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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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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3679) "结束。每天傍晚她都看见栅栏那边蹲着一个人——赤着脚,裤腿卷到膝盖,手里提着一只军绿色的水桶,手指在礁石缝里极有耐心地摸索着。他身边放着一只旧搪瓷杯,杯口磕掉了一小块瓷,底部刻着一个模糊的字,当时她不认得。
有一天傍晚,他忽然从栅栏那边探出头,把那只军绿色水桶往前提了提,让她看桶底浅浅地铺着一小层花蛤,沙泥还裹着壳,有几个正悠悠地往外吐着水。
“你是本地人?”
“不是。来打工的。”她说,声音被海风吹散了一半。
“你每天都来这里站着,看什么。”
“看海。”她说,“你呢,你每天都来挖蛤蜊。”
他把水桶搁在礁石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用过的创可贴,边缘已经翘起来了,沾着沙子和海水。他把旧的揭下来,从另一只口袋里掏出一张新的贴上——虎口上那道口子是被蛤蜊壳划的,划了很久了,结了痂又裂开,裂开又结痂,反反复复。“这片礁石底下蛤蜊多。退潮以后蹲在石缝里挖,挖小半桶够煮一锅汤。炊事班舍不得扔的萝卜皮,加两片姜,和蛤蜊一起煮,全中队抢着喝。”他说完蹲下去继续挖,手指在礁石缝里极有耐心地摸索着。她注意到他的手指很细很长,指腹上全是薄茧——不是握笔磨出来的那种,是握缆绳和挖蛤蜊磨出来的。
那个暑假,她几乎每个傍晚都去那片礁石滩。她把他挖出来的蛤蜊一个一个捡进桶里,蛤蜊壳碰在一起脆脆的,像远处舰艇启航时绞着锚链的声音。他告诉她,他叫季临。临是临海的临。他说他爸给他取这个名字,是让他不要忘记自己是海边长大的。他家在南方一个小渔村,他从小跟着他妈去滩涂上挖蛤蜊,他妈挖得比他快很多很多倍,背篓满了又空,空了的背篓装进另一片滩涂。后来他爸走了,他辍学在家帮他妈干活,再后来部队来招兵,他妈把家里最后几只下蛋的母鸡卖了,给他凑路费。他说到这里沉默了很久,然后把那只搪瓷杯从礁石上拿起来,喝了一口杯子里的凉水。她问杯子底下刻了什么字。他把杯子翻过来给她看,杯底刻着一个“季”字——他爸给他打的。他爸走得早,这是他爸留给他唯一的东西。他带着这只杯子从渔村到镇上,从镇上到部队,用了很多很多年了。杯口磕掉的那一小块瓷,是有一年舰艇靠岸时缆绳甩过来碰的。
暑假结束那天傍晚,季临没有挖蛤蜊。他坐在礁石滩上,把那只搪瓷杯放在膝盖上。夕阳从军港方向照过来,把整片礁石滩染成琥珀色。他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极小的海螺,放在她掌心里。
“这个送给你,当定情信物。”
“送海螺是什么意思。”
“海螺能听见海的声音。你以后不管在哪里,把海螺放在耳边,就能听见我在想什么。”他把搪瓷杯往她面前推了推。“这只杯子我用了很多年。以后放在你那里。等我回来,你给我泡茶。”
她接过杯子。杯口磕掉的那一小块,她用拇指轻轻摸了一遍又一遍。
后来她毕业了。季临只要有休假就会来这片礁石滩挖蛤蜊,她蹲在旁边,把他挖出来的蛤蜊一个一个捡进桶里。他挖蛤蜊的手法比以前更利索了,虎口上的旧疤被新茧盖住了,但偶尔还会被蛤蜊壳划破。她把他手指上的血用创可贴压住,说,你什么时候才能不受伤。他说,等你以后给我泡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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