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5356960" ["articleid"]=> string(7) "6665326" ["chaptername"]=> string(7) "第2章" ["content"]=> string(36558) "

天刚蒙蒙亮,晨雾裹着昨夜未散的湿冷,漫过浙东的荒郊野地。雨停了,可天地间依旧是一片化不开的灰,远处的田埂、近处的断壁,都浸在浓稠的晨雾里,像一幅被水洇透了的、死气沉沉的水墨画。

沈墨是被怀里的动静弄醒的。

一夜未眠,靠着土墙打了个盹,天刚亮就醒了,怀里的阿莲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小小的身子缩在他那件半干的儒衫里,睁着一双大大的、湿漉漉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看着他。见他醒了,她像是受惊的小兔子一样,瞬间缩了缩脖子,却没敢移开视线,小小的手依旧紧紧攥着他里衫的衣角,指节都捏得发白。

她的脸洗干净了一点,是个眉眼很清秀的小姑娘,只是脸上没什么血色,嘴唇依旧冻得发紫,眼底还凝着未散的恐惧。见沈墨看着她,她迟疑了很久,才把一直攥在另一只手里的、一小块干硬的红薯,小心翼翼地递到了沈墨面前,声音细得像蚊子叫,带着一点怯生生的颤抖:“叔叔……吃……”

那是昨天晚上王二栓给她的,她只吃了一小半,剩下的这点,一直攥在手里,攥得都发热了,自己没舍得再吃一口。

沈墨的心,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软得一塌糊涂。他接过那块红薯,又重新塞回了她的小手里,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声音放得很轻,怕吓到她:“叔叔不饿,阿莲吃。吃饱了,我们要赶路了。”

阿莲看着手里的红薯,又抬头看了看沈墨,大大的眼睛里,瞬间蒙上了一层水汽。她长到五岁,爹娘教她的,是乱世里人都要顾着自己,可眼前这个陌生的叔叔,给她吃的,给她取暖,护着她,还把吃的留给她。她咬了咬嘴唇,把红薯又往沈墨面前推了推,固执地说:“叔叔吃……阿莲……阿莲不饿。”

沈墨看着她眼里的认真,没再推辞,掰了小小的一丁点儿,放进嘴里,剩下的,又塞回了她的手里,笑着说:“好了,叔叔吃了,剩下的阿莲吃。听话。”

阿莲这才点了点头,把红薯紧紧攥在手里,没再吃,只是往沈墨的怀里又缩了缩,小小的身子,几乎完全贴在了他的身上,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安全感。

院子里已经有了动静。

王二栓带着两个年轻的士兵,从村口放哨回来了,身上沾着露水和晨雾,手里的环首刀擦得锃亮。他走进院子,看到醒过来的沈墨和阿莲,挑了挑眉,没说什么,只是对着院子里的人喊了一声,声音粗嘎,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都醒醒!收拾东西,天亮了,该上路了!再磨蹭,等鞑子的巡逻队过来,谁都别想活!”

院子里的人,原本都缩在墙角打盹,听到他的喊声,都陆陆续续地醒了过来。三十多个人,老的老,小的小,大多是拖家带口的百姓,还有七个手里拿着刀枪的溃兵。一夜过去,他们脸上的麻木少了一点,多了一点对前路的惶恐,还有一点对生的渴望。

女人们抱着孩子,收拾着昨晚捡来的、仅有的一点家当,男人们则去捡了一些能用的木棍、锄头,拿在手里当武器。没人抱怨,也没人哭闹,这一路的逃难,他们早就见惯了生死,哭和抱怨,都没用,只有往前走,才有活下去的可能。

沈墨把阿莲抱了起来,用儒衫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一双眼睛。阿莲很乖,搂着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一声不吭。

王二栓走到他身边,扔给他一把一尺多长的短刀,刀鞘是牛皮做的,刀刃虽然有几个缺口,却依旧锋利。“拿着。”他说,语气依旧生硬,“这世道,手里没个家伙,不行。别指望老子每次都能护着你,真遇上事了,还得靠你自己。”

沈墨接过那把短刀,握在手里,沉甸甸的。他低头看了看刀刃,上面还留着淡淡的血渍,是昨天王二栓杀那几个溃兵时留下的。他把刀别在了腰上,抬头对着王二栓点了点头:“谢谢王大哥。”

