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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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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的时候,他正因为手气不好,输红了眼,在外面四处借钱。
机会来了。
我找到一个在镇上以“倒卖”为生的中年男人,外号“黄鼠狼”。
这种人消息最灵通,门路也最广。
我把他约到一个偏僻的茶馆,直接在他面前,放了二十块钱。
“我想找你办件事。”
黄鼠狼看到钱,眼睛都亮了:“您说!”
“陈建军,你认识吧?”
“认识,认识,镇上谁不认识那个瘟神。”
“他最近是不是在找钱翻本?”
“可不是嘛!
都快把裤子当了。”
“好。”
我压低了声音,对他如此这般地交代了一番。
黄鼠狼听完,脸色变了又变,最后看着桌上的二十块钱,一咬牙:“行!
这事我办了!
不过……事成之后,你得再加三十。”
“成交。”
那天晚上,输得精光的陈建军,在走投无路之际,黄鼠狼“恰好”出现在他面前。
黄鼠狼告诉他,有一笔“大买卖”。
邻县的一个老板,想从黑市弄一批紧俏的布料,只要陈建军能想办法把布料从国营纺织厂里“弄”出来,送到指定地点,就能拿到二百块钱的好处费。
陈建军被这笔巨款砸晕了头。
二百块,足够他挥霍好几年了!
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丧失了所有理智。
他利用自己对镇上地形的熟悉,以及常年混迹社会练就的撬门溜锁的“本事”,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潜入了国营纺织厂的仓库。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的一举一动,早已落入一张我为他精心编织的大网中。
就在他扛着一匹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仓库里溜出来时,早已埋伏在周围的民兵和联防队员一拥而上,将他当场抓获。
人赃并获。
盗窃国营工厂财物,在那个年代,是重罪。
陈建军被抓的消息,第二天就传遍了整个县城。
当公安局的人找到我,向我这个“烈士家属兼受害者”通报案情时,我表现出了一个恰到好处的反应——震惊、愤怒,又带着一丝“大义灭亲”的痛心。
我对公安同志说:“我这个小叔子,从小就好吃懒做,没想到现在竟然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建国活着的时候,就为他操碎了心。
现在……现在他做出这种事,真是给我们陈家,给牺牲的建国同志脸上抹黑!
同志,请你们一定要依法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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