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5356961" ["articleid"]=> string(7) "6665326" ["chaptername"]=> string(7) "第3章" ["content"]=> string(44875) "
四明山的晨雾,比钱塘江畔的更浓,像化不开的棉絮,裹着山间的松涛与草木的清气,漫过王家坳的断壁残垣。天刚蒙蒙亮,鸡犬声是没有的,只有山风穿过破屋窗棂的呜呜声,还有队伍里孩童低低的啜泣,被母亲死死捂在怀里,不敢放出半点声响。
沈墨是被怀里的动静弄醒的。昨夜靠着土墙歇了半宿,天不亮就被王二栓拉着走遍了整个村子,此刻刚坐下歇了口气,阿莲就醒了,小小的身子在他怀里蹭了蹭,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小手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像是怕一睁眼,他就不见了。昨夜她睡得不安稳,梦里时不时会发抖,嘴里念着爹娘,沈墨就这么抱着她坐了半宿,看着院子里跳动的篝火,脑子里一遍遍过着这个村子的地形,还有这支近百人的队伍,未来的路该怎么走。
“叔叔。”阿莲的声音细细的,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她伸出小小的手,摸了摸沈墨眼下的青黑,“你没睡觉吗?”
“睡了。”沈墨笑了笑,把她往怀里拢了拢,用袖子擦了擦她脸上沾着的草屑,“阿莲睡得好不好?”
阿莲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把脸埋进他的颈窝里,小声说:“我梦到爹娘了,他们让我跟着叔叔,好好听话。”
沈墨的心轻轻一揪,摸了摸她的头发,没再说话。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孩子,乱世里的生离死别,不是几句好听的话就能抹平的,他能做的,只有护着她,让她在这吃人的世道里,能多活一天,能多一分安稳。
院子里已经有了动静。张敬之带着两个年轻的后生,拿着笔墨和账本,正蹲在院子的角落里,清点着队伍里的人数、粮食和家当,须发半白的老人,一夜没睡,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却依旧坐得笔直,手里的毛笔握得稳稳的,一笔一划地记着,一丝不苟。他是做了十几年县丞的人,管钱粮、核户籍,是刻在骨子里的本事,哪怕家破人亡,流落荒野,这份规矩,半点没丢。
见沈墨醒了,张敬之连忙放下笔,起身走了过来,对着他深深作了一揖,声音带着熬夜的沙哑,却依旧沉稳:“沈先生,都清点完了。”
“张县丞辛苦了。”沈墨连忙扶住他,“情况怎么样?”
“咱们这支队伍,连老带少,一共九十七口人。”张敬之翻开手里的账本,一条条报得清清楚楚,“其中能扛枪打仗的男丁,算上王头领麾下的七个弟兄,一共四十二人;剩下的五十五口,多是妇孺老弱,还有十八个带伤的,轻重不一。粮食方面,咱们从溃兵那里缴来的,加上乡亲们自己带的,一共是十九石粗粮,还有不到两斗白米,按咱们的人数,省着吃,也只够吃十二天。”
十二天。
沈墨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这个数字,比他预想的还要紧张。近百张嘴,每天都要吃饭,十二天的粮食,看着不短,可在这乱世里,一旦被清军围堵,或者山里下起连阴雨,出不去山,这点粮食,撑不了几天。
“武器呢?”沈墨问道。
“能用的刀枪,一共二十三把,还有两杆鸟铳,只是都锈得厉害,能不能打响,还不好说。剩下的,多是锄头、镰刀、木棍,都是乡亲们随手拿的。”张敬之的语气沉了沉,“还有,药品奇缺,李郎中说,治伤的金疮药、治风寒的草药,都没多少了,伤兵营里那几个重伤的,能不能撑过去,全看天意了。”
沈墨点了点头,心里有了数。粮食短缺,武器不足,药品匮乏,队伍里老弱妇孺占了一大半,能打仗的人寥寥无几,说是一支队伍,其实就是一群走投无路的逃难百姓。别说对抗清军的正规军,就是遇上一股上百人的溃兵,能不能扛得住,都是未知数。
“我知道了。”沈墨对着张敬之笑了笑,“辛苦张县丞了,账本先放您这里,后续的钱粮进出,还要劳烦您多费心。”
“沈先生言重了。”张敬之连忙拱手,脸上满是敬佩,“老夫这条命,都是沈先生救的,能为队伍做点事,是老夫的本分。沈先生年纪轻轻,却有勇有谋,临事不乱,老夫活了五十多年,没见过几个像您这样的人物。能跟着沈先生,是我们这些人的福气。”
他这话,是真心实意的。从昨天沈墨定计拿下那群溃兵,到临危不乱救治李存义,再到带着大家一路进山,全程没有半分慌乱,事事都想得周全,哪怕是他这个做了十几年官的老吏,都自愧不如。他原本以为,这只是个空有一腔热血的文弱秀才,可这一路走下来,他才明白,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股让人安心的力量,有他在,哪怕前路再难,大家也有个主心骨。
沈墨刚要说话,王二栓就从外面走了进来,身上沾着露水和泥土,手里的环首刀擦得锃亮,脸上的刀疤在晨雾里显得格外清晰。他大步走到沈墨面前,瓮声瓮气地说:“沈秀才,整个村子都查遍了。”
“怎么样?”沈墨问道。
