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4901226" ["articleid"]=> string(7) "6598126" ["chaptername"]=> string(7) "第1章" ["content"]=> string(12693) "

音乐盒记得的,是我们弄丢的日子。

我弄丢的,从来不只是时间。

又醒了。风把窗帘吹得鼓起来,月光就这样淌进来,淌了一地。窗外那棵老槐树的叶子泛着珍珠色的光,一闪,一闪——像小时候母亲还愿意给我讲故事时,她别在鬓角的那枚发卡。

披上外套,起身,下楼。

楼梯老了。像黑白琴键,泛着哑光。

手上的链子轻轻滑过,黑色珠子间,那枚小小的圆环被我攥进掌心。我攥紧它。然后蹲下来,找吃的。

冰箱里的灯亮着,冷冷的光。凉意从胃里漫上来,漫到指尖。

我又看见她了。

长椅那头,离我三步远。不说话,也不看我。路灯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拖到我脚边。她低着头,手指绞着衣角,绞了很久。

我知道,她走了。

也许梦里还能遇见你。也许梦里你还会回头看我一眼。

月光从窗帘的缝隙里落进来,落在枕边。我伸出手,却握不住它。

就像我握不住你。

困了。接着睡吧。

六月十八号的傍晚,雨刚停。我左脚腕上缠着绷带,一瘸一拐地走进那间地下室。

这是我们排练的地方。墙上贴满了海报,角落堆着线材,空气里永远是淡淡的霉味和烟味。吉他靠在音箱上,弦上落了一层薄灰。

十二天了。从被铅球砸中那天起,我就没来过。

那天运动会在进行最后一个项目,我站在草坪边上跟人说话,没看见那颗铅球是怎么飞过来的。只听见一声闷响,然后整个人就跪下去了。脚腕肿得像馒头,校医说骨裂,至少一个月不能动。

一个月。

我在意的不是脚,是八月底的演出。我们准备了半年,海报都印好了,场地也定了。小越说没事,你先养着,我们等你。可我知道。开学就高三了,有些人要走,有些事要散。这场演出,可能是最后一次。

我坐在排练房的旧沙发上,把吉他抱起来,轻轻拨了一下弦。音不准。整把琴都不对了。

门被推开,小越走进来。

“你怎么来了?”他看着我脚上的绷带,“不是让你别动吗。”

“来看看。”我说。

我没吭声,走到自己的位置,拿起贝斯。然后大鸣也来了,坐到鼓后面。我们谁都没说话,就这样坐着。地下室的窗户很小,傍晚的光从那里斜进来,落在地板上,一道一道的,像是什么东西留下的痕迹。

“要不,”小越开口,“我替你唱。”

我看着他。

“词我都熟,你教的。”

他低着头,手指在贝斯弦上轻轻滑过,“就这一次。”

我没有回答。我把吉他放到一边,站起来,一瘸一拐走到窗边。外面是一排垃圾桶,几只野猫在翻东西吃。有一只黄猫抬起头来看我,看了很久,然后低头继续吃。

我想起高二刚组乐队那会儿,也是夏天,也是这个地下室。我们什么都不会,乱弹乱唱,吵得隔壁来砸门。我妈那会儿还来过一次,拎着切好的西瓜,站在门口听了半天,然后悄悄走了。后来她说:吵是吵了点,但你弹吉他的样子还挺帅。

我想到这句话,忽然笑了一下。

“嵩。”小越在身后叫我,“想啥呢?”

我回过头。三个人的影子被光拉得很长,投在墙上,投在那些海报上。我们第一次演出的海报还在那里,三个人站在台上,笑得像傻子。

“没事。”我说

“你脚——”

我看着小越,“八月底,也快好了。”

大鸣在鼓后面起哄吹了个口哨。

窗外的光又暗了一点。那只黄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跳上了窗台,隔着玻璃看我们。

“走吧”我说,“回家。饿了。”

一瘸一拐往门口走。小越跟上来,把胳膊递给我。我没接,自己扶着墙往外走。

楼梯窄,光线暗。我一级一级往上,脚腕隐隐地疼。但我没停。

回到家里,推开门,厨房里传来炒菜的声音。我妈的声音从里面飘出来:“回来了?脚怎么样?”

