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3234682" ["articleid"]=> string(7) "6228947"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9章" ["content"]=> string(2492) "联系行政总监申请审批,但行政总监以‘正在开会’为由拒绝,这一点,行政总监的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最后,原告公司在之前的报销事件中,反复强调‘制度至上’,不允许员工‘灵活处理’,现在却要求我的当事人‘灵活处理’,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不能作为认定‘重大过失’的依据。”

张律师的话让刘律师的脸色变了变。

他张了张嘴,想再反驳,却被法官打断了:“原告律师,请注意法庭秩序。

请被告律师继续举证。”

张律师点了点头,又拿出了林晚之前的报销证据:“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曾因购买比高铁票便宜 260 元的机票,被原告以‘不遵守财务制度’为由拒绝报销,并扣除绩效分。

但根据我们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原告公司的员工李红梅(李姐)曾在高铁票充足的情况下,购买比高铁票便宜 400 元的机票,并顺利报销,且未提前申请。

这证明原告公司的制度执行存在双标 —— 对老员工、对与领导关系好的员工,制度可以‘变通’;对我的当事人这种普通员工,制度就是‘铁律’。

我的当事人此次拒收邮件,正是因为之前的经历,害怕再次因‘不遵守制度’被处罚,属于合理行为。”

刘律师的脸色彻底变了,他没想到张律师会调出李姐的报销记录。

他急忙说:“李红梅的情况是特殊情况,当时她手里有紧急项目,需要赶时间……”“原告律师,” 张律师打断他,“根据李红梅的报销记录,她当时去S市的项目并不紧急,且高铁票充足,不存在‘赶时间’的情况。

这一点,原告公司的项目进度表可以证明。”

刘律师哑口无言,只能求助地看向赵总。

赵总皱着眉,没说话 —— 他知道,张律师说的是事实,李姐当时确实是因为机票便宜才买的,跟 “紧急项目” 没关系。

接下来,法官传唤了证人王哥和李经理。

王哥走上证人席,语气诚恳地说:“法官大人,林晚在收到到付邮件后,跟我商量过。

我劝她先收下,垫上 23 块钱运费,但她担心违反公司制度,会像上次报销那样被处罚,所以才拒收。

她当时还说,已经联系了甲方,让甲方重新寄件," ["create_time"]=> string(10) "1762133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