“这村子不大,一共三十六间房子,大多塌了顶,能住人的,有二十一间,修修补补,就能住下所有人。”王二栓指着村子的方向,一条条说得清清楚楚,“村子在山坳里,四面都是山,只有东边一条小路能通到山外,西边是悬崖,南北两边都是密林,易守难攻。村口的位置,能修一道寨墙,把路口堵死,南北两边的密林里,能设暗哨和陷阱,只要不是上千人的大军来攻,咱们就能守住。”
王二栓打了十几年的仗,从陕西到江南,从闯军到明军,野战、守城、扎营,都是刻在骨子里的本事。他只绕着村子走了一圈,就把这里的地形摸得透透的,哪里能设哨,哪里能修墙,哪里能埋陷阱,说得明明白白,半点不含糊。
沈墨心里松了口气。有王二栓在,队伍的防御和训练,就有了着落。他对着王二栓点了点头,笑着说:“辛苦王大哥了。防御的事,你是行家,就全拜托你了。需要多少人手,怎么安排,你只管说,张县丞这边,会帮你协调。”
“好说。”王二栓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只要人手够,三天之内,我就能把寨墙修起来,陷阱埋好,保证鞑子来了,讨不到半点好。”
就在这时,李存义被一个年轻的姑娘用独轮车推了过来,老郎中的脸色依旧惨白,左腿的伤口还渗着血,却挣扎着要从车上下来,对着沈墨拱手,声音依旧虚弱:“沈先生,老朽有要事,想跟您说。”
沈墨连忙走过去,扶住了他,不让他起身:“李郎中,您有伤在身,不必多礼。有什么事,您只管说。”
“是伤兵营里的几个后生。”李存义的脸上满是焦急和无力,“昨天从溃兵手里救下来的三个弟兄,都是刀伤,原本看着不重,可昨夜开始,伤口就化脓了,发起了高烧,浑身烫得像火炭,嘴里胡言乱语,脉相也乱了。老朽用了清热解毒的草药,也敷了金疮药,半点用都没有,眼看着就不行了……沈先生,您昨天给老朽取箭头、缝伤口,手段高明,能不能……能不能去看看他们?”
沈墨的脸色瞬间严肃了起来。他知道,这是伤口感染了,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年代,一旦伤口化脓引发高烧,败血症、破伤风,随便哪一样,都是能要人命的绝症。哪怕是在现代,严重的感染都可能危及生命,更何况是在这缺医少药的明末乱世。
“走,我去看看。”沈墨没有丝毫犹豫,对着李存义点了点头,又回头对着阿莲说,“阿莲,你跟着张爷爷,在这里等着叔叔,叔叔很快就回来。”
阿莲点了点头,松开了攥着他衣角的手,小声说:“叔叔,你小心点。”
沈墨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转身跟着李存义,往村子西头的伤兵营走去。伤兵营设在村子里最大的一间祠堂里,还算完好,能遮风挡雨,十八个受伤的士兵和百姓,都安置在这里,地上铺着干草,身上盖着百姓们凑出来的破被子,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草药味,还有伤口腐烂的恶臭。
刚走进祠堂,就听到了压抑的呻吟声。三个躺在最里面的年轻士兵,浑身滚烫,脸色通红,嘴唇干裂起皮,嘴里不停地胡言乱语,身上的伤口裹着破布,已经被脓水浸透了,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其中一个年纪最小的,才十六岁,肚子上被捅了一刀,虽然没伤到内脏,可伤口已经严重化脓,整个肚子都肿了起来,呼吸微弱,眼看就不行了。
几个年轻的姑娘,是跟着李存义学医的,正拿着布,沾着凉水,给他们擦身子降温,眼里满是焦急和泪水,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见沈墨和李存义进来,她们连忙让开了位置,眼里带着期盼。
李存义看着那三个奄奄一息的士兵,叹了口气,对着沈墨拱手:“沈先生,您看……还有没有救?”
沈墨蹲下来,先伸手摸了摸三个士兵的额头,烫得惊人,又小心翼翼地揭开了伤口上的破布,仔细看了看。伤口边缘已经发黑溃烂,脓水混着血流出来,里面还有不少脏东西,是之前包扎的时候,用了不干净的布带进去的。这在现代,是最基础的医疗常识,可在这个年代,没人知道这些,大家只知道受伤了用布一包,撒上香灰或者草药,能不能活,全看天意。
“有救。”沈墨抬起头,语气很坚定,“但是要快,再晚一天,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李存义的眼睛瞬间亮了,连忙说:“沈先生需要什么,只管说!老朽这里有的,全都给您拿来!”
“第一,要最烈的烧酒,越多越好,至少要五斤。”沈墨一条条地说,语速很快,却条理清晰,“第二,要干净的麻布,越多越好,全部用开水煮,煮至少半个时辰,煮完之后,不能用手碰内里,只能放在干净的木板上晾干,不能沾脏东西。第三,要一把最锋利的小刀,还有一根细针,都用烧酒泡过,再用火烤一遍消毒。第四,要煮沸的开水,放凉了备用,不能用生水。第五,要桑皮线,越细越好,同样用烧酒泡过消毒。”
这些东西,都是明末能找到的,没有一样是超纲的。他是文物修复师,常年和刻刀、镊子打交道,手稳得超乎常人,清创、缝合这种基础的外科操作,对他来说,比修复一张破碎的古画,要简单得多。
李存义虽然听不懂什么叫“消毒”,却半点没有犹豫,立刻对着身边的姑娘们吩咐:“快!按沈先生说的,立刻去办!所有东西,半个时辰之内,必须全部备齐!”