“没事。”我说。

“骗谁呢,肿成那样还没事。”她探出头看了我一眼,又缩回去,“饭快好了,洗手等着。”

我坐到沙发上。茶几上摆着一盘切好的西瓜,用保鲜膜盖着。我撕开一角,拿了一块。

我爸从房间里出来,看了我一眼:“又去排练房了?”

“嗯。”

“脚不要了?”

“要。”

他哼了一声,坐到我对面,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

电视里在放新闻,一个男人在讲什么,听不太清。

“你妈做了红烧肉。”他忽然说。

“嗯。”

“多吃点。”

“嗯。”

窗外的天黑透了。楼下的路灯亮起来,有人走过,影子被拉得很长。我看着那些影子,忽然想起排练房里那道光,想起小越的脸,想起窗台上的猫。

有时候我常常想,我是一个病孩子。

我的秘密是藏在心里的一个一个的小颗粒,没有人知道。所以我心里的慌张也只有我自己能体会。当我努力想正常起来的时候,那种慌张就变成钝钝的刀子,将我一颗本就不堪重负的心磨得生疼。

我还是决定去参加那个聚会。将自己混迹于人群,装作若无其事,装作兴致勃勃,这是我从小就会的本事。但我很快就后悔了,这也是我常犯的毛病,一件事做到开头的时候就后悔得想把自己揍一顿,我不知道哪一天我才能改掉它。

七月十二号是小越的生日。

早晨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

七月的北方,气候已经相当炎热。我洗漱完毕,看着镜子里那张脸——黑眼圈有点重,头发长得快遮住眼睛了。我用手指随便捋了捋,便算收拾妥当。因为没有什么可以穿得出手的衣服,于是翻出唯一一件黑色的T恤,在身上比划了两下就匆匆套上。

外面阳光茂盛。我左脚还缠着绷带,一瘸一拐地走在大街上。小越家在小西街的巷子里,要走很久。太阳像小火球,我像被慢慢烤着的什么玩意儿。脚腕隐隐地疼,但我没停。

那天我迟到了。我推开门的时候,屋里已经坐满了人。小越在人群中间,抱着一把新贝斯。

可我没看清他,因为我看见了人群里的那个人。

林帆。

她坐在窗边,穿着浅蓝色的裙子,阳光从她身后照进来,把她整个人勾出一道毛茸茸的边。她手里拿着一罐可乐,正低头跟旁边的人说话,好像这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我站在门口,忘了往里走。

小越看见我,冲我招手:“嵩!这儿!”

我回过神来,一瘸一拐往里走。很快我发现自己来得很不凑巧,因为只剩下林帆身边的座位还是空的。

我想了一下,还是在她身边坐了下来。

她转头看见了我,眼神在我脸上停了一秒,然后又转开,继续喝她的可乐。

“沈嵩?你怎么来了?”她盯着窗外,好像这话不是问我,是问那棵树。

“小越叫我来的。”我说。

“哦。”她没看我,“脚怎么了?”

“被铅球砸了。”

她“嗤”了一声,终于转过头,瞥了我一眼:“活该。谁让你站那么近。”

我没有回答。我只是看着她别过去的侧脸,心里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然后我告诉自己:别傻了,她只是随口一说。

“沈嵩,”她又开口,眼睛还是看着别处,“你就不能换件衣服?黑色穿得跟奔丧似的。”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T恤,又抬头看看周围的人。清一色的男孩女孩,大都穿着浅色的衣服。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把他们变成了一个个彩色的透明小人。

“那穿什么?”我问。

“白色啊。”她终于看了我一眼,然后又迅速移开,“你要想看着不那么丧,就换件白的。”

我没再说话。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开口,声音低下去:“赵宇回来了,你知道吗?”