“谢个屁。”王二栓嗤笑了一声,转身往外走,“赶紧走,趁着早上雾大,能多走一段路。往南,再走一天,就能到四明山的山脚下了。进了山,就安全一点了。”

一行人,就这么迎着晨雾,走出了这个残破的小村子,踏上了往南的路。

路很难走。

刚下了十七天的雨,泥土路被泡得稀烂,一脚踩下去,泥水能没过脚踝,拔出来的时候,鞋子都能陷在泥里。女人们抱着孩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时不时会滑倒,身边的人会伸手扶一把,没人说话,只是沉默地往前走。男人们走在队伍的前后,手里拿着刀枪、木棍,警惕地扫视着四周,生怕突然冒出清军或者溃兵。

沈墨抱着阿莲,走在队伍中间。他的身体很弱,原主是个文弱秀才,没干过重活,抱着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走了不到一个时辰,胳膊就开始发酸,额头上渗出了冷汗,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阿莲察觉到了,挣扎着要从他怀里下来,小声说:“叔叔,阿莲自己走。阿莲能走。”

沈墨低头看了看她小小的身子,又看了看前面泥泞不堪的路,摇了摇头,把她抱得更紧了一点:“没事,叔叔抱得动。路不好走,你自己走,会滑倒的。”

“可是叔叔累了。”阿莲看着他额头上的汗,伸出小小的手,用袖子给他擦了擦汗,眼睛里满是心疼,“阿莲长大了,能自己走。叔叔抱着阿莲,会走不动的。”

沈墨的心,又一次被这个小小的孩子戳中了。他笑了笑,还是没放她下来,只是换了个姿势,继续往前走:“没事,叔叔不累。等叔叔真的走不动了,再让阿莲自己走,好不好?”

阿莲看着他,点了点头,没再挣扎,只是搂着他的脖子,更紧了一点,把脸埋在他的颈窝里,再也没出声。

走在前面的王二栓,回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只是脚步放慢了一点,让整个队伍的速度,都缓了下来。

越往南走,路边的景象就越惨烈。

原本该是鱼米之乡的江南大地,此刻却成了一片人间地狱。成片的田地被马蹄踏得稀烂,稻苗被踩进了泥里,烂在了水里。路边的村子,十室九空,几乎都被烧成了焦黑的废墟,村口的树上,时不时就能看到吊死的百姓,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多是不肯剃发的,尸体被雨水泡得发胀,在晨雾里晃悠着,看得人心里发毛。

路边的泥地里,到处都是散落的衣物、破碎的陶罐,还有腐烂的尸体,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恶臭。偶尔能看到一两个活着的人,也是失了魂一样,坐在废墟里,眼神空洞地看着天,身边躺着家人的尸体,看到他们的队伍过来,也没有丝毫的反应,仿佛已经死了。

队伍里的人,大多都是家破人亡的逃难百姓,看到这景象,都忍不住红了眼睛,有人忍不住低声哭了起来,却又不敢大声哭,只能死死地捂着嘴,肩膀不停地颤抖着。

“妈的,这群狗娘养的鞑子!”

走在队伍前面的一个年轻士兵,叫石头,是个农家子弟,今年才十七岁,爹娘都被清军杀了,投了军,钱塘江溃败后,跟着王二栓一起逃了出来。他看着路边被吊死的一对老夫妻,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不肯剃掉的发髻,眼睛瞬间就红了,狠狠一拳砸在了旁边的树干上,咬着牙骂道,声音里满是恨意和绝望。

“骂有个屁用。”王二栓回头看了他一眼,语气很冷,却没有骂他,“有骂人的力气,就把手里的枪握紧了。等遇上鞑子,多杀一个,就算给你爹娘报仇了。”

石头咬着牙,点了点头,把手里的长矛攥得更紧了,指节都捏得发白。

沈墨抱着阿莲,走在队伍里,看着眼前的一切,心里像被一块巨石压着,喘不过气来。

他在史书里,在地方志里,在他修复的那些幸存者的手稿里,看过无数次关于清军南下的记载。他知道“扬州十日”,知道“嘉定三屠”,知道清军在江南屠戮了上百万的百姓,知道“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让无数汉人头颅落地。

可文字的记载,永远不及亲眼所见的万分之一。

那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是无边无际的痛苦和绝望。是路边吊死的老夫妻,是泥地里腐烂的孩子,是废墟里失了魂的幸存者,是这千里焦土,万里哀鸿。

