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6709360" ["articleid"]=> string(7) "6841853"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2章" ["content"]=> string(37878) "安以舒发来最后那条消息的时候,沈砚京正靠在俱乐部的沙发上,手里夹着那根早就灭了的雪茄,嘴角挂着一个怎么也压不下去的弧度。
何旭在牌桌上远远地看着他,忍不住摇了摇头。
“你们看看他,”何旭压低声音,朝沈砚京的方向努了努嘴,“一条消息就成这样了。这要是那姑娘亲自来了,他是不是得当场晕过去?”
程越叼着一根烟,眯着眼看了一眼,笑了:“那可说不准。沈三少这辈子没栽过跟头,这一栽就是个大跟头。”
陆鸣推了推眼镜,慢悠悠地说了一句:“我觉得挺好。他以前那个样子,不像是活人,像是一尊供在佛龛里的玉像,冷冰冰的,看着好看,摸上去扎手。现在总算有点人味儿了。”
何旭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又看了一眼沈砚京的方向,忽然眼睛一亮——沈砚京站起来了。
不是那种慢吞吞的、犹豫不决的站起来,而是干脆利落的、带着某种明确目的性的站起来。他把手里那根灭了的雪茄扔进烟灰缸,拿起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大衣,三两下就穿上了,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大衣的下摆在他身后微微扬起,带起一阵冷风。
何旭手里的牌差点飞出去。
“你干嘛去?”何旭的声音拔高了半度。
沈砚京正在扣大衣的扣子,闻言偏头看了何旭一眼,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去接个人。”
包厢里安静了零点五秒。
然后程越嘴里的烟掉在了裤子上。
“接人?”程越一边手忙脚乱地拍掉裤子上的烟灰,一边瞪大了眼睛,声音都变了调,“这个点儿?晚上九点多?接谁?”
沈砚京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已经拿起了桌上的车钥匙,大步流星地往门口走去。
何旭从牌桌上跳起来,追了两步:“你等会儿!我们一会儿要去老地方吃私房菜,人都约好了,你走了我们怎么——”
沈砚京的脚步顿了一下。
他站在门口,回过头来,看了何旭一眼。那一眼里有一种很微妙的表情——不是犹豫,不是抱歉,而是一种“我有个更好的主意”的表情,带着沈砚京特有的那种不动声色的掌控感。
“加一副碗筷。”沈砚京说。
何旭愣了一下:“加一副?给谁?”
但沈砚京已经推门出去了,门在他身后关上的同时,何旭听到走廊里传来皮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急促而有力,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完全消失在走廊尽头。
何旭站在原地,看着那扇关上的门,慢慢地转过头,看了程越一眼,又看了陆鸣一眼。
三个人面面相觑,像是三尊被点了穴的雕塑。
“他说的加一副碗筷,”程越指了指门的方向,脸上写满了不可置信,嘴里的烟早就灭了, dangling在嘴角,“该不会是给那个女孩加的吧?”
陆鸣推了推眼镜,用一种冷静到近乎冷酷的语气说:“不然呢?你见过沈砚京给谁加过碗筷?上次他大哥来找他吃饭,他都没说加一副,直接让人家自己点。”
何旭慢慢地坐回了沙发上,拿起自己那杯已经凉透了的茶,喝了一口,苦得他皱了皱眉。他放下杯子,忽然笑了,笑得意味深长,笑得程越和陆鸣都跟着紧张了起来。
“行,”何旭说,语气里有无奈,有好奇,还有一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兴奋,“行行行。加一副就加一副。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姑娘,能把沈砚京迷成这副德行。你们想想,沈砚京是什么人?京城多少名媛千金往他身上扑,他正眼看过谁?赵若琳追了他多久了?两年了吧,他连人家微信都没加。结果呢?一个深城来的姑娘,就一面,一面!他就疯了。”
程越已经开始给私房菜馆打电话了:“对,加一个人……不,加一副碗筷就行……对,临时加的……别问那么多,加就完了。”
挂了电话,程越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容里带着一种老父亲看到儿子终于开窍了的欣慰。
宋野从角落里探出头来,手里还抱着吉他,琴弦在他手指的拨动下发出一声低沉的嗡鸣:“怎么了?沈砚京走了?”
“去接他的心上人了。”程越把手机往桌上一扔,靠进沙发里,翘起二郎腿。
宋野愣了一下,然后慢慢地放下吉他,拿起桌上的啤酒喝了一大口,擦了擦嘴,说了句让所有人都笑了的话:“那我可得好好看看。能让沈砚京动心的,得是天仙吧?”
