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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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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02) "础上,不违背妇女的意愿吗?
我不是国家公民吗?
我不是妇女同志吗?
为什么要一次两次的违背我的意愿,让我生活在魔鬼的阴影之下?
我当初眼瞎选错了人,就这么该死吗?
我疑惑于“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原则和底线在哪里?”
我被他打成重伤,终身残疾,已经算是故意伤害了,为什么有了婚姻的保护后,故意致伤致残竟然就变成了一个轻飘飘的词语“家暴”?
“家暴”多流氓的一个词语,就像裹着糖衣的屎,多虚伪,多恶心。
一个人,连对自己的亲人、爱人都毫无障碍的动手的人,应该更加严判不是吗?
可是,为什么披上婚姻的外罩,它就被合理化了呢?
我向她道歉,反思自己的懦弱和无能,无力从这段无望的婚姻关系中走出。
我说,我感谢她这两年时间里,给我支持和帮助。
虽然早在她接下这个官司的时候,就已声明这是免费相助,但我还是以我自己的能力,给她转了一笔钱,当做两场官司的律师费。
我说,如果人有来生,我只想好好的活着,爱父母,爱自己。
12.忙完这些,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十一点。
大概是止疼药的药效过去了,胸口的疼痛让我蜷缩成一团。
我倒在地上,拿韩玲的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喂,是公安局吗?
我在XXX小区X栋X层,我杀了两个人。”
十分钟后,警察、救护车,和我的律师几乎是一起赶了过来。
荷枪实弹的警察冲在最前面,大概当我是个嗜血残忍的疯子。
可是走进房间,看到并排躺在一起的母子,和蜷缩在地上的我。
多可笑,我连自杀都来不及,就因肋骨刺破脾脏而死。
临死前,我手里还握着那把刀,想要自杀来着,可是太疼了,我实在没有力气再给自己来一下子……医生沉默地查看了三个人的生命体征,冲着警察摇头。
我的律师站在最后,已经泣不成声。
有警察上前问话,她拿出自己的工作证,又给他们看了在临死前发给她的邮件。
我听她喃喃地自问:“是啊,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不违背妇女本人的意愿吗?
她想离婚,她想好好地活着,怎么就那么难,那么难……”13.凌晨三点,因为证据确凿,陈父被相关部门迅速批捕。
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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