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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08) "## 序章 乱世的刀与光建安五年的风,带着一股子腥甜的腐臭味,刮过中原大地的每一寸土地。
许昌城外,官道两旁的枯树上,挂着几只被乌鸦啄得残破的麻布包裹,不用看也知道里面是什么。
城门口的士兵有气无力地倚着长矛,他们的眼窝深陷,脸色蜡黄,仿佛下一秒就要倒下去,再也不会起来。
这是一个被瘟疫掏空了骨架的时代,死亡像麦子一样被收割,活着的人,不过是苟延残喘的麦茬。
林默就是在这片土地上醒来的。
他最后的记忆,是实验室里高压电流的滋滋声和刺眼的白光,再睁眼,就是这顶破旧的营帐和身上粗麻布的刺痒感。
他坐起身,脑袋一阵阵地发懵,脑子里还残留着无菌手术室的影像,鼻子里却灌满了草药、血腥和汗液混合的怪味。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一双年轻但布满薄茧的手,指甲缝里还嵌着黑泥,这不是他那双常年戴着手套、稳定精准的外科医生的手。
帐外传来一阵压抑的呻吟,紧接着是一个粗暴的吼声:“别嚎了!
不就是断了条胳膊吗?
金疮药敷上,死不了!”
林默掀开帐帘,刺目的阳光让他眯起了眼。
不远处,一个年轻的士兵正抱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小臂打滚,鲜血浸透了他的半边衣衫,一个所谓的“医工”正捏着一撮黑乎乎的药粉,粗手粗脚地要往伤口上撒。
周围几个围观的士兵,脸上都是麻木和习以为常的表情。
林默的瞳孔猛地一缩。
开放性骨折,伤口污染严重,这么直接撒药粉,感染是必然的,截肢都是最好的结果,搞不好这条命就交代了。
他几乎是本能地冲了过去,一把推开那个医工。
“住手!
你这是要他的命!”
医工被推得一个踉跄,怒道:“你个新来的懂什么!
这是军中金疮药,祖传的方子!”
林默没理他,蹲下身,对着那个痛得快昏过去的士兵说:“兄弟,看着我,别睡过去。”
他的声音冷静而有力,带着一种让人不由自主信服的权威。
他从腰间解下一个水囊,里面装的是他来之前下意识灌满的烈酒。
他拧开盖子,对士兵说:“忍着点,会很疼,但能保住你的胳膊。”
说着,便将清澈的酒液猛地浇在伤口上。
“啊——!”
士兵发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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