包厢里的气氛一下子变了。原本懒洋洋的、有一搭没一搭的周末聚会,忽然有了一个明确的、所有人都翘首以盼的焦点——沈砚京要带那个女孩来了。
何旭站起来,走到镜子前,理了理自己的头发。他今天穿了一件墨绿色的卫衣,头发也没怎么打理,此刻对着镜子左看右看,觉得不太满意,又把卫衣的领子翻了一下。
程越看到他的动作,笑得前仰后合:“你至于吗?又不是你相亲。”
何旭从镜子里白了他一眼,难得认真地说了句人话:“你懂什么。这是沈砚京第一次带人出来,咱们不能给他丢人。沈砚京那性子,能让他带出来见朋友的,那得是什么分量?你们心里没数吗?”
陆鸣坐在沙发上,推了推眼镜,没有说话。但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那件皱巴巴的卫衣,默默地脱了下来,换上了何旭从柜子里翻出来的一件干净的白衬衫。衬衫有点大,但他穿上去之后整个人气质都不一样了,从“周末宅家的程序员”变成了“周末出门的文艺青年”。
宋野把吉他的弦重新调了一遍,又把头发往后拢了拢,露出整张脸。他平时总是用头发遮着半张脸,说是“艺术家的神秘感”,此刻忽然把头发拢起来,何旭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你长得还行啊以前怎么没发现”,宋野回了两个字:“滚。”
安以舒接到沈砚京电话的时候,正在收拾东西准备下班。
办公室里的灯已经关了大半,只剩她头顶这一盏还亮着,白色的日光灯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投下一小片孤零零的光圈,她坐在光圈的正中央,像舞台上唯一被照亮的那个人。她把电脑关了,把散落在桌上的文件理整齐,把那个已经空了的咖啡杯扔进垃圾桶,然后拿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来电名字让她心跳快了半拍。
“沈砚京”三个字,安安静静地躺在屏幕上,像一个不太真实的梦。
她接了。
“喂?”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期待。
“下班了吗?”沈砚京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比平时多了一点什么——安以舒说不上来,但能感觉到。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轻快了一些,像是一个人等了很久终于等到了想要的东西,那种从心底漫上来的愉悦,藏都藏不住,连带着尾音都微微上扬了一点。
“刚收拾完,正准备走。”安以舒说,一边把围巾往脖子上绕。围巾是她来京市之前林晚送她的,燕麦色的羊绒围巾,又软又暖,她每天都围着,已经成了她的标志。
“别走,在楼下等我。”
安以舒的手停在了半空中,围巾的一端还垂在胸前:“啊?”
“我来接你,”沈砚京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带你去蹭个饭。”
“蹭饭?蹭谁的饭?”
“我朋友的。”沈砚京顿了顿,像是在想怎么措辞,最后说了一句让安以舒哭笑不得的话,“他们订了个私房菜馆,菜点多了,吃不完,帮他们分担一下。”
安以舒握着手机,站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窗外是京市冬天的夜色,万家灯火在远处闪烁,像无数颗落在地面上的星星。她听到“菜点多了吃不完”这句话的时候,忍不住笑出了声,笑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回荡了一下。
“沈砚京,”她说,声音里带着笑意,尾音微微上扬,“你这是在编理由吗?你们做投资的人是不是都这么会编?”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她能想象沈砚京此刻的表情——大概是微微眯着眼睛,嘴角带着一个若有若无的弧度,那种被拆穿了但完全不慌的样子。
“被你看出来了。”沈砚京说,语气里没有半点被拆穿的尴尬,反而带着一种坦荡的、理直气壮的好笑,好像在说“对,我就是在编理由,但你能拿我怎么样”。然后他顿了一下,声音低了半个调,像是把某种藏了很久的东西终于拿了出来——“那换一个说法——我想见你,顺便带你吃个饭。来不来?”