他知道历史的结局,知道这些惨剧,还会持续很多年。知道清军会继续南下,会屠戮更多的百姓,会占领整个天下,会让汉家儿郎剃发易服,跪在地上,喊他们主子。

他甚至知道,那些举起抗清旗帜的义士,最终都会一个个倒下,南明二十载的抗争,最终只会落得个山河易主、衣冠尽毁的结局。

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像潮水一样,瞬间淹没了他。

他只是个普通人,一个来自三百年后的文物修复师,没有金手指,没有系统,没有千军万马,甚至连一身力气都没有。他就算知道历史,又能怎么样?他能改变这千里焦土的惨剧吗?他能挡住清军的铁蹄吗?他能改变南明覆灭的结局吗?

他不能。

他甚至连自己能不能带着怀里的这个孩子,平安走到四明山,都不知道。

就在他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和无力感的时候,怀里的阿莲,轻轻拉了拉他的衣服,小声说:“叔叔,你怎么了?你不开心吗?”

沈墨回过神,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姑娘,看着她眼里的担忧和依赖,心里的那块坚冰,仿佛又被融化了一点。他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心里的无力感,对着她笑了笑,摇了摇头:“没有,叔叔没事。”

他不能倒下。

就算改变不了历史,就算最终的结局是失败,他也要先护着怀里的这个孩子,护着身后的这些人,活下去。

哪怕只有一天,也要堂堂正正地活下去,不剃发,不降清,不做鞑子的奴才。

队伍继续往前走,到了中午的时候,终于走到了一条河边。河水很清,是钱塘江的支流,刚下过雨,河水涨了不少,水流有点急。

王二栓让队伍停下来,在河边歇歇脚,吃点东西,喝点水。走了一上午,所有人都累坏了,一停下来,就都瘫坐在了河边的石头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女人们去河边打水,用陶罐烧开水,男人们则去四周警戒,防备着有清军或者溃兵过来。

沈墨把阿莲放了下来,牵着她的小手,走到河边,给她洗了洗手和脸。河水很凉,阿莲的小手冻得通红,却没喊冷,只是乖乖地让他洗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洗完脸,阿莲从怀里掏出了那块一直攥着的红薯,掰了一大半,递到了沈墨面前,固执地说:“叔叔,吃。你走了一上午路,累了。”

沈墨看着她手里的红薯,又看了看她眼里的认真,没再推辞,接了过来,掰了一半,又递给了她:“我们一起吃。”

阿莲这才开心地笑了,露出了两颗小小的虎牙,这是沈墨第一次看到她笑。小小的,怯生生的,却像一缕阳光,刺破了这乱世里无边的黑暗,照进了沈墨的心里。

两个人坐在河边的石头上,就着烧开的热水,分着吃了那块小小的红薯。这是沈墨穿越过来,吃的第一口正经东西,虽然干硬难咽,却让他冰冷的身体,终于有了一点暖意。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了一阵凄厉的哭喊声,还有男人的怒骂声、女人的尖叫声,以及刀枪碰撞的声音,从河对岸的村子里传了过来。

所有人瞬间都站了起来,脸上的疲惫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警惕和恐惧。王二栓一把抓起了身边的环首刀,对着身边的两个士兵打了个手势,示意他们去前面看看,自己则快步走到了河边,朝着河对岸望去。

沈墨也站了起来,把阿莲护在了身后,握紧了腰上的短刀,朝着河对岸望去。

河对岸是一个不大的村子,几十户人家,此刻正燃着熊熊大火,黑烟滚滚地冲上天空。村子里,十几个穿着明军号服、却和土匪没什么两样的溃兵,正拿着刀枪,在村子里烧杀抢掠。

他们踹开百姓家的门,把里面的粮食、布匹抢出来,堆在院子里;把男人拖出来,一刀砍死,扔在路边;把女人拖出来,撕扯着她们的衣服,在院子里当众施暴,女人的哭喊声、尖叫声,隔着一条河,都听得清清楚楚。有个老妇人扑上去想护住自己的女儿,被一个溃兵一脚踹倒在地,一刀捅进了肚子里,老妇人抽搐了几下,就没了气息。

那些溃兵,一边烧杀抢掠,一边哈哈大笑,仿佛不是在杀人,而是在宰鸡杀狗。他们的脸上、身上,全是血,眼里满是疯狂和麻木,和那些屠戮百姓的清军,没有任何区别。

“妈的!又是这群狗娘养的东西!”