姑娘们连忙应声,跑着出去准备了。祠堂里的其他伤兵,还有守在门口的士兵,都看着沈墨,眼里满是期盼和疑惑。他们活了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治伤的,又是煮布,又是烧酒泡刀,闻所未闻。可昨天沈墨给李郎中取箭头、缝伤口,大家都看在眼里,原本都以为李郎中必死无疑,现在却好好地活着,他们心里,对沈墨,多了几分信任。
半个时辰不到,所有的东西都备齐了。烧酒是从溃兵那里缴来的,足足有十几斤,烈得呛人;麻布煮了满满一大锅,晾在干净的木板上;小刀是王二栓送来的,是他随身带的匕首,锋利无比;桑皮线、细针,也都按要求消好了毒。
沈墨让其他人都出去,只留下李存义和两个手脚麻利的姑娘帮忙,又让她们用烧酒把祠堂里的地面擦了一遍,把所有无关的东西都搬出去,尽量保持环境干净。他自己则用烧酒反复洗了手,洗了三遍,直到手上的皮肤都被烧得发疼,才停了下来。
“李郎中,等会儿我动手的时候,您帮我按着他们的身子,不能让他们乱动。”沈墨拿起消好毒的匕首,在火光下看了看,刀刃锋利,反光清晰,“还有,这几个弟兄高烧不退,是因为伤口里的烂肉和脏东西引发的,我要把烂肉刮掉,把脏东西清理干净,再把伤口缝起来,才能止住溃烂。过程会很疼,他们就算晕过去,也不能让他们动,不然会伤到好的皮肉。”
李存义活了六十多年,从来没听过这种治法,可他看着沈墨沉稳的眼神,没有丝毫的犹豫,重重地点了点头:“沈先生放心,老朽明白!”
沈墨深吸了一口气,走到那个十六岁的年轻士兵面前,先让姑娘们用放凉的开水,把伤口周围的皮肤洗干净,然后拿起烧酒,缓缓地倒在了伤口上。
烈酒碰到溃烂的伤口,原本昏迷的士兵,瞬间疼得浑身剧烈抽搐起来,猛地睁开眼睛,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额头上的青筋都爆了起来。李存义和两个姑娘,立刻死死地按住了他的身子,不让他乱动。
“忍着点!”沈墨的声音很稳,手里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停顿,“想活下去,就忍着!”
那士兵咬着牙,死死地攥着手里的木棍,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浑身都被冷汗浸透了,却硬是没再喊出声来。他是个农家子弟,爹娘都被清军杀了,投了军,就想杀几个鞑子报仇,他不想就这么死了。
沈墨的手稳得像磐石,拿着锋利的匕首,一点点把伤口里发黑腐烂的烂肉刮下来,动作精准,没有伤到半点好的皮肉。他修复了八年的文物,哪怕是碎成几十片的瓷片,他都能严丝合缝地拼起来,更何况是这种清创操作。脓血顺着伤口流下来,滴在地上,散发出恶臭,旁边的两个姑娘,脸色都白了,却死死地咬着牙,按着士兵的身子,不敢有半点松懈。
李存义站在一边,看着沈墨的动作,眼睛越睁越大,满是震惊和敬佩。他当了一辈子郎中,见过无数的刀伤,从来没人敢这么治,也从来没人有这么稳的手,这么精准的手法。刮掉烂肉之后,沈墨又用放凉的开水,反复冲洗伤口,把里面的脏东西彻底冲干净,然后拿起穿好桑皮线的细针,快速地缝合起了伤口。
他的针脚细密整齐,间距均匀,比绣娘绣花还要稳,一层层地把伤口缝合起来,严丝合缝。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伤口就缝合完毕,他用煮过的麻布,小心翼翼地把伤口包扎好,又对着李存义说:“李郎中,接下来,每天用烧酒给伤口周围消毒,换干净的麻布,绝对不能用脏布碰伤口。给他喝的水,必须是煮沸过的,吃的东西,也要干净。他要是再发烧,就用温水给他擦身子降温,不能用凉水。”
李存义连忙点头,把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牢牢地记在心里,恨不得刻在脑子里。他活了一辈子,今天才算开了眼,原来刀伤还能这么治,原来人身上的皮肉,还能像缝衣服一样缝起来。
沈墨没歇着,又用同样的方法,给另外两个士兵做了清创缝合。三个士兵,整整用了两个多时辰,等全部处理完,他的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了,胳膊酸得几乎抬不起来,握着匕首的手,也微微发颤。这不是修复文物,稍有不慎,就是一条人命,他全程都绷着神经,半点不敢松懈。
等他走出祠堂的时候,外面已经围满了人。王二栓、张敬之,还有队伍里的百姓和士兵,都守在祠堂门口,等着消息。见他出来,所有人都围了上来,却又不敢大声说话,生怕惊扰了里面的伤兵。
“沈先生,怎么样了?”王二栓率先开口,语气里满是焦急。那三个士兵,都是跟他一起从钱塘江溃败下来的弟兄,他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死。
“命保住了。”沈墨笑了笑,声音带着一丝疲惫,“只要后续不反复,按时换药,注意干净,半个月左右,就能下地了。”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脸上瞬间露出了激动的神色。几个和那三个士兵相熟的弟兄,更是直接红了眼睛,对着沈墨深深作揖,声音都在颤抖:“多谢沈先生!多谢沈先生救命之恩!”