安以舒的耳朵一下子红了。
她站在窗前,看着楼下街道上川流的车灯,红色和白色的光带交织在一起,像一条流动的、发光的河流。她的心跳很快,快到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脉搏在手腕处突突地跳,快到她觉得沈砚京大概能通过电话听到她的心跳声。
“来。”她说。
这一个字说出口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抖,不是紧张,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从心底涌上来的热流,把她的声音冲得微微发颤。
沈砚京挂了电话,靠在车后座上,对司机说了一个地址——华文新媒的写字楼。
他刚从俱乐部出来的时候就上了车,车子一直在写字楼附近转悠,没有停。他不知道安以舒什么时候下班,不想让她觉得自己在等——虽然他确实在等。他让司机在这片区域绕了大概二十分钟,经过同一个路口三次,经过那家湘菜馆两次,经过一棵光秃秃的槐树四次。方远坐在副驾驶,从后视镜里看了沈砚京一眼,又看了一眼,嘴角抽了抽,但什么都没说。
终于,沈砚京还是没忍住打了那个电话。
方远从后视镜里观察着老板的表情。沈砚京今天下午在俱乐部的样子他是知道的——何旭后来给他发了消息,说“你家老板快不行了”,他还以为出了什么事。现在看到沈砚京打完电话之后靠在座椅上,嘴角那个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着,频率轻快得像某种雀跃的心跳,方远终于明白何旭说的“快不行了”是什么意思了。
不是快不行了,是已经完全不行了。
车子停在写字楼门口的时候,安以舒已经站在路边了。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款羽绒服,围着那条燕麦色的围巾,头发被晚风吹得有些凌乱,几缕碎发在脸侧飘着,在路灯下像细细的金丝。她站在路灯下,橘黄色的灯光从头顶洒下来,在她身上镀了一层温暖的光,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投在身后的人行道上,像一个安静的、等待的剪影。
沈砚京隔着车窗看了她两秒。
路灯下的她,和胡同里的她,和故宫雨幕中的她,都不太一样。胡同里的她是惊鸿一瞥的惊艳,故宫里的她是雨幕中的朦胧,而此刻的她,是真实的、触手可及的、在冬夜的冷风中微微缩着脖子等他的人。她的白色羽绒服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有些耀眼,像一个会发光的小小的光源,在这条灰暗的街道上,只有她是有颜色的。
沈砚京摇下车窗。
“上车。”他说。
安以舒弯下腰,从车窗里看到沈砚京的脸,笑了一下。那个笑容不大,但很真,嘴角弯起的弧度刚刚好,眼睛里的光刚刚好,一切都刚刚好。她拉开车门坐了进来,带进来的冷风裹着一股淡淡的、属于冬天的清冽气息,和她身上那股洗衣液的柔软味道混在一起,在温暖的车厢里慢慢弥散。
“冷不冷?”沈砚京问。他注意到她的手背有些发红,大概是在风里站了一会儿。
“还好,”安以舒搓了搓手,把手套摘下来,露出一双白皙纤细的手,“等了一会儿,但你的车来得挺快的。”
沈砚京没有告诉她,他的车已经在附近转了二十分钟,经过了同一个路口三次,经过了那家湘菜馆两次,经过了那棵光秃秃的槐树四次。他只是看了她一眼,对司机说了一句“走吧”。
车子平稳地驶入夜色中。
安以舒把围巾松了松,偏头看他,眼睛里带着一丝好奇和紧张:“你还没告诉我,你朋友都是些什么人?我有点紧张。”
沈砚京想了想,用了一个最概括的说法:“从小一起长大的几个发小。人都不错,就是话多。”
安以舒眨了眨眼,忽然想起什么:“他们知道我?”
沈砚京看了她一眼,那一眼里有一种很微妙的表情,像是在说“他们当然知道你,因为我已经念叨你好几天了”。但他开口说的是:“知道。”
“你都跟他们说什么了?”安以舒的眉头微微皱起来,表情像一只警觉的小猫。
“没说多少,”沈砚京的语气平淡得像在念一份投资报告,“就说了你的名字,从哪儿来的,做什么工作的。”
安以舒松了一口气,但随即又紧张起来:“那我这样空着手去,是不是不太礼貌?”
