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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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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16) "未遂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赵秀兰因寻衅滋事和教唆犯罪,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并处罚金。
周莉莉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她参与骗婚的事实,也记录在案,成为了她人生中一个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宣判那天,我没有去。
是孟佳把判决书的照片发给了我。
我看着那张盖着鲜红印章的纸,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
一块压在我心头许久的巨石,终于落地了。
后续的事情,也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高利贷的龙哥,在得知周家再也拿不出钱之后,不再给他们任何机会,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申请了强制执行。
周家那套位于老小区的、唯一的住房,被法院依法拍卖。
拍卖所得的款项,在偿还了高利贷的本金和一部分利息后,只剩下微不足道的几万块钱。
赵秀兰从拘留所出来后,面对的就是一个家破人亡的烂摊子。
房子没了,儿子坐牢了,女儿名声臭了,自己也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泼妇和骗子。
据说,他们一家三口(周父、赵秀兰、周莉莉),拿着那点可怜的钱,在城市最偏远的角落,租了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勉强栖身。
周莉莉因为“骗婚门”事件,在本地彻底没了市场,也没有任何一家正经公司愿意录用她,最后只能在一家小超市里当收银员,每天面对着客人们鄙夷和探究的目光。
而赵秀兰,经受不住这一连串的打击,精神变得时常恍惚,整日以泪洗面,嘴里不停地念叨着“都是报应”。
他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法院判决周扬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医疗费,共计五万元。
钱到账后,我一分没留,以匿名的形式,全额捐给了本地的反家暴公益组织。
对我来说,钱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正义得到了伸张,恶人得到了惩处。
我删掉了手机里所有关于他们的信息,拉黑了所有可能与他们相关的联系人。
我的人生,终于可以翻开新的一页了。
11日子恢复了平静。
就在我几乎快要忘记周扬这个人的时候,一封来自监狱的信,打破了这份平静。
信封上的字迹歪歪扭扭,透着一股不甘和潦草。
寄信人地址写着:XX市第一监狱。
是周扬。
入狱半年后,他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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