他们都以为,这三个弟兄,必死无疑了。在这乱世里,受了重伤,化脓高烧,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从来没有能活下来的。可沈墨,硬是把他们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不用谢。”沈墨扶住他们,“大家都是一起逃难的弟兄,互相扶持,是应该的。”
从这天起,队伍里所有人,都对沈墨心服口服,再也没人把他当成一个只会读书的文弱秀才。上到王二栓、张敬之、李存义,下到普通的百姓和士兵,见了他,都恭恭敬敬地喊一声“沈先生”。这三个字,不是因为他秀才的功名,而是因为他救了大家的命,是大家打心底里的敬佩。
接下来的几天,整个王家坳,都动了起来。
王二栓带着所有能干活的男丁,日夜赶工,修补村子里的房子,修筑村口的寨墙。他是老兵,懂防御,寨墙不是简单的土墙,而是用石头和木头混合修筑,底下埋了尖木桩,上面留了射箭和放鸟铳的垛口,村口的小路,被挖成了曲折的壕沟,里面埋了削尖的竹刺和陷阱,只要清军敢来,没等靠近寨墙,就得先折损一半人手。
沈墨也给了不少建议,他修复过不少明末的城防图纸,见过古代防御工事的构造,给王二栓提了不少改进的办法:在寨墙的四角,修了两座三丈高的瞭望塔,能看到几里地外的动静;在南北两边的密林里,设了三道暗哨,每道暗哨两个人,日夜轮换,一旦有动静,就用响箭传信;在村子里修了排水渠,把山上流下来的雨水引到村外,避免村子里积水,滋生瘟疫;甚至在寨墙后面,留了一条隐蔽的逃生通道,直通后山的密林,万一守不住,大家也能有退路。
王二栓一开始还不以为然,觉得一个秀才,懂什么城防,可听沈墨一条条说下来,句句都说到了点子上,甚至连他这个打了十几年仗的老兵,都没想到的细节,沈墨都想到了。他越听越佩服,拍着大腿说:“沈秀才,你这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连这些都懂!”
沈墨笑了笑,没多解释。他总不能说,这些都是他从三百年后的博物馆里,从古画、古籍、城防图纸里看来的。
张敬之则带着几个识字的后生,管起了队伍里的所有后勤杂事。他把所有人都登记造册,按年龄、本事,分了工:年轻力壮的男丁,轮流训练、守寨、屯田;手巧的妇女,负责缝补衣服、做饭、照顾伤兵和孩子;年纪大的老人,负责编竹筐、搓麻绳、看孩子、打理村子里的杂事。整个队伍,原本是一盘散沙的逃难百姓,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再也没有之前的混乱和惶恐。
粮食的问题,也慢慢有了着落。沈墨没让王二栓去劫清军的粮道,太冒险,一旦被清军的骑兵缠上,整个队伍都得搭进去。他提了三个办法,分头执行。
第一个是屯田。张敬之是做过县丞的,懂水利,懂屯田,带着人把村子周围荒废的几十亩水田重新翻整了出来,又开垦了十几亩旱地。现在是闰六月,浙东的气候,还能种一季晚稻,还有荞麦、红薯这些生长期短的杂粮,只要种下去,两三个月就能收成,能解决后续的粮食问题。村子里的百姓,大多是农家出身,种地是刻在骨子里的本事,一听要开荒种地,一个个都来了精神,天不亮就下地,天黑了才回来,哪怕手上磨出了血泡,也半点不叫苦。他们这辈子,最想要的,就是一块能安身立命的土地,能有一口安稳饭吃。
第二个是和山里的山民、猎户交易。四明山深处,住着不少世代在此的山民,还有靠打猎为生的猎户,他们手里有存粮,有兽皮,有草药,却缺农具、缺箭头、缺盐,也缺郎中看病。沈墨让张敬之带着人,把队伍里的铁匠找了出来,支起了铁匠炉,专门打造农具、箭头、柴刀,又把从溃兵那里缴来的盐,拿出来一部分,带着人进山,和山民们交易。山民们常年被山下的溃兵、土匪欺负,难得遇到不抢不夺、公平交易的队伍,又听说他们是抗清的义军,都很乐意交易。几趟下来,不仅换来了不少粮食、兽皮和草药,附近的山民,还经常来王家坳,找李存义看病,找铁匠修农具,甚至有不少山民和猎户,因为受不了清军的盘剥,干脆带着家人,投奔了王家坳,队伍又壮大了不少。
第三个是清剿附近的溃兵和土匪。四明山里,藏着不少从钱塘江溃败下来的明军散兵,还有当地的土匪,打着抗清的旗号,实则打家劫舍,欺负附近的百姓,抢了不少粮食和财物,藏在山里。沈墨和王二栓带着人,先摸清了这些人的底细,对那些只抢东西、不害命的,先礼后兵,劝他们要么一起抗清,要么放下武器滚蛋;对那些作恶多端、害了不少百姓性命的,直接出手清剿。王二栓带着训练过的弟兄,对付这些乌合之众,简直是手到擒来,不到十天,就清剿了附近三股最大的溃兵和土匪,缴获了不少粮食、武器和财物,不仅解决了队伍的燃眉之急,还帮附近的百姓除了祸害,王家坳的名声,也在四明山里慢慢传开了。
沈墨的伤兵营,也渐渐走上了正轨。李存义带着十几个姑娘,跟着沈墨学消毒、清创、缝合、防疫,把沈墨说的每一句话,都当成金科玉律,记在本子上。祠堂里的十八个伤兵,在沈墨的救治下,都慢慢好了起来,就连那个肚子上中了一刀的十六岁少年,都能下地走路了。沈墨还定下了规矩,所有受伤的人,不管是士兵还是百姓,哪怕是山民、猎户,甚至是被俘的溃兵,只要送过来,都要救治。他常说,医者仁心,不分敌我,人命大于天。