王二栓看着河对岸的景象,眼睛瞬间就红了,咬着牙骂了一句,手里的环首刀攥得咯咯作响,转身就要往河边的独木桥走。

“王大哥!”

沈墨一把拉住了他。

“你别拦着我!”王二栓猛地回头,眼里满是戾气,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这群狗娘养的,不敢跟鞑子拼命,就知道欺负老百姓!老子今天非宰了他们不可!”

“我不是拦着你。”沈墨看着他,语气很冷静,没有丝毫的慌乱,“我知道你要去,但是不能就这么冲过去。你看清楚,他们有十几个人,手里都有刀枪,还有两杆鸟铳。我们这边,算上你,只有七个拿武器的兄弟,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就这么冲过去,就算能打赢,我们也会有人受伤,甚至会死。万一动静闹大了,引来了鞑子的巡逻队,我们所有人都得死。”

王二栓愣了一下,看着沈墨,眼里的戾气散了一点。他刚才被愤怒冲昏了头,只想着宰了那群溃兵,却没想过这些。他喘了几口粗气,看着沈墨,闷声问:“那你说怎么办?就这么看着他们杀老百姓?看着他们糟蹋女人?”

“当然不能看着。”沈墨摇了摇头,眼神很坚定,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人,对着石头和另外几个士兵招了招手,又看了看队伍里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人,他们手里都拿着锄头、木棍,虽然没打过仗,但是眼里都满是愤怒,显然也被河对岸的景象激怒了。

沈墨把他们叫到一起,压低了声音,快速地说:“你们看,河对岸的村子,只有一个出口,在东边。那群溃兵,都在村子中间的晒谷场上,抢来的东西都堆在那里,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抢东西、糟蹋女人身上,根本没注意到我们。”

他指着河对岸的村子,语速很快,逻辑却异常清晰:“王大哥,你带着三个兄弟,从独木桥过去,绕到村子西边,从后面摸进去,先解决掉放哨的两个溃兵,然后突然冲出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记住,不要硬拼,打几下就往东边的村口退,把他们引出来。”

“剩下的几个兄弟,还有各位乡亲,”沈墨看向那几个拿着锄头木棍的男人,“我们从上游的浅滩绕过去,埋伏在村口的两边。等王大哥把他们引出来,我们就从两边冲出来,把他们堵在村口,关门打狗。他们人虽然多,但是都是一群乌合之众,没什么军纪,被我们前后一堵,肯定会慌,一慌,就好解决了。”

所有人都看着沈墨,愣住了。

他们都以为,这个文弱的秀才,只会抱着孩子,只会救死扶伤,没想到,遇到这种事,居然这么冷静,还能想出这么周全的计策。就连王二栓,也愣了半天,看着沈墨,眼里满是惊讶,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你小子……”王二栓看着他,愣了半天,随即咧嘴笑了,眼里的戾气变成了赞赏,“行啊,秀才,脑子就是好使。就按你说的办!”

“等等。”沈墨拉住了他,又补充道,“记住,能活捉的,尽量活捉,不要全杀了。我们要问问他们,附近的清军在哪里,有多少人,巡逻队的路线是什么。这些消息,比杀了他们更重要。还有,动作要快,要狠,速战速决,不能拖太久,免得引来清军。”

“明白!”王二栓点了点头,对着身边的几个士兵一挥手,“都听沈先生的!走!”

几个士兵都握紧了手里的刀枪,点了点头,眼神里满是坚定。他们早就恨透了这些欺软怕硬的溃兵,只是之前没人带头,也没什么办法,现在有了计策,一个个都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刻冲过去,宰了那群畜生。

沈墨回头,看向阿莲,蹲下来,摸了摸她的头,对着身边的一个老妇人说:“大娘,麻烦您帮我照看着阿莲,我们很快就回来。”

那老妇人连忙点了点头,把阿莲拉到了自己身边,对着沈墨说:“沈先生,你放心,我们一定看好孩子。你们……你们小心点。”

阿莲看着沈墨,眼里满是担忧,却没哭,只是紧紧地抓着他的手,小声说:“叔叔,你一定要回来。阿莲在这里等你。”

“一定。”沈墨对着她笑了笑,捏了捏她的小手,然后站起身,握紧了腰上的短刀,对着剩下的几个男人一挥手,“走!我们从上游绕过去!”