我坐直了背。

“一会儿我要去找他。”她说这话的时候,终于转过头来看我,眼神里有一点我看不懂的东西,“他问起你呢。”

赵宇。

小时候我们一起长大。那时候我们住在一个大院里。每当太阳落下的时候,我们一起结伴去西边的河边玩。赵宇比我和林帆大一岁。他是个心灵手巧的男孩,会用苇叶编口哨,有一把破木吉他,他教我弹第一个和弦。

每次去找他,林帆总是穿得漂漂亮亮,她每一条裙子都不一样;而我,永远是那几件洗得发白的T恤。

赵宇应该是欢迎我们去的,但他很少理我们。通常我们就坐在河边的石头上,无声地看着他一个人弹吉他,弹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他弹顺了。他会抬起头,冲我们笑一下,然后继续低头弹他的。

幼年的我和林帆,出于对一个男孩子的单纯崇拜,都着迷于这样的黄昏。直到有一天林帆对我说:“明天,你不要跟我去找赵宇了。”

“为什么?”

“你上次弄坏了他的拨片,他讨厌你。”

“是你弄坏的!”

“你不跟我抢,怎么会坏?”

“明明就是你先抢的!”

“好吧,就算是吧。”她别过脸去,不看我,“反正你以后别来了。”

我愣在原地。

没过多久,她又来到我身边,手上拿着一盒巧克力。她不看我,把巧克力往我手里一塞,声音闷闷的:“给你吃。别跟着我就行。”

那么漂亮骄傲的林帆,塞给我一盒巧克力,从头到尾没有看我一眼。

我接过那盒巧克力,什么也没说地走掉了。

走到没人的地方,我把巧克力扔进了河里。

然后我蹲下来,抱着膝盖,哭了。

——那是十岁的我。

现在十七岁的我,坐在这间屋子里,听着周围嘈杂的人声,看着窗边那个穿浅蓝色裙子的女孩,忽然觉得那些年的事像昨天一样。

“沈嵩,”林帆用胳膊肘捅了捅我,语气还是那么冲,“小越叫你呢,聋啦?”

我抬起头。小越站在人群中间,冲我喊:“嵩!过来!唱一个!”

周围的人都看着我。有人起哄,有人鼓掌。

我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过去。小越把他的吉他递给我,自己拿起贝斯。大鸣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坐到墙角那套鼓后面。

“唱什么?”小越问。

我想了想,说:“《夕阳之歌》。”

他愣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我抱起吉他,坐在小越家的旧沙发上。脚腕伸不直,只能斜着放。手指搭上弦,轻轻拨了几下。

周围安静下来。

斜阳无限

无奈只一息间灿烂

随云霞渐散

逝去的光彩不复还

迟迟年月

难耐这一生的变幻

如浮云聚散

缠结这沧桑的倦颜

唱到一半,我抬起头。

林帆站在人群里,正看着我。

她没有笑,也没有鼓掌。她就那么站着,定定地看着我。我唱到那句“曾遇你真心的臂弯”的时候,她忽然别过头去,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可我看到她耳朵红了。

曾遇上几多风雨翻

编织我交错梦幻

曾遇你真心的臂弯

伴我走过患难

奔波中心灰意淡

路上纷扰波折再一弯

一天想到归去但已晚

唱完最后一句,屋里安静了几秒。

然后有人鼓掌,有人吹口哨。

我把吉他还给小越,一瘸一拐往回走。经过林帆身边的时候,她没看我,声音却飘过来,硬邦邦的:“还行吧,没跑调。”

我愣了一下,然后轻声说:“谢谢。”

坐回窗边,看着下一轮热闹开始。窗外阳光还是很烈。脚腕还是很疼。林帆身上的香味飘过来,淡淡的,像某种花香。

过了一会儿,她没转头,但开口了:“一会儿去找赵宇,你去不去嘛?”

我看着人群里正在傻笑的小越,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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