“不用,”沈砚京说,“他们什么都不缺,就缺个人帮他们吃菜。”
安以舒被他的逻辑打败了,笑了出来,笑声在车厢里回荡,像一串清脆的铃铛。但心里那点紧张并没有完全消散,她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白色羽绒服,奶白色羊绒衫,阔腿裤,帆布鞋。她今天加班,穿得很随意,甚至可以说有点邋遢,头发也没怎么打理,就是随便扎了个低马尾,几缕碎发从耳边垂下来。
“我穿成这样,合适吗?”她问,语气里带着一点不确定,像一个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吃饭的女孩,虽然她自己大概没有意识到这个比喻。
沈砚京看了她一眼。
她坐在他旁边,白色的羽绒服把她整个人衬得柔软而明亮,围巾的流苏垂在胸前,随着车子的晃动轻轻摇摆。她的脸颊被暖气烘出了淡淡的粉色,像春天刚开的桃花,不浓烈,但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她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在车厢昏暗的灯光下,那双眼睛像是两颗被擦亮的深色宝石,安静地嵌在她白皙的脸上。
她的长相,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清冷”。
不是那种拒人千里的冷,而是一种天然的、不施粉黛的、骨子里的清。眉眼温软但不柔弱,鼻梁秀挺但不凌厉,嘴唇不点而朱,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在京市干燥的冬天里,她的皮肤依然保持着南方人特有的水润光泽。她安静下来的时候,整个人像一幅宋代的花鸟画——淡雅、克制、留白很多,需要你静下心来慢慢看,越看越觉得耐看,越看越觉得好看。
但她一开口,这幅画就活了。
不是画上的鸟飞了出来,而是整幅画忽然有了声音、有了温度、有了颜色。她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的,说话的时候眉毛会动,嘴角会弯,整个人从一幅安静的古画变成了一个鲜活的、生动的、让人忍不住跟着笑的人。
这种反差,大概就是沈砚京沦陷的原因。
“合适。”沈砚京说。
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很笃定,笃定到安以舒那点紧张一下子就散了大半。她不知道的是,沈砚京说的“合适”不是安慰,而是事实——在他眼里,她穿什么都合适,不穿那件白色羽绒服也合适,不扎那个低马尾也合适,甚至不涂那支淡粉色的唇膏也合适。她就是那种人,穿高定礼服不会显得用力过猛,穿帆布阔腿裤不会显得太过随意,她在哪里,哪里就是她该在的地方。
车子开进了一片老胡同。京市的冬天,胡同里安静得很,偶尔有一两声狗叫从哪个院子里传出来,在清冷的空气中回荡,像是这座古老城市的叹息。路灯隔得很远,光线昏黄而温暖,把青砖灰瓦照得像一幅褪了色的老照片,每一块砖、每一片瓦都像是被时光打磨过的旧物,带着一种沉静而温润的光泽。车子七拐八拐,安以舒已经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最后车子停在了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不大,但门楣上的砖雕很精致,雕的是缠枝莲纹,线条流畅而繁复,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老宅子。门口没有招牌,没有灯箱,如果不是沈砚京带路,安以舒打死也不会想到这里面藏着一家私房菜馆。
沈砚京推开门,侧身让安以舒先进去。
安以舒跨过门槛,眼前是一个不大的院子,青砖漫地,角落里种着一丛竹子,冬天的竹子还是绿的,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鲜翠,竹叶上还挂着几滴不知道是露水还是浇水时留下的水珠,在灯光下亮晶晶的。正房的灯亮着,暖黄色的光从雕花木窗里透出来,映在院子里的青砖地上,像铺了一层薄薄的金箔。
空气里飘着一股炖肉的香气,混着葱姜蒜的味道和一丝若有若无的桂花香气,温暖而诱人,像一只无形的手,把人往屋里拉。
安以舒深吸了一口气,转头对沈砚京说:“好香。这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开的吗?”
沈砚京看着她亮起来的眼睛——那双眼睛在闻到肉香之后像是被点亮了一样,瞳孔里映着院子里昏黄的灯光,亮晶晶的,像两颗刚剥了壳的龙眼——嘴角弯了一下,迈步走向正房,推开了门。
门一开,里面的声音像潮水一样涌了出来。
何旭的声音最大,带着他标志性的大嗓门:“来了来了来了!”
