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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伍长靠在他身边坐下,扯了块布胡乱擦着后背的伤,疼得龇牙咧嘴,“你小子……藏得够深啊。”
沈煜没说话,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这双手曾握过笔,却被斥为潦草,曾想抓住父亲的衣角,却只换来冷漠。
如今,这双手握着枪,能护人,能杀敌,能让自己站得更稳,能赢来尊重。
从那天起,沈煜就变了。
训练时,他比谁都狠,再遇战事,他总是冲在最前面。
刀锋擦着脖颈过,他眼睛都不眨,箭矢钉在脚边,他脚步不停。
那些在沈府里无处发泄的戾气,那些被嫡母的冷眼,父亲的淡漠,下人的轻视憋出来的狠劲,全化作了枪尖的寒光,化作了杀敌的决绝。
他不再是那个需要低头走路的庶子,不再是那个连学东西都要看人脸色的影子。
在边关的风沙里,在刀光剑影中,沈煜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活法。
周伍长常拍着他的肩膀叹,“你小子身上,怎么总像憋着股劲?”
日子在操练与战事中流转,沈煜的名字在军营里渐渐有了分量。
他不再是那个需要周伍长护着的新兵。
几次硬仗下来,他总能凭着精准的枪法和出其不意的阵法建议撕开缺口,身上的伤疤成了最显眼的勋章。
和他同伍的几个弟兄,早已把他当成了可以托付后背的人。
这些人,没问过他的过去,只在他受伤时递过一碗热汤,在他力竭时扶他一把。
他的锋芒,终究没藏住。
那日秦峰校尉来巡查,正撞见沈煜带着几个弟兄演练新琢磨的防御阵。
他没说话,只站在一旁看了半晌,等沈煜收势时才开口,“这阵不错,比营里老法子还灵动三成。”
沈煜一愣,刚要谦虚,秦峰拍了拍他的肩,“你跟我来。”
秦峰把他叫到帐中,指着地图问他攻防之策。
沈煜这才知道,秦峰原是镇北将军的亲卫,只因看不惯京中龌龊才来边关驻守。
秦峰问他,“你练的枪法,排兵布阵是谁教的?”
沈煜想起老人的嘱咐,只含糊道,“家乡的一个老猎户。”
秦峰深深看了他一眼,没再追问,只道,“明日起,你到我帐下当传令兵。”
沈煜愣了,“传令兵?”
“怎么,不愿意?”秦峰嘴角微扬,“传令兵能看军机图,能听将领议事,比你在伍里扛枪,能学的东西多得多。”
沈煜这才明白,秦峰是要提拔他。
他握紧手里的枪,郑重地行了个军礼,“谢校尉!”
在秦峰帐下,沈煜如鱼得水。
他看军机图能过目不忘,分析战况条理清晰,有时提出的布阵建议,连老将都点头称赞。
转折发生在他从军第三年的一个深秋午后。
匈奴集结了主力,想趁秋收时破关。
秦峰带着沈煜等百余人去查探敌情,却中了埋伏,秦峰为了掩护弟兄撤退,被一支毒箭射中了大腿,倒在地上不能动弹。
“校尉!”沈煜目眦欲裂,想也没想就冲了回去。
他用长枪在秦峰身前扫出一片空地,枪尖卷起的尘土混着血珠飞溅。
赵虎和几个弟兄也杀了回来,组成一道人墙护着他们。
可敌人太多,赵虎的胳膊被砍伤,林墨为了挡箭,后背插满了箭矢,倒下去时还在喊着,“煜哥快走”。
沈煜红了眼,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困兽。
他背起秦峰,一手持枪,一手托着秦峰的身体,硬生生从包围圈里杀开一条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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