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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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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请的律师团队已经在起草起诉书了。”
“你要是想打官司。”
“我奉陪到底。”
“到时候。”
“你婚内出轨的证据。”
“你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给小白脸的流水。”
“都会成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而且。”
“一旦起诉离婚。”
“这些东西可就要公之于众了。”
“你现在只是在亲戚圈里社死。”
“到时候。”
“你可能要在整个江城社死了。”
“你那个做了一半的项目。”
“你那个眼看就要升职的位置。”
“你觉得还保得住吗?”
林婉的身体僵住了。
她是做市场公关的。
最在乎的就是名声。
如果这事闹上法庭。
闹得满城风雨。
她的职业生涯就彻底完了。
她松开了手。
颓然地跌坐在地上。
“徐枫...”“你好狠...”我笑了。
整理了一下被她抓皱的裤脚。
“彼此彼此。”
“跟你把野男人带回家喊‘妈’比起来。”
“我这只是正当防卫。”
半小时后。
林婉坐在了我的副驾上。
化了很浓的妆。
依然遮不住憔悴的脸色。
一路上。
我们一句话没说。
到了民政局。
人不多。
办事员是个大姐。
看了看我们。
又看了看林婉哭肿的眼。
大概以为我是那个负心汉。
眼神里带着几分鄙夷。
“想好了?”
“不在考虑考虑?”
“小两口吵架是常有的事。”
我把证件往桌上一拍。
“想好了。”
“女方出轨。”
“不想过了。”
办事员大姐的手一抖。
眼神瞬间变了。
从鄙夷变成了同情。
又变成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八卦。
她看向林婉。
林婉低着头。
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那个...”办事员大姐咳嗽了一声。
“现在有三十天冷静期。”
“这是申请表。”
“你们填一下。”
“三十天后如果不撤销。”
“再来领证。”
又是冷静期。
这该死的冷静期。
不过也好。
这三十天。
足够我把该算的账算清楚了。
出了民政局。
林婉站在台阶下。
看着我。
似乎还想说什么。
我没给她机会。
“这三十天。”
“你搬出去住。”
“那是我的婚前财产。”
“我有权不让陌生人进门。”
林婉愣住了。
“那我住哪?”
“我爸妈还在云南...”“而且...”“我没钱了...”她在这个家。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工资虽然不低。
但基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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