程越的声音紧随其后,尾音拖得老长:“沈三,你可算来了,我们都快饿死了——”
然后这些声音在同一个瞬间全部消失了。
像有人按下了暂停键。
包厢里所有人都看向门口,看向沈砚京身后那个探出头来的女孩。
安以舒站在沈砚京身后半步的位置,微微探出头来,朝房间里的人笑了笑,说了一句:“大家好,我是安以舒。打扰你们了。”
包厢里安静了大概三秒钟。
那三秒钟里,何旭的眼睛从安以舒的脸上移到沈砚京的脸上,又从沈砚京的脸上移回安以舒的脸上,来回看了两遍,嘴巴微微张着,表情从震惊变成了然,从了然变成了“我懂了”,又从“我懂了”变成了一种复杂的、混合了羡慕和服气的表情。
程越嘴里的烟第三次掉在了裤子上。这一次他没有去捡,因为他整个人都愣住了,眼睛直直地看着门口那个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孩,烟在他的裤子上烧了一个小洞,他浑然不觉。
陆鸣推了推眼镜。然后又推了一次。然后又推了一次。他推眼镜的频率暴露了他内心的震动——他平时只有紧张的时候才会推眼镜,而他上一次这么频繁地推眼镜,是在他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候。
宋野抱着吉他坐在角落,手指悬在琴弦上方,一动不动。他整个人像被点了穴,连呼吸都放轻了,生怕弄出一点声音打破了这一刻的静谧。
何旭后来跟程越描述这一刻的感受时说:“你知道沈砚京以前对女人的态度吧?不冷不热,不远不近,谁凑上来他都一样。我一直以为他喜欢那种浓艳的、攻击性强的、能跟他在一个层面上交锋的。结果他给我来了这么一出——安以舒站在门口笑的那一下,我整个人都愣了一下,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她和沈砚京以前身边那些女人,完全不一样。”
不一样在哪里?
何旭想了很久,找到了一个词——“干净”。
不是打扮上的干净,虽然她确实穿得很素净,白色羽绒服、燕麦色围巾、低马尾,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连耳环都没戴。而是气质上的干净,像一杯刚泡好的明前龙井,清澈见底,没有一丝杂质。她的眉眼是温软的,但那种温软里带着一种天然的、不刻意的疏离感——不是冷淡,而是一种“我不需要讨好任何人”的自在。
安静的时候,她像一尊冰雕,清冷得让人不敢靠近。
但当她开口说话——
“大家好,我是安以舒。打扰你们了。”
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整个包厢的温度好像都变了。她的声音是软的,带着南方人特有的那种糯糯的尾音,像糯米糍粑一样,听着就让人觉得甜。她说“打扰你们了”的时候微微歪了一下头,表情里带着一点不好意思,嘴角弯起的弧度刚刚好,不大不小,不刻意不做作,就是那种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真的可能打扰到别人的真诚的歉意。
就是这个瞬间——她歪头、微笑、说“打扰你们了”的瞬间——何旭终于明白了沈砚京为什么会疯。
因为这种反差,换谁谁不疯?
安静的时候清冷得像天上的月亮,让你觉得她遥不可及、高不可攀;笑起来的时候又甜又软,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在你手心里打了个滚。她能跟你聊文学聊到陆鸣那种人都接得上话,也能因为一块红烧肉就开心得眼睛眯成月牙。她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能在京市零下八度的寒风里一个人拖着行李箱从地铁站走到小区,不喊苦不喊累。她不化妆的时候素面朝天也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涂了那支淡粉色唇膏之后——虽然沈砚京大概没注意到——整个人像是被点亮了一样。
何旭忽然想起沈砚京那天在俱乐部问的那句话——“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当时他觉得沈砚京疯了。
现在他觉得,沈砚京没疯。
沈砚京只是比他们所有人都先看到了安以舒的好。
何旭第一个反应过来,从椅子上站起来,热情得有些过头,甚至可以说是殷勤了:“安老师你好你好!快请进快请进!外面冷吧?快进来暖和暖和!我是何旭,沈砚京的发小,从小一起长大的,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他小时候尿床的事情我都知道,他七岁的时候还被他爸追着打了一条街——你以后想听什么故事随时找我,我这人没别的优点,就是记性好,尤其是记沈砚京的糗事,那叫一个如数家珍。”
沈砚京看了何旭一眼。
那一眼很淡,甚至可以说是漫不经心的,但何旭认识沈砚京二十多年,他从那一眼里读出了明确的、毫不含糊的威胁——你敢多说一个字试试。
何旭立刻闭上了嘴,做了一个给嘴巴拉上拉链的动作,笑嘻嘻地坐了回去,但眼睛里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怎么都灭不掉。