一行人,分成了两队,悄无声息地行动了起来。

王二栓带着三个士兵,顺着河边的芦苇荡,摸到了独木桥边。独木桥很窄,只有一根树干搭在河上,他们弯着腰,一个接一个,悄无声息地过了河,绕到了村子的西边,猫着腰,借着院墙的掩护,慢慢摸了进去。

村子里的溃兵,果然没有丝毫的防备。两个放哨的溃兵,正靠在院墙上,手里拿着抢来的酒葫芦,一边喝酒,一边对着院子里正在施暴的同伙哈哈大笑,根本没注意到,死神已经到了他们身后。

王二栓对着两个士兵打了个手势,三个人一起扑了上去,一人捂住一个溃兵的嘴,手里的刀狠狠一抹,两个溃兵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喉咙里涌出的血,染红了脚下的泥土。

解决了放哨的,王二栓一挥手,四个人一起冲了出去,冲进了晒谷场,手里的刀枪挥舞着,对着那群溃兵,大声吼道:“狗娘养的!拿命来!”

那群溃兵,正忙着抢东西、糟蹋女人,根本没想到会有人突然冲进来,瞬间就乱成了一团。两个离得最近的溃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王二栓一刀砍倒在地,鲜血喷了一地。

剩下的十几个溃兵,终于反应了过来,慌忙拿起手里的刀枪,对着王二栓四个人围了上来。可他们都是一群乌合之众,欺软怕硬,看到王二栓四个人身手悍勇,出手就是杀招,一个个都吓得慌了神,根本不敢往前冲,只是拿着刀枪,虚张声势地挥舞着。

“妈的,哪里来的杂碎,敢管爷爷的闲事!”为首的一个溃兵,脸上有一道刀疤,拿着一把鬼头刀,色厉内荏地吼道,“知道爷爷是谁吗?爷爷是方国安将军麾下的人!识相的,赶紧滚,不然爷爷把你们全宰了!”

“方国安?那个带着人投降鞑子的狗汉奸?”王二栓嗤笑一声,眼里满是不屑,“连自己的主子都卖了的狗东西,手底下的人,也敢在这儿耀武扬威?今天老子就替老百姓,宰了你们这群畜生!”

他说着,挥着刀就冲了上去,和那个为首的溃兵打在了一起。王二栓打了十几年的仗,身手岂是这种只会欺负老百姓的溃兵能比的?只过了三招,就一刀砍在了对方的胳膊上,那溃兵惨叫一声,鬼头刀掉在了地上,转身就跑。

“兄弟们,撤!快撤!”那溃兵一边跑,一边大声喊着。

剩下的溃兵,看到老大跑了,瞬间就慌了神,哪里还有心思打,一个个转身就跟着往东边的村口跑,恨不得爹妈多生两条腿。

王二栓带着三个士兵,在后面追着,一边追,一边砍,时不时砍倒一个跑得慢的溃兵,把他们死死地往村口的方向赶。

那群溃兵,慌不择路,一窝蜂地冲出了村口,刚跑出村口,就听到两边的树林里,传来了一声震天的怒吼。

“杀!”

沈墨带着十几个拿着锄头、木棍的男人,从两边的树林里冲了出来,像一堵墙一样,堵在了村口。那群溃兵,根本没想到前面还有埋伏,瞬间就停住了脚步,一个个吓得脸色惨白,慌了神。

前面是沈墨带着人堵着,后面是王二栓带着人追了上来,前后夹击,把十几个溃兵,死死地堵在了村口的空地上。

“放下武器!投降不杀!”沈墨握着腰上的短刀,大声吼道。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道,这是他穿越过来,第一次喊出“杀”字,心里没有恐惧,只有一股压不住的愤怒。

那群溃兵,被前后夹击,早就吓破了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个个都慌了神。为首的那个溃兵,胳膊被砍了一刀,血流不止,看着周围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知道自己跑不掉了,咬了咬牙,把手里的鬼头刀扔在了地上,恶狠狠地说:“我们投降!别杀我们!”