李存义对沈墨,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常常对着自己的徒弟们说:“沈先生的医术,是老夫这辈子都没见过的,他说的那些道理,看似简单,却句句都是至理名言。你们跟着沈先生好好学,这辈子都受用不尽。”
阿莲也成了伤兵营里的常客。她每天跟着李存义,认草药,给伤兵换药,端水喂饭,小小的身子,跑前跑后,一点都不怕脏,不怕累。伤兵营里的士兵,都很喜欢这个懂事的小姑娘,都喊她“阿莲姑娘”。她依旧每天寸步不离地跟着沈墨,沈墨去屯田,她就坐在田埂上,看着他;沈墨去铁匠炉,她就坐在门口,给他递水;沈墨晚上教大家认字,她就坐在最前面,拿着木炭,一笔一划地跟着写。
沈墨闲下来的时候,会用木头给她刻小玩意儿。他修复文物,刻刀用了八年,手艺极好,一块普通的木头,在他手里,很快就能变成一只活灵活现的小兔子,一只小鸟,一朵小花。阿莲最宝贝那个木兔子,天天用红绳系着,挂在脖子上,睡觉都攥在手里,谁都不让碰。
只是,沈墨的心里,始终压着一块石头。
他知道历史的走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知道,江阴城,就在这个月,会被清军攻破,守城的八十一日,十万军民,战死的战死,被屠杀的被屠杀,最终全城只剩五十三个人;他知道,隆武帝再过几个月,就会在汀州被俘,绝食殉国;他知道,郑芝龙会降清,福建会沦陷,鲁王会被迫浮海逃亡舟山;他知道,抗清的形势,会越来越难,越来越绝望。
这些话,他不能对任何人说。他不能告诉大家,你们坚守的江阴城,很快就要破了;不能告诉大家,南明的两个皇帝,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抗清的希望,会一点点破灭;不能告诉大家,哪怕我们拼尽全力,最终还是会失败,这片江山,最终还是会落入满清的手里。
他只能把这些话,烂在肚子里。每天看着大家热火朝天地修寨墙、开荒种地、训练刀枪,看着孩子们在村子里跑来跑去,笑着闹着,看着阿莲眼里的光,他心里的无力感和痛苦,就会一点点涌上来。他像一个站在终点的人,看着身边的人,拼尽全力地朝着一个注定毁灭的终点奔跑,他想喊停,却发不出声音,只能跟着他们一起,往前跑。
可他从来没有后悔过。
哪怕知道结局,他也不能退缩。他看着身边的这些人,他们不是史书上冰冷的数字,不是故事里的背景板,他们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家人,有牵挂,有对生的渴望,有对尊严的坚守。他们不想剃发,不想当奴才,不想看着自己的家人被屠戮,只想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他就算改变不了历史,也能多救一个人,多护一个孩子,多守一天汉家的旗帜。就算这烛火再微弱,也要在这无边的黑暗里,燃尽最后一丝光。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七月底。
王家坳,已经彻底变了个样子。村口的寨墙修得结结实实,两座瞭望塔高高地立着,日夜有哨兵值守;村子里的房子都修好了,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种上了菜,打理得干干净净;村外的水田里,晚稻长得绿油油的,风一吹,掀起一层层稻浪;铁匠炉里的炉火,每天都烧得通红,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从早到晚,响个不停;伤兵营里干干净净,再也没有之前的恶臭,李存义带着徒弟们,每天给伤兵换药,进山采草药;每天天不亮,村外的空地上,就会传来整齐的喊杀声,王二栓带着两百多个年轻力壮的男丁,每天训练两个时辰,练刀枪,练队列,练陷阱防御,原本的乌合之众,已经变得有模有样,眼神里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惶恐,只剩下了坚定和悍勇。
这一个月里,陆续有逃难的百姓、溃散的明军士兵,还有山里的山民猎户,投奔王家坳。队伍从最开始的九十七人,已经壮大到了五百多人,能扛枪打仗的男丁,就有两百多人,手里的武器,也从锄头镰刀,变成了刀枪弓箭,还有十几杆能打响的鸟铳,成了四明山里,一支不容小觑的抗清力量。
可树大招风,王家坳的崛起,也引来了山里其他势力的注意。
这天下午,沈墨正在田埂上,和张敬之一起看田里的稻子,商量着秋收的事,村口的哨兵,突然骑着马,飞奔着跑了过来,脸色惨白,大声喊着:“沈先生!王头领!不好了!山外来了一大队人马,直奔咱们村子来了!”
正在训练的王二栓,听到喊声,立刻拿起了身边的环首刀,对着训练的弟兄们一挥手:“拿武器!上寨墙!快!”