安以舒被何旭的热情逗笑了,笑得眉眼弯弯的,原本那点紧张在这一连串的闹腾中消散了大半。她笑起来的时候,整个包厢的光线好像都亮了一些——不是夸张,是何旭后来跟程越说的原话:“她笑的那一下,我觉得包厢里那盏吊灯都变亮了,也不知道是灯泡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程越当时回了一句:“是你的问题,你恋爱了。”
何旭骂了一声“滚”,但心里承认,安以舒的笑确实有某种感染力。不是那种训练过的、标准化的、上镜用的笑,而是那种发自心底的、真的觉得开心的笑,笑的时候眼睛会先弯,然后嘴角才跟上,整个过程自然而流畅,像一朵花从花苞到盛开的慢镜头。
安以舒走进包厢,沈砚京跟在她身后,一只手虚虚地护在她身后——没有碰到她,但那个姿态很明显:这是我带来的人,你们悠着点。
程越终于把裤子上的烟灰拍干净了,站起来,朝安以舒伸出手,笑得一脸和善:“程越,做金融的,跟沈砚京认识十几年了。今天沈砚京说要加一副碗筷的时候,我们都猜到他要去接谁了。”
安以舒和他握了握手,听到“加一副碗筷”的时候,偏头看了沈砚京一眼,眼睛里带着一点促狭的笑意,嘴角微微翘着,像是在说“你不是说菜点多了吗”。
“你不是说菜点多了吃不完吗?”安以舒小声问沈砚京,声音不大,但包厢里所有人都听到了。
沈砚京面不改色,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死水,开口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话:“那是原因之一。”
包厢里安静了一瞬,然后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
何旭笑得趴在桌上,程越笑得捂住了肚子,连陆鸣都忍不住弯了一下嘴角。宋野在角落里终于拨动了琴弦,一个欢快的和弦从指尖流淌出来,像是在给这个笑声配乐。
安以舒也笑了,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脸颊泛起了淡淡的红晕。她偏头看着沈砚京,沈砚京端着茶杯,目光从杯沿上方看过来,两个人的视线在空气中撞了一下,安以舒先移开了,低下头,耳朵红红的,假装在研究桌上那套餐具的花纹。
何旭看到了这一幕,和程越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个眼神的意思是——这俩人,有戏。不,不是有戏,是已经定了。
陆鸣推了推眼镜,站起来,朝安以舒微微点了点头,语气客气但不疏离:“陆鸣。刚才何旭说的那些沈砚京小时候的事情,如果你想听更完整的版本,我可以提供补充材料。”
安以舒被他一本正经的“补充材料”逗笑了,认真地点了点头:“好的,我记下了。”
宋野从角落里探出头来,抱着吉他,没站起来,但朝安以舒笑了一下:“宋野,搞音乐的。安老师,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
安以舒低头看了自己一眼——白色羽绒服还没脱,奶白色羊绒衫的领子微微露出一截锁骨,阔腿裤下面是一双沾了一点灰的帆布鞋。她不确定宋野说的“好看”是客气还是真心,但还是笑着说了一声谢谢。
私房菜馆的菜确实不错。
一道道菜端上来,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每一样都做得精致而用心——红烧肉炖得软烂入味,肥而不腻,瘦肉不柴,皮的部分晶莹剔透,咬下去满口胶质;糖醋小排酸甜适口,醋的酸味和糖的甜味平衡得恰到好处,排骨上的肉轻轻一抿就从骨头上脱落了;清炒时蔬鲜嫩爽口,用的是当季的豌豆尖,脆生生的,带着一股清甜;还有一锅热气腾腾的排骨莲藕汤,汤色奶白,香气四溢,莲藕炖得粉糯,筷子一夹就断。
安以舒坐在沈砚京旁边,面前摆着一副干净的碗筷,碗是青花瓷的,小巧精致,和她在深城用的那种大碗完全不一样。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咬了一口,眼睛一下子亮了。
“好吃!”她说,然后又夹了一块,这次夹的是排骨,啃得认真而专注,嘴角沾了一点酱汁,她自己浑然不觉。
何旭坐在对面,看着安以舒吃东西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他发现这个女孩吃东西的时候有一种很纯粹的快乐——不是那种社交场合里的礼貌性的“好吃”,而是真的、发自内心的、被食物取悦了的快乐。她的表情很生动,眉毛会扬起来,眼睛会眯成月牙,嘴角会沾上酱汁,吃到一个好吃的菜会发出小小的、满足的叹息,像一只被挠到了下巴的小猫。
何旭看了沈砚京一眼。
沈砚京正看着安以舒嘴角那点酱汁。他的目光落在那个位置,停留了大概一秒,然后他的手伸向了桌上的纸巾盒。但就在指尖碰到纸巾盒的瞬间,他犹豫了一下,把手缩了回去,拿起茶杯喝了一口,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何旭看到了这个动作,差点笑出声来。