有他带头,剩下的溃兵,也一个个把手里的刀枪扔在了地上,举起了手,脸上满是惶恐。

王二栓带着人冲了上来,把那些溃兵一个个按在了地上,用绳子捆了起来,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有两个想反抗的,被王二栓一刀砍在了腿上,惨叫着倒在了地上,再也不敢动了。

前后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十几个溃兵,就被全部制服了,死了三个,剩下的十二个,全被捆了起来,跪在了地上。

沈墨松了一口气,握着短刀的手,全是汗。他刚才看着那群溃兵冲过来,心里其实是很害怕的,可他不能退,他一退,整个队伍就散了。直到现在,所有溃兵都被制服了,他才感觉到,自己的腿,有点发软。

“沈先生,好样的!”

石头带着几个士兵,走到沈墨面前,对着他竖起了大拇指,眼里满是敬佩。刚才要不是沈墨的计策,他们不可能这么轻松就解决了这群溃兵,还一个人都没受伤。

院子里的百姓,也都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个个跪在地上,对着沈墨和王二栓他们,不停地磕头,哭着喊着“谢谢恩人”,“谢谢活菩萨”。

沈墨连忙走了过去,把为首的一个老秀才扶了起来,他看起来六十多岁,须发皆白,脸上满是血污,身上的儒衫被撕得破破烂烂的,却依旧挺直了腰杆。

“老人家,快起来,不用这样。”沈墨说,“我们也是逃难的,路过这里,看到这群溃兵作恶,不能不管。”

那老秀才抬起头,看着沈墨,眼里满是泪水,对着他深深作了一揖,声音颤抖着说:“多谢恩公相救!老夫张敬之,原是绍兴府会稽县的县丞,绍兴城破后,带着家人逃难至此,没想到遇到了这群溃兵,我的儿子、儿媳,都被他们杀了……要不是恩公,我们全村人,都活不成了啊!”

张敬之。

沈墨心里一动,这就是大纲里的那个前明县丞,张敬之。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他连忙扶住张敬之,对着他点了点头:“张县丞,不必多礼。同为大明子民,互相扶持,是应该的。”

就在这时,村子里传来了一阵微弱的呻吟声,从路边的草堆里传出来。沈墨连忙走了过去,拨开草堆,看到一个须发皆白的老郎中,躺在草堆里,左腿上中了一箭,箭头还插在肉里,血流不止,脸色惨白,嘴唇都发青了,身边还放着一个药箱,已经被踩烂了。

“李郎中!”张敬之看到他,连忙跑了过来,脸上满是焦急,“李郎中,你怎么样?”

“他失血太多了,再不止血,就没命了。”沈墨蹲下来,看了看老郎中的伤口,箭头还插在腿上,伤到了动脉,血一直在流,必须立刻把箭头取出来,止血缝合。

他抬头对着身边的人说:“快,拿烧酒过来,越多越好!再拿一块干净的布,用开水煮过,再拿一根针,用火烤过!快!”

身边的百姓,连忙应声,跑着去拿东西了。王二栓走了过来,看着地上的老郎中,又看了看沈墨,皱着眉说:“沈秀才,你还会治伤?”

“懂一点。”沈墨点了点头,他是文物修复师,常年和刻刀、镊子打交道,手稳得很,缝合伤口这种基础的急救,他学过,而且比这个时代的郎中,做得更好。

很快,百姓就把烧酒、煮过的布、烤过的针都拿了过来。沈墨让几个人按住老郎中的身子,对着他说:“老人家,我要给你取箭头,会很疼,你忍一忍。”

那老郎中,也就是李存义,此刻已经半昏迷了,听到他的话,微微睁开了眼睛,看了看他,虚弱地点了点头。

沈墨深吸了一口气,拿起烧酒,倒在了李存义的伤口上,消毒。烧酒碰到伤口,李存义瞬间疼得浑身一颤,闷哼了一声,额头上瞬间渗出了冷汗,却硬是没喊出声来。

沈墨没犹豫,拿出腰上的短刀,用烧酒消了毒,手稳得像磐石一样,沿着箭头的边缘,轻轻划开了皮肉,然后用两根消过毒的木棍,夹住了箭头,猛地一用力,把带血的箭头,从肉里拔了出来。

鲜血瞬间涌了出来。

沈墨立刻用煮过的布,按住了伤口,用力压迫止血,等血稍微止住了一点,就拿起穿好线的针,用烧酒消了毒,快速地缝合起了伤口。他的动作很快,很稳,针脚细密整齐,比这个时代的郎中,缝合得好得多。

