盖脸地训斥了一顿。
“不过是一支步摇,给你妹妹又如何?做嫂子的没个做嫂子的样子,为了一支步摇跟小姑子争,说出去不怕丢人!”
沈清辞站在那里,脊背挺得笔直,声音平静:“婆母,那支步摇是我母亲的陪嫁,上面刻着沈家的印记。若妹妹喜欢,我可以另送她一支,但这支,我必须拿回来。”
柳氏被她的态度激怒了,拍案而起:“放肆!你这是什么态度?眼里还有没有长辈?来人,把她的陪嫁丫鬟给我拉出去打二十板子,教教她什么叫规矩!”
青禾被拖了出去,板子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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