他认识沈砚京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沈砚京做这种“想做又不敢做”的事情。沈砚京是什么人?想要什么直接拿,想做什么直接做,从来不会犹豫。但此刻,他连帮一个女孩擦嘴角的勇气都没有。
不,不是没有勇气。
是不敢。
因为他太在意了,在意到怕自己任何一个举动都会让她觉得冒犯,让她觉得不舒服,让她后退半步。
何旭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沈砚京,你完了。你彻底完了。你不仅完了,你还完得很彻底,完得毫无保留,完得心甘情愿。
饭桌上的气氛越来越好。
安以舒从一开始的拘谨慢慢放开了,话也多了起来。她和何旭聊京市和深城的区别,聊深城的早茶有多好吃、京市的涮肉有多过瘾;和程越聊金融圈的那些奇葩事,程越讲了一个客户的故事,安以舒笑得趴在桌上,眼泪都出来了;和陆鸣聊文学,陆鸣居然真的看过她参与编辑的那本散文集,还能说出里面某个段落的细节,安以舒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说“你比我自己还了解这本书”。
宋野弹了一首完整的曲子,是安以舒喜欢的那位民谣歌手的歌。旋律在包厢里缓缓流淌,温柔而悠长,像冬天的暖风,把所有人的情绪都裹在了一个柔软的壳里。安以舒听着,手指在桌上轻轻打着节拍,跟着哼了几句,声音不大,但很准,带着一种不经意的、天生的好音色。
沈砚京坐在她旁边,没有参与太多对话,但他一直在听。他听她说话的声音,听她笑的声音,听她跟着吉他哼歌的声音。每一种声音都不一样,但每一种声音都让他觉得——这个人,他等到了。
宋野弹完最后一个音,包厢里安静了一瞬,然后安以舒鼓起了掌,真诚而热烈,眼睛里亮晶晶的:“太好听了!你弹得真好!”
宋野笑了笑,难得地露出了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
何旭忽然举起酒杯,对所有人说了一句:“来,咱们一起敬安老师一杯,欢迎安老师来京市!安老师,你在京市这一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找我们。沈砚京要是欺负你,你也随时找我们,我们帮你收拾他。”
所有人都举起了杯子——何旭的酒杯,程越的酒杯,陆鸣的茶杯,宋野的啤酒瓶,还有沈砚京的茶杯。
安以舒被这突如其来的阵仗弄得有些不好意思,端起茶杯站起来,脸微微泛红:“谢谢大家,我今天就是来蹭个饭的,你们太客气了。”
“蹭饭?”何旭笑了,看了沈砚京一眼,意味深长地说,“沈砚京说你今天是来帮我们吃菜的,菜点多了吃不完。”
安以舒被这句话逗得笑出了声,偏头看了沈砚京一眼。沈砚京端着茶杯,面不改色地喝了一口,好像“菜点多了吃不完”这个理由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完全合理、完全真实的理由,没有任何编造的成分。
安以舒笑着摇了摇头,和大家碰了杯,然后坐下来,继续吃饭。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低头喝汤的时候,何旭、程越、陆鸣三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个眼神的意思是——沈砚京这次,是真的栽了。栽得彻彻底底,栽得心甘情愿,栽得毫无还手之力。
而且他们几个,都在心里默默地觉得,这大概是沈砚京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
饭局散了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了。
私房菜馆的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胖乎乎的,笑起来很和善,站在门口送客。他看到沈砚京的时候,特意说了一句:“沈少,今天这个姑娘是头一回来啊。”
沈砚京看了他一眼,没接话,但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那个弯度,老板看懂了。
安以舒和何旭他们在门口道了别。何旭拉着她的手说“安老师下次再来玩”,语气真诚得不像是在客套;程越说“安老师路上慢点,京市冬天路滑”;陆鸣推了推眼镜说了一句“今天聊得很开心,期待你编辑的新书”;宋野抱着吉他说“下次给你弹完整的,今天时间太短了”。
安以舒一一应了,然后转身,跟着沈砚京走向停在胡同口的车。
夜风从胡同口灌进来,带着冬天特有的干冷,像细小的针尖扎在脸上。安以舒把围巾往上拉了拉,缩了缩脖子,呼出一口白气,白气在路灯下清晰可见,像一朵小小的云,飘了一下就散了。她的脚步比来时轻快了很多,帆布鞋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轻轻的、有节奏的声响。
“你朋友们都挺好的。”安以舒说,声音被围巾挡住了一些,闷闷的,但语气里的愉悦清清楚楚,像冬天的阳光一样透亮。