两百多个弟兄,瞬间拿起了身边的刀枪弓箭,动作整齐,跟着王二栓,朝着村口的寨墙跑去。村子里的百姓,也瞬间慌了神,女人们抱着孩子,往村子里的祠堂跑,那里是早就定好的避难所,男人们则拿起了锄头镰刀,跟着往寨墙跑,准备守寨。
沈墨把阿莲交给身边的张敬之,沉声道:“张县丞,您带着乡亲们去祠堂,安排人守好后门,安抚好大家,别乱。”
“沈先生放心!”张敬之点了点头,抱着阿莲,立刻带着百姓们往祠堂去了。
沈墨转身,快步朝着村口的寨墙跑去。等他跑到寨墙上的时候,王二栓已经带着人,守在了垛口后面,弓箭上弦,鸟铳装填好了,严阵以待。寨墙外面的小路上,尘土飞扬,一大队人马,正朝着村子这边过来,密密麻麻的,至少有三四百人,都骑着马,手里拿着刀枪,气势汹汹,很快就到了寨墙外面百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为首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穿着一身绸缎衣服,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手里拿着一把鬼头刀,脸上带着倨傲的神色,身后跟着一群凶神恶煞的手下,一看就不是善茬。
“里面的人听着!”那壮汉勒住马,朝着寨墙上喊,声音粗嘎,像破锣一样,“老子是李长发!这四明山,都是老子的地盘!你们在这儿修寨墙,占老子的地,问过老子了吗?”
沈墨皱了皱眉,看向身边的王二栓。王二栓低声说:“李长发,原本是山下的地主,清军来了之后,拉了几百人,占了前面的黑风口,号称抗清义军,其实就是个打家劫舍的土匪,经常欺负山里的山民,无恶不作,之前咱们清剿的那几股溃兵,就是跟他混的。”
沈墨点了点头,心里有了数。原来是个占山为王的土匪,看到他们起来了,过来找茬了。
他往前走了一步,站在寨墙的垛口后面,看着外面的李长发,朗声道:“李头领,我们是大明的义兵,在此结寨,是为了抗清保民,不是来占山为王的。这王家坳,本就是无主的荒村,我们在此安身,一不抢百姓,二不扰山民,跟你井水不犯河水,何来占你的地一说?”
“井水不犯河水?”李长发嗤笑一声,眼里满是不屑,“这四明山,方圆百里,都是老子的地盘!你们在这儿安营扎寨,就得给老子交保护费!老子也不多要,把你们手里一半的粮食,还有一半的武器,都给老子送出来,再给老子赔五百两银子,老子就认了你们这个邻居。不然的话,老子就带着人,踏平你们这个破寨子,把你们全宰了!”
他这话一出,寨墙上的弟兄们,瞬间就怒了,纷纷骂了起来,手里的弓箭都对准了李长发,只要王二栓一声令下,就会立刻射出去。
王二栓的脸瞬间就黑了,握紧了手里的环首刀,对着沈墨低声说:“沈秀才,跟这种狗东西废话什么!我带着弟兄们冲出去,一刀宰了他,一了百了!”
“别急。”沈墨按住了他,摇了摇头,“他带了三百多人,都是骑兵,我们出去,在平地上打,占不到便宜。而且,他敢就这么带着人过来,肯定有后手,不能冲动。”
他顿了顿,继续对着外面的李长发,朗声道:“李头领,粮食和武器,是我们弟兄们活命的本钱,不可能给你。我们抗清,保的是这四明山的百姓,你要是真心想抗清,我们欢迎你带着人,一起入伙,大家一起守着这四明山,一起打鞑子。你要是只想打家劫舍,欺负百姓,那我们也不怕你。这王家坳的寨墙,不是纸糊的,我们手里的刀枪,也不是吃素的。你想试试,尽管来。”
“好小子,够硬气!”李长发的脸瞬间沉了下来,恶狠狠地说,“给脸不要脸是吧?老子给你三天时间考虑!三天之后,你要是不把东西给老子送出来,老子就带着人,踏平你们王家坳!还有,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们跟山下的清军不对付,老子只要给清军送个信,说这里藏着一股反贼,清军的大军过来,你们都得死!”
说完,他勒转马头,对着身后的手下一挥手,恶狠狠地骂了一句,带着人,扬长而去,尘土飞扬,很快就消失在了小路的尽头。
看着他们走远了,寨墙上的弟兄们,才松了一口气,却又都愤怒地议论了起来。
“这个狗娘养的李长发!自己不敢打鞑子,就知道欺负自己人!跟汉奸有什么区别!”
“就是!还敢威胁我们,要给清军送信,这种人,就该一刀宰了!”
“头领!沈先生!咱们不能就这么算了!他带着人过来这么一闹,咱们不能忍啊!”
王二栓咬着牙,手里的刀攥得咯咯作响,对着沈墨说:“沈秀才,你都听到了,这个狗东西,不仅要抢我们的东西,还要给清军送信,引鞑子过来!留着他,就是个祸害!必须宰了他!”
