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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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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761) ",我们起兵是为了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很陌生。
“陈六,你他妈的装什么圣人?”
“均贫富,不就是把他们的钱,变成我们的钱吗?”
“不然我们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图什么?”
我无话可说。
但大势推着我们往前走。
黄巢自称“冲天大将军”。
他说,我们要去长安。
去那个天下最繁华的地方,坐一坐龙椅。
兄弟们都疯了。
我也很激动。
长安,那该是怎样的地方?
那里的公道,是不是也比别处更真?
贰·血色我们真的杀进了长安。
城门破开的那一刻,我以为我看到了天国。
朱雀大街宽得能跑开八匹马。
坊市里的楼阁,雕梁画栋,比我们县城的县衙还气派。
空气里都飘着一股香甜的味道。
我们这些从烂泥地里爬出来的人,站在大街上,像一群闯进瓷器店的野猪,不知所措。
然后,狂欢开始了。
贵族们、官员们,像待宰的猪羊一样被我们从豪宅里拖出来。
他们穿着绫罗绸缎,身上散发着香料的味道。
和我们这些一身汗臭、满身泥污的人,仿佛是两个物种。
一个兄弟,叫王二麻子,他指着一个肥头大耳的官员大骂。
“我家的地,就是被你这种狗官抢走的!”
“我阿姐,就是被你强占,活活逼死的!”
他举起刀,砍下了那个官员的头。
血喷出来,溅了他一脸。
他抹了一把脸,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长安城,成了一场血色的狂欢。
兄弟们冲进那些华丽的宅子,抢金银,抢女人。
他们把那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贵妇、小姐,按在地上。
她们的尖叫和哭喊,混杂着兄弟们的狂笑,成了这座城市的主旋律。
我看到了人最原始的欲望。
那欲望,像火一样,能烧掉一切,包括所谓的“公道”。
我看到一个平日里温文尔雅,喜欢拽两句诗文的书生,此刻正双眼通红,撕扯着一个女人的衣服。
那女人的年纪,和他死在逃荒路上的妹妹差不多。
<我没有参与。
我只是站在街角,冷冷地看着。
我心里很乱。
我们杀的,是压迫我们的人。
这没错。
可我们做的,和那些强盗,又有什么区别?
张虎带着一身酒气和脂粉气找到了我。
他手里提着一个金盘,上面摆满了珠宝。
“陈六,发什么愣?
看上哪家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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