周围的人,都围在旁边,屏住了呼吸,看着沈墨的动作,一个个都看呆了。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么治伤的,从来没见过,有人能用针,把皮肉缝起来。张敬之站在一边,看着沈墨熟练的动作,眼里满是震惊和敬佩。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沈墨就把伤口缝合好了,用布紧紧地包扎了起来,又给李存义喂了一点水。李存义的脸色,终于好了一点,呼吸也平稳了下来,看着沈墨,虚弱地说了一句:“多谢……多谢小友……”

“老人家,不用谢。”沈墨笑了笑,“你的伤口很深,要好好休养,不能乱动。”

处理完李存义的伤口,沈墨又去给村子里其他被溃兵砍伤的百姓,处理了伤口,消毒、缝合、包扎,动作熟练,有条不紊。那些原本哭天抢地的百姓,被他处理完伤口,都止住了血,疼痛也缓解了不少,一个个都对着他磕头谢恩,把他当成了活菩萨。

王二栓带着人,把村子里的火扑灭了,把被杀死的百姓的尸体,都收敛了起来,挖了个坑,埋在了村子后面的山上。然后,他把那十几个被捆起来的溃兵,拖到了晒谷场上,准备审问。

沈墨处理完所有的伤员,也走到了晒谷场上,看着跪在地上的十几个溃兵,脸色冷了下来。

王二栓一脚踹在了那个为首的溃兵身上,把他踹倒在地,手里的环首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恶狠狠地说:“说!附近的清军,在哪里?有多少人?巡逻队的路线,是什么样的?不说,老子现在就宰了你!”

那溃兵吓得浑身发抖,连忙说:“我说!我说!清军的主力,都在绍兴城里,大概有两万多人,还有一部分,在萧山、诸暨,到处搜捕不肯剃发的百姓。每天都有巡逻队,沿着钱塘江往南搜,一队大概二十个人,有骑兵,有鸟铳,上午一趟,下午一趟,路线就是从绍兴到萧山,再到诸暨,沿着河边走!”

“还有,方国安将军……不,方国安那个汉奸,带着人投降了清军,现在就在绍兴城里,当了清军的狗,带着清军到处搜捕明军的残部!我们就是他手底下的人,不想跟着他投降鞑子,才跑出来的……”

“不想投降?”王二栓嗤笑一声,一脚踹在了他的脸上,“不想投降鞑子,就对着自己的同胞下手?就杀老百姓,糟蹋女人?你们这群畜生,连鞑子都不如!”

那溃兵被踹得满脸是血,趴在地上,不停地磕头:“我错了!我错了!求恩人饶命!求恩人饶了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了!”

沈墨看着他,又看了看村子里那些家破人亡的百姓,心里没有丝毫的同情。这群人,和清军一样,都是屠戮百姓的刽子手,不值得同情。

他看向张敬之,开口问道:“张县丞,按照大明的律法,劫掠百姓,滥杀无辜,该怎么处置?”

张敬之挺直了腰杆,朗声说:“按大明律,兵卒劫掠百姓,杀良冒功,斩立决!”

沈墨点了点头,看向王二栓,说:“王大哥,交给你了。”

王二栓咧嘴一笑,眼里满是狠厉,对着身边的士兵一挥手:“拉到村子后面的山上去,全宰了!给死去的乡亲们报仇!”

几个士兵应声上前,拖着那十几个溃兵,就往村子后面的山上走。那群溃兵,吓得鬼哭狼嚎,不停地求饶,可没人理他们。很快,山上传来了几声惨叫,然后就没了动静。

解决了溃兵,村子里的百姓,都围了过来,对着沈墨和王二栓他们,不停地道谢。张敬之走到沈墨面前,对着他深深作了一揖,说:“沈先生,大恩不言谢。如今绍兴城破,鞑子到处搜捕我们这些前明的官员,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沈先生若是不嫌弃,我想跟着你们一起走,哪怕是给你们管管钱粮,写写文书,也好。我虽然老了,可也不想剃发降清,不想做鞑子的奴才。”

沈墨连忙扶住他,点了点头:“张县丞愿意加入我们,我们求之不得。我们正缺一个懂钱粮、管文书的人,有您在,我们就放心了。”

李存义也被人抬了过来,看着沈墨,说:“沈先生,小老儿也想跟着你们。我虽然腿受了伤,可还能看病,还能救人。这乱世里,总得有个郎中。我活了六十多岁,不想剃了头发,去给鞑子看病,只想跟着你们,给咱们汉人,做点事。”

