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5357186" ["articleid"]=> string(7) "6665358"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3章" ["content"]=> string(11302) "

离开冰峰的第三天,我遇见了那支军队。

起初只是地平线上的一道黑线,我还以为是迁徙的兽群。等到走近了,才发现那是人——密密麻麻的人,排成整齐的方阵,正在往北行进。

步兵在前,骑兵在后,中间是辎重车。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上面绣着仰天长啸的狼。北境军的狼旗。

我勒住红云,远远地望着他们。

这支军队至少有三万人。三万人是什么概念?我从小生活的那个镇子,只有三百七十二口人。三万人的军队,需要一百个那样的镇子才能凑出来。

他们去北方做什么?

北方有什么?

冰封王座?

还是更远的地方?

红云不安地踢着蹄子。它感觉到了什么,和我一样。

我正打算绕开,一个斥候队却已经发现了我。

五匹马从队伍里冲出来,朝我奔来。马蹄声急促,尘土飞扬。

我没有跑。跑也跑不过战马。

“站住!什么人?”

领头的是一个年轻的斥候,脸上带着风霜的痕迹,眼睛里满是警惕。他的刀已经出鞘,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过路的。”我说。

“过路的?”他打量着我,目光落在我腰间的刀上,“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从南边来,往北边去。”

斥侯皱起眉头。

“北边?北边什么都没有,你去北边干什么?”

我没有回答。

斥候盯着我,盯了很久。然后他的目光落在我腰间的刀上,瞳孔骤然收缩。

“这把刀……”他抬起头,重新审视我的脸,“你叫什么名字?”

“陆沉。”

斥侯的脸色变了。

他跳下马,单膝跪地。

“北境军第七斥候队,见过陆公子!”

我愣住了。

身后那四个斥候也纷纷下马,跪了一地。

“你们……你们认识我?”

年轻的斥候抬起头,眼睛里闪着光。

“周野队长说过,如果有人拿着这把刀来北境,就是他的兄弟。”

周野。

我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

“周野他……”

“我们知道。”斥候低下头,“队长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周烈领主下令,整个北境军都要记住您的脸。您是我们北境军的恩人。”

恩人。

我救过谁?

周野是因为我死的。我连他的尸体都没能带回来。

“起来。”我说,“我不是什么恩人。周野是我朋友。”

斥候站起来,看着我,目光里带着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

“您要去北边?”他问。

我点点头。

“我们也在往北边去。”他说,“暗影的人在北边活动频繁,领主派我们过去清剿。您如果不嫌弃,可以跟我们一起走。”

我看着那支浩浩荡荡的军队,又看看这几个年轻的斥候。

一个人走,还是跟军队走?

跟军队走,安全。但也意味着慢,意味着被约束,意味着不能想去哪就去哪。

一个人走,快,但也危险。暗影的人随时可能出现,古尘说的那个“东西”随时可能苏醒。

“我跟你们走一段。”我说。

斥候笑了。

“好!我带您去见将军。”

——

将军叫周虎,是周烈的堂弟,四十多岁,满脸络腮胡子,笑起来像打雷。

他听斥候说完我的来历,一拍大腿,把我拉进他的帐篷,非要请我喝酒。

“周野是我兄弟!”他拍着我的肩膀,差点把我拍趴下,“他救过我的命!他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来,喝!”

我端着碗,看着里面浑浊的酒,不知道该不该喝。

周虎已经一碗下肚,又倒了一碗。

“你不知道,”他抹着嘴说,“周野那小子,从小就不听话。他大哥让他读书,他非要习武。他大哥让他当官,他非要当斥候。他大哥让他娶媳妇,他非要打光棍。但他是条汉子,打仗冲在最前面,撤退走在最后面。兄弟们没有不服他的。”

我听着,一口一口喝酒。

酒很辣,辣得喉咙疼,但喝完身上暖烘烘的。

“他死的时候……”周虎顿住,看着我,“你在他身边?”

我点点头。

“他……说了什么吗?”

“他说,让我来找他大哥。”我说,“还说,暗影回来了。”

周虎沉默了一会儿,又倒了一碗酒。

“暗影。”他咬着牙说,“老子这次去北边,就是要杀光那些狗娘养的。”

他把酒一口干了,站起来。

“走,带你去看看咱们北境军的威风。”

——

那天下午,我第一次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军队。

三万人,分成五个方阵,在荒原上操练。步兵举着长矛,随着鼓点前进、后退、转向,整齐得像一个人。骑兵骑着战马,在平原上奔驰,刀光闪闪,喊杀震天。弓箭手站在后方,一轮齐射,箭如雨下,把远处的靶子射成刺猬。

周虎站在高台上,指着那些士兵说:“这些都是跟了我十年的老兵。打过东线,守过南境,杀过的敌人比你见过的活人都多。”

我看着那些士兵,看着他们黝黑的脸,粗糙的手,还有眼睛里那种只有经历过生死才有的光。

“周野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周虎说,“所以他死了,三万人都会记住。都会替他报仇。”

我握紧腰间的刀。

周野的刀。

周虎看着我,忽然说:“小子,你会打仗吗?”