沈砚京走在她旁边,步子不大,刚好和她保持一致。他没有说话,只是“嗯”了一声,但那个“嗯”的音调比平时高了一点,带着一种被夸奖了的满足感——虽然被夸的不是他,是他的朋友们。
“何旭好能说,从头说到尾就没停过,”安以舒笑着说,一边走一边用手比划,“但他说话好好笑,他讲你小时候被追着打的那一段,我差点笑到岔气。”
沈砚京的脚步微微顿了一下。
“那段是编的。”他说,语气平静。
安以舒偏头看了他一眼,眼睛里带着笑:“是吗?那我回头问问何旭要证据。”
沈砚京没有再说话,但他的嘴角弯了一下。
安以舒继续叽叽喳喳地说着:“程越也挺有意思的,他那个烟掉了三次,我都不好意思提醒他,怕他尴尬。陆鸣看起来冷冷的,但其实说话很有内容,他居然看过我们出版社出的那本散文集,还能说出里面的一句话,我自己都不记得了。还有宋野,他吉他弹得真好,我好久没听过现场了,上次听现场还是在深城的一个小酒馆里,那个歌手唱得一般,但氛围很好——”
她一边走一边说,像一只吃饱了的小鸟,叽叽喳喳的,把今晚的每一个细节都翻出来说了一遍。她说到开心的地方会笑出声来,笑声在安静的胡同里回荡,像一串清脆的铃铛,被夜风托着,飘向远处深蓝色的天空。她的围巾被风吹得飘起来,流苏在她脸侧飞舞,她伸手去抓,没抓到,又笑了一下。
沈砚京听着,没有打断她。
他注意到她说话的时候,呼出的白气在路灯下清晰可见,一团一团的,像小小的云朵,每一团白气里都装着她的一句话、一个笑、一个表情。她的脸颊被冷风吹得有些泛红,鼻尖也是红红的,但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是装了一整条银河,亮得像是把今晚所有的灯光和星光都收进了瞳孔里。
“沈砚京。”她忽然叫他的名字,语气轻快而自然,像是在叫一个认识了很久的人。
“嗯。”
“谢谢你今天来接我。”安以舒说,偏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在路灯下显得格外明亮,嘴角的弧度刚刚好,眼睛里的光刚刚好,一切都刚刚好。“我今天加班加得脑子都快糊了,这顿饭吃得特别好,特别开心。你朋友们都太好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他们。”
沈砚京看着她笑起来的眼睛,在路灯昏黄的光线下,那双眼睛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在微微发亮,像水面上的月光,碎碎的,亮亮的,温柔得不像话。
“不用谢,”沈砚京说,声音低而沉,在冬夜的冷风中显得格外清晰,“我说了,是去蹭饭的。”
安以舒笑了,笑得很开,连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她笑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不是夸张,是沈砚京后来跟何旭说的原话:“她笑的时候,我觉得整条胡同都亮了。不是路灯的光,不是月光,是她自己的光。”
何旭当时回了一句:“你完了,你已经没救了。”
沈砚京说:“我知道。”
他知道自己没救了。而且他不想被救。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身后,沈砚京的朋友们还站在私房菜馆的门口,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胡同的转角处。冷风吹过胡同,吹得他们几个缩了缩脖子,但没有一个人说要进去。
何旭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那个方向,安以舒叽叽喳喳说话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从远处飘来,像风铃一样清脆。他忽然说了一句,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能听到:“我终于知道沈砚京为什么疯了。”
程越点了一根新烟,吸了一口,烟雾从他的唇间溢出来,在冷风中迅速消散。他眯着眼,看着胡同尽头那一白一黑两个并肩的身影,问:“为什么?”
何旭转过头,看了程越一眼,笑了。那个笑容里没有调侃,没有玩笑,而是一种认真的、郑重的、甚至带着一点羡慕的笑。
“因为那个姑娘,”何旭说,声音低下来,像是在说一个很重要的秘密,“值。”
陆鸣推了推眼镜,没有说话,但他点了点头。他的白衬衫在冷风中有些单薄,但他好像完全感觉不到冷,只是安静地看着胡同尽头那个越来越小的白色身影。
宋野抱着吉他,在冷风中拨了一个和弦,声音在空旷的胡同里回荡了一下,清脆而悠长,然后消散在夜风里。
他轻轻地哼了一句什么,没有人听清,但那旋律是温柔的。
和今晚的夜色一样温柔。
和沈砚京看安以舒的眼神一样温柔。" ["create_time"]=> string(10) "177676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