沈墨看着他,心里一阵感动,点了点头:“李郎中愿意来,我们更是求之不得。我们正缺一个好郎中,有您在,兄弟们受伤了,就有救了。”

村子里的其他百姓,也都纷纷围了上来,说要跟着他们一起走。他们的家被烧了,家人被杀了,留在村子里,要么被溃兵杀了,要么被清军逼着剃发,已经没有活路了。他们看着沈墨和王二栓,是真心实意护着老百姓的,愿意跟着他们,一起往山里走,一起活下去。

沈墨看着他们,又看了看王二栓,王二栓对着他点了点头。沈墨深吸了一口气,对着所有人说:“好!既然大家信得过我们,那就跟我们一起走!我们一起进四明山,互相扶持,一起活下去!不剃发,不降清,堂堂正正地做汉人!”

“好!不剃发!不降清!”

所有人都大声喊了起来,声音里满是激动和坚定。原本只有三十多个人的队伍,一下子壮大到了近百人,有老有少,有文有武,虽然依旧弱小,却多了一股凝聚力,多了一股活下去的希望。

傍晚的时候,他们收拾好了东西,带着村子里的百姓,离开了这个残破的村子,继续往南走。

张敬之坐在一辆独轮车上,管着队伍里的钱粮和文书,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李存义躺在另一辆独轮车上,身边围着几个年轻的姑娘,跟着他学医,处理伤员;王二栓带着士兵,走在队伍的前后,警戒着四周;沈墨抱着阿莲,走在队伍中间,时不时停下来,看看伤员,安抚一下百姓。

阿莲靠在他的怀里,看着他,小声说:“叔叔,你真厉害。”

沈墨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头,没说话。

天渐渐黑了,夕阳终于穿透了云层,把天边染成了一片血红色。远处的四明山,连绵起伏,像一条巨龙,横亘在南边的天地间,轮廓在夕阳下,显得格外清晰。

他们终于走到了四明山的山脚下。

王二栓找到了一个废弃的小村子,叫王家坳,坐落在山坳里,四面都是山,只有一条小路能进来,村子里的人,要么逃难走了,要么被清军杀了,只剩下几十间空房子,虽然有些破旧,却能遮风挡雨。

队伍就在这个村子里,安顿了下来。

女人们去捡干柴,烧火做饭,男人们去检查房子,修补院墙,设置警戒的岗哨。张敬之带着人,清点了队伍里的粮食和人数,登记造册,做得一丝不苟。李存义则带着几个姑娘,在一间空房子里,建起了临时的伤兵营,给伤员换药。

天黑了下来,院子里升起了一堆巨大的篝火,火苗噼啪作响,驱散了夜里的湿冷和黑暗。近百个人,围坐在篝火旁边,吃着热腾腾的红薯粥,虽然简陋,却是他们逃难这么久以来,吃的第一顿热饭。

篝火的光,映在每个人的脸上,驱散了他们脸上的麻木和绝望,多了一点对生的渴望,多了一点暖意。

阿莲靠在沈墨的怀里,已经睡着了,小小的手,依旧紧紧地牵着他的衣角,哪怕睡着了,也不肯松开。她的小脸,在篝火的映照下,显得格外安稳,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恐惧和不安。

沈墨低头看着怀里的小姑娘,又抬头看了看围坐在篝火旁边的人。王二栓正和几个士兵,喝着抢来的米酒,大声地说着话,脸上的刀疤,在火光下,显得不再那么狰狞;张敬之坐在一边,拿着笔,在纸上写着什么,须发半白,却依旧挺直了腰杆;李存义坐在伤兵营的门口,看着里面的伤员,脸上满是温和。

这些人,都是最普通的百姓,最普通的士兵,没有什么经天纬地的才能,没有什么宏大的理想,他们只想活下去,只想堂堂正正地活着,不想剃发,不想当奴才。

而他,来自三百年后的沈墨,现在,和他们站在了一起。

他知道历史的结局,知道前路是无边的黑暗,是注定的失败,是无数的牺牲。

可他看着怀里熟睡的阿莲,看着身边这些活生生的人,心里的无力感,渐渐消失了。

就算改变不了历史,就算最终会失败,那又怎么样?

总有人要站出来,总有人要反抗,总有人要告诉后来的人,我们曾经为了自己的尊严,为了自己的衣冠,为了自己的根,拼过命。

他低头,轻轻摸了摸阿莲的头,把她抱得更紧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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