沈墨点了点头,脸色也沉了下来。他原本不想和山里的其他势力起冲突,现在正是积蓄力量的时候,内斗只会消耗实力,给清军可乘之机。可这个李长发,不仅是个土匪,还敢拿清军来威胁他们,甚至要给清军通风报信,这种人,留着,确实是个天大的祸害。一旦他真的把清军引过来,王家坳好不容易攒下的这点家底,就全完了。
“这个李长发,必须除掉。”沈墨的语气很坚定,“但是不能硬拼。他有三百多人,大多是骑兵,我们在平地上跟他打,讨不到好。而且,他在黑风口经营了这么久,山寨肯定防守严密,我们贸然去攻,损失会很大。”
“那怎么办?”王二栓急道,“总不能等着他三天之后,带着人打过来,或者真的把清军引过来吧?”
“当然不能等。”沈墨笑了笑,眼里闪过一丝锐利的光,“他不是给了我们三天时间吗?这三天,足够我们布置了。他不是仗着人多,仗着有骑兵吗?那我们就把他引到我们的地盘里,让他的骑兵,发挥不了半点作用。”
他转过身,对着围过来的弟兄们,朗声道:“大家放心,这个李长发,欺负了这么多百姓,无恶不作,我们不仅要除掉他,还要把他抢来的粮食和财物,都还给被他欺负的乡亲们。他想踏平我们王家坳,我们就让他,有来无回!”
“好!听沈先生的!”
“宰了这个狗东西!”
弟兄们纷纷喊了起来,声音震天,眼里满是战意。这一个月的训练,他们早就不是之前那些只会逃难的百姓了,他们手里有刀,有本事,有要守护的家,再也不怕这些土匪恶霸了。
接下来的三天,王家坳表面上风平浪静,寨门紧闭,看着像是怕了李长发,不敢出来。可暗地里,整个队伍都动了起来。
沈墨先派了几个熟悉山路的猎户,去黑风口附近,摸清了李长发的底细。李长发手下,一共三百四十多个人,大多是地痞流氓和溃兵,没什么军纪,战斗力不强,就是仗着人多马多,欺负老百姓。他的山寨在黑风口的悬崖上,只有一条路能上去,易守难攻,但是他手下的人,经常下山劫掠,和附近的几个村子,都结了死仇,山里的百姓,对他恨之入骨。
摸清了底细,沈墨立刻派人,去了附近几个被李长发欺负得最惨的猎户村子,联络他们的村长,约定一起动手,除掉李长发,给乡亲们报仇。那些村子的百姓,早就恨透了李长发,只是没人带头,打不过他,现在听说王家坳的义军要出手,一个个都激动得不行,纷纷表示,愿意一起动手,哪怕豁出性命,也要宰了李长发。
同时,王二栓带着人,在村子东边的小路两边的密林里,设下了天罗地网。小路两边的密林里,挖了无数的陷阱,埋了削尖的竹刺,拉了绊马索,树上埋伏了弓箭手和投手,只等李长发带着人进来,就把他们堵在小路里,关门打狗。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
第四天一早,李长发果然带着所有人马,气势汹汹地过来了。三百多个人,骑着马,拿着刀枪,一路烟尘滚滚,到了王家坳的寨墙外面,停了下来。
李长发骑着马,走到最前面,看着紧闭的寨门,得意地哈哈大笑:“小子们!三天时间到了!想好了没有?是把粮食和武器给老子送出来,还是让老子踏平你们的寨子!”
他的话音刚落,寨门突然开了。
王二栓带着几十个弟兄,拿着刀枪,从寨子里走了出来,站在寨门口,看着李长发,一脸的不屑:“李长发,想要粮食和武器?可以啊,有本事,你自己过来拿!”
说完,他转身就带着人,往村子后面的小路跑了进去,像是怕了李长发,要往山里逃。
“想跑?”李长发眼睛一红,哪里受得了这个挑衅,立刻一挥手里的鬼头刀,大声吼道,“兄弟们!给我冲进去!抢粮食!抢女人!把他们全宰了!”
他身后的三百多个土匪,早就按捺不住了,听到他的命令,立刻骑着马,大喊着,朝着寨门冲了进去,跟着王二栓他们,往村子后面的小路追了过去。他们都以为,这伙人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根本没想过,这是一个陷阱。
李长发骑着马,冲在最前面,带着人,冲进了小路。小路很窄,两边都是密林,只能容两匹马并排走,三百多个人,瞬间就被拉成了一条长队,挤在小路里,根本施展不开。
就在这时,小路两边的密林里,突然响起了一声尖锐的响箭。
“放箭!”
随着沈墨一声令下,埋伏在密林里的弓箭手,瞬间万箭齐发,密密麻麻的箭雨,朝着小路里的土匪射了过去。小路里的土匪,挤在一起,根本躲不开,瞬间就倒下了一片,惨叫声、马嘶声,响成一片。
“有埋伏!中计了!”李长发瞬间反应了过来,脸色惨白,大声吼着,“快撤!快往回撤!”
