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5271873" ["articleid"]=> string(7) "6656457" ["chaptername"]=> string(7) "第9章" ["content"]=> string(2392) "门队伍,作为专门的消防机构——军巡铺。
《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房一所,铺兵五人。”军巡铺遍及京城各处。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夜间巡视,巡查盗贼、敦促百姓按时灭掉火烛。当时“京都禁火甚严”,不论官宦、百姓都须定时熄灯,不得违逆。如果想夜间祭奠死者,一定要提前报给军巡铺。
为了及时发现火情,军巡铺还在“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一旦发生火情,马上发出警报,报给铺中驻兵首领。“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子、马步军、殿前之衙、开封府各领军吸水扑灭,不劳百姓”,配备灭火器具的专业人员就会立即赶赴现场救火。当时汴京城约有1500名灭火军士,配备有大小水车、水桶、梯子、墩布、勾叉、大索、斧锯等专业器具。
灭火过程中,各支灭火队相互配合,分工明确,“故每遇初起火灾,治灭迅速,不劳百姓,甚得民心。”朝廷亦奖罚分明,对于积极救火的,给予犒赏以示褒奖;救火不利、玩忽职守的按军法治罪。
《梦粱录》则记载了南宋都城杭州的情况,彼时军巡铺的密度更高、更加完善:“官府坊巷,近二百余步,置一军巡铺,以兵卒三五人为一铺。”此外,在主要街道设立“防隅官屋”,屯驻军兵,时称“防隅巡警”或“防隅军”,人数有二千三百多人。
同样在多处建立望火楼,军兵轮流值守。如果白天发现火情,就用旗帜指明方向;如果是在夜间,则用灯笼代旗指明起火点。若失火处在朝天门内,即皇宫内,就用三面旗同时挥舞;在朝天门外,则挥舞两面旗;城外则挥一面旗;夜间灯语如旗也分三等。
为了激励防隅军奋力救火,朝廷还制定了奖惩制度,竭力救火的,予以奖赏;若不竭力,依军法治罪。
现代有专家还在《清明上河图》中发现了可能是军巡铺的地方呢。军巡铺的成立,对于防范火灾、消灭火情、救治灾民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给后世提供了借鉴。明代京城主要由禁衞军负责救火,并没有专职的防火机构,而清代则有皇家消防队,也在防火" ["create_time"]=> string(10) "17730796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