我摇摇头。

“那就学。”他说,“跟着军队走,不学打仗,学什么?”

——

从那天起,我跟在北境军后面,一边走一边学。

学列阵,学行军,学怎么在战场上活下来。周虎给我派了一个老兵,叫王敢,四十多岁,脸上有一道从眉心劈到下巴的刀疤。他话很少,但教的都是真东西。

“战场上,最怕的不是死,是怕死。”他说,“你越怕,死得越快。你不怕,反而可能活。”

“那怎么才能不怕?”

王敢看了我一眼。

“把身边的人当兄弟。他们活着,你就想活。他们死了,你就想替他们报仇。有了想做的事,就不怕了。”

我点点头。

王敢又说:“还有,刀要快,心要稳。杀人的时候不要想,想了就慢了。不想,刀就快了。”

我看着手里的刀。

不想。

只砍。

——

第七天,我们遇上了敌人。

不是暗影,是一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军队。他们穿着杂色的衣服,拿着五花八门的武器,但人数众多,至少有五千人。他们从北边的山坳里冲出来,直接撞上了我们的前锋。

周虎的反应很快。

“列阵!”

鼓声响起,步兵迅速排成三道防线,长矛朝前,盾牌护身。骑兵从两翼包抄,弓箭手在后准备。

我被分在步兵阵里,站在王敢旁边。

手在发抖。

不是怕,是紧张。我打过架,杀过人,但那都是小打小闹。五千人的战场,三万人的军队,这种场面我连想都没想过。

王敢看了我一眼。

“怕?”

我摇摇头。

他笑了,那道刀疤扭曲得像条蜈蚣。

“不怕就好。等会儿跟着我,别乱跑。”

敌军越来越近。

我能看见他们的脸了——有的年轻,有的老,有的狰狞,有的麻木。他们举着刀,举着剑,举着长矛,嘴里发出奇怪的呐喊。

“准备——”

周虎的声音从后方传来。

我握紧刀。

敌军冲到一百步。

“弓箭手!”

箭如雨下。

冲在最前面的敌军倒下了一片,但更多的人冲上来。

五十步。

三十步。

十步。

“杀!”

两军相撞。

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红色。

——

我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

只记得刀在手里,不停地砍,不停地刺。有人冲过来,我就砍。砍倒了,又有下一个。王敢在我旁边,像一座山,替他挡下了好几刀。

有人在喊,有人在哭,有人在惨叫。血溅在脸上,温热的,带着腥味。脚下的土地变成了泥泞,那是血和泥土混合的泥泞。

我的胳膊酸了,刀越来越重。但我不敢停,一停就会死。

不知道过了多久,眼前的敌人突然少了。

我抬头,看见敌军正在溃退。他们扔下武器,转身就跑。北境军的骑兵从两翼包抄,像赶羊一样追杀他们。

赢了?

王敢拍拍我的肩膀。

“小子,不错。”他说,“第一次上战场,没死,就是本事。”

我低头看自己。

身上全是血,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胳膊上有两道伤口,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砍的。腿上也有一道,走路一瘸一拐。

但活着。

活着就好。

——

那天晚上,周虎犒赏三军。

每个士兵都分到了肉和酒。我坐在火堆旁,端着碗,却什么都吃不下。

脑子里全是白天的画面。

那些被我杀死的人,他们的脸一直在我眼前晃。有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大。有的老,头发都白了。他们临死前的眼神,恐惧的,愤怒的,绝望的,一直在盯着我。

王敢在我旁边喝酒,看了我一眼。

“第一次杀人,都这样。”

我没有说话。

他继续说:“慢慢就习惯了。战场就是这样,你不杀他,他就杀你。没有对错,只有生死。”

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有和我一样的东西。

“你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感觉?”

王敢沉默了一会儿。

“想吐。”他说,“吐了三天。后来就习惯了。习惯之后,就不想了。”

他站起来,拍拍我的肩膀。

“早点睡。明天还要赶路。”

他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火堆旁,望着跳动的火焰。

红云走过来,用脑袋蹭我的肩膀。我抱住它的脖子,把脸埋在它的鬃毛里。

“红云,”我说,“我杀人了。”

红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站着,任我抱着。

——

第二天一早,军队继续往北走。

太阳照在荒原上,把昨夜的露水晒干。地上还残留着战斗的痕迹——血迹,破布,折断的刀剑。但尸体已经被清理了,埋进一个大坑里。

我从那个坑边走过,停下脚步,看了一眼。

坑里躺着几百个人。有的穿着杂色的衣服,有的穿着北境军的甲胄。他们挤在一起,不分你我,不分敌我。

“走吧。”王敢在前面喊。

我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前方,是茫茫的荒原。

荒原尽头,有什么在等着我。

(第十三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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