可已经晚了。
小路的入口处,突然滚下来无数的巨石和圆木,瞬间就把路口堵死了,断了他们的退路。前面,王二栓带着人,也停了下来,转过身,拿着刀,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两边的密林里,沈墨带着弟兄们,还有附近村子的猎户,大喊着冲了出来,把小路堵得严严实实。陷阱里传来一声声惨叫,跑在前面的土匪,连人带马,掉进了陷阱里,被竹刺扎成了刺猬。
李长发的三百多人,被堵在狭窄的小路里,前后夹击,骑兵根本施展不开,乱成了一团,有的想往前冲,有的想往后退,互相踩踏,又死了不少人。他们原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遇到这种埋伏,瞬间就慌了神,哪里还有半点战意,纷纷扔下武器,跪地投降。
李长发看着身边的人,死的死,降的降,瞬间就红了眼,拿着鬼头刀,带着几个亲信,想往密林里冲,突围出去。可刚冲到密林边,就被王二栓拦住了。
“李长发,往哪跑?”王二栓冷笑一声,手里的环首刀一挥,就和李长发打在了一起。
李长发虽然看着凶悍,可哪里是王二栓的对手,王二栓打了十几年的仗,出手都是杀招,只过了三招,就一刀砍在了李长发的胳膊上,鬼头刀掉在了地上。王二栓抬脚一脚把他踹倒在地,环首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别杀我!别杀我!”李长发瞬间就怂了,趴在地上,不停地磕头,“我投降!我投降!我把所有的粮食、金银,都给你们!求你们饶我一条狗命!”
“饶了你?”王二栓嗤笑一声,眼里满是恨意,“你祸害了这么多百姓,杀了这么多无辜的人,现在想投降?晚了!”
他回头看向沈墨,沈墨站在小路的入口处,看着那些被李长发祸害的百姓,一个个红着眼睛,拿着锄头镰刀,围了过来,眼里满是滔天的恨意。他对着王二栓,缓缓地点了点头。
王二栓手起刀落,一刀就砍了李长发的脑袋,鲜血喷了一地。
看着李长发死了,那些还在抵抗的亲信,瞬间就没了战意,纷纷扔下武器,跪地投降。
不到半个时辰,战斗就结束了。李长发带来的三百多人,死了八十多个,剩下的全部投降,我们这边,只有几个弟兄受了点轻伤,几乎没有伤亡。
当天下午,沈墨和王二栓带着人,押着投降的俘虏,去了黑风口,抄了李长发的山寨。山寨里,藏着大量的粮食、金银、武器和布匹,都是李长发这几年抢来的,堆积如山。沈墨把大部分粮食和布匹,都分给了附近被李长发祸害的百姓,剩下的,全部运回了王家坳。
那些投降的俘虏,沈墨也没有全杀。作恶多端、手上沾了百姓血的十几个头目,全部当众斩首,给百姓报仇;剩下的,都是被胁迫的普通百姓,还有一些溃散的明军士兵,愿意留下来一起抗清的,就留下来,编入队伍;不愿意留下的,就给他们发了一点粮食,让他们自谋生路,但是不准再打家劫舍,否则,下次再遇到,绝不轻饶。
经此一役,王家坳的名声,彻底在四明山里打响了。附近的百姓,都知道王家坳有一支真心抗清、为民除害的义军,有个有勇有谋、救死扶伤的沈先生,还有个悍勇无双的王头领。越来越多的人,从四面八方,投奔王家坳,有逃难的百姓,有溃散的明军士兵,有山里的猎户,甚至有一些前明的官员、落魄的秀才,都慕名而来。
到八月初的时候,王家坳的队伍,已经壮大到了五百多人,加上家眷,足足有近千人,成了四明山里,最大的一支抗清义军。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到了八月十五,中秋节。
这是沈墨穿越到这个时代,过的第一个节日。
张敬之提前几天,就带着乡亲们,准备过节的东西。女人们磨了面,做了月饼,虽然没有糖,没有馅料,只是用粗粮和红薯做的,却依旧香气扑鼻;男人们上山打了几只野猪、野兔,还有不少山鸡,炖了满满几大锅肉;村里的老人们,酿了米酒,虽然不烈,却带着粮食的醇香。
中秋节的晚上,村子中间的晒谷场上,点起了巨大的篝火,火苗噼啪作响,把整个村子都照得亮堂堂的。近千口人,围坐在篝火旁边,桌子上摆着月饼、炖肉、米酒,虽然简陋,却是大家逃难这么久以来,过的第一个安稳的节日。
王二栓带着弟兄们,轮流去寨墙和瞭望塔上值守,剩下的人,都围在篝火旁边,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声笑着,闹着。几个猎户,吹起了竹笛,姑娘们围着篝火,跳起了舞,孩子们在晒谷场上跑来跑去,笑着闹着,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
沈墨坐在篝火旁边,怀里抱着阿莲,身边坐着张敬之、李存义,还有几个核心的弟兄。阿莲靠在他的怀里,手里拿着月饼,小口地吃着,脖子上挂着的木兔子,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着。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刚被救下来时的恐惧和怯懦,眼里满是笑意和安稳。
李存义喝了一口米酒,看着晒谷场上笑着闹着的乡亲们,叹了口气,对着沈墨说:“沈先生,说起来,要是没有你,我们这些人,要么早就死在乱兵手里,要么就剃了头发,给鞑子当奴才了。哪能像现在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个中秋节啊。”
张敬之也点了点头,举起手里的酒碗,对着沈墨说:“沈先生,老夫敬你一碗。这乱世里,能遇到沈先生,是我们所有人的福气。老夫这辈子,没佩服过几个人,沈先生,你算一个。”
沈墨举起酒碗,和他们碰了一下,喝了一口米酒。酒很淡,却带着一股暖意,顺着喉咙流下去,暖到了心里。他看着晒谷场上的乡亲们,看着他们脸上的笑容,看着孩子们跑来跑去的身影,看着身边的这几个兄弟,心里的那块石头,仿佛轻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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