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3221197" ["articleid"]=> string(7) "6225803" ["chaptername"]=> string(8) "第43章" ["content"]=> string(3822) "
“谢陛下,谢殿下……”
面对众人前倨后恭的态度,赢非摆手道:
“诸位且继续研读《珠江三角洲共同开发计划书》,若有不解之处,可询本王或孙成。”
“若有良策,亦可直言,本王必当奏请父皇嘉奖。”
“诺!”
众将齐声应命,欣然翻阅手中文书。
无他——
白得钱财田产,焉能不喜?
计划书内容简明扼要:
以钱粮田地为酬,激励军民开垦珠江之地,按劳行赏。
诸如宅邸、王田耕作权、矿山开采权、流民安置功、筑城赏银等条款,皆清晰明了。
有些条款需要仔细琢磨,才能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整份计划书采用了半白话的表述方式,即使读者无法参透每条规定的深层用意,也能轻松理解内容,无需额外解释。
然而,看得懂并不代表没有疑问。
此刻便有人提出了质疑。
一位大秦将领读到计划书第五条时,忍不住开口:"殿下,将士们离营时,手中的房屋和田地真能兑换成现钱吗?"
这条规定明确写道:"凡将士或百姓离开南越,王府将按市价收回其房屋及田地耕种权。
对此存疑的不止一人。
帐中多数将领都面露犹疑。
按他们估算,珠江三角洲可开垦良田超过五百万亩。若按每亩十钱回收,至少需五千万钱。再加上房屋宅院,花费可能突破万万钱!
越王府拿得出如此巨资吗?
赢非闻言轻笑,斩钉截铁道:"诸位将军放心,本王既已承诺,绝不食言。此事可用大秦皇室名义作保。"
"不过这位将军说错了一点——并非收回将士们的房屋和田地,而是收回房屋使用权和王田耕种权。"
"严格来说,越地一切土地、良田、矿藏皆归本王所有。将士百姓仅有使用权,不得私自买卖。"
"当然,如此多的田产,本王一人无力耕种。因此会按人口分配耕种权,确保越地军民人人有田可种。"
赢非神色郑重地解释道。
秦朝初年,奴隶制度消亡,封建制度初兴。
赢非无意向众人解释何为土地公有、矿产国有。他直截了当地宣布:所有田产矿藏尽归其所有,分配权全在于己。
此乃"王有制",非"公有制"也!
众人只道赢非贪婪,却不知他实欲撼动整个社会根基,挑战地主豪强之利。
纵有明眼人识破此计——
赢非亦绝不会认。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王有制"何错之有?
无人敢言其非。
王权即真理,王命即天意!
"殿下,这计划书第九条所言:将士开垦之田,本人得七成耕作权,为期三年;将领分余下三成,皆按二十税一计,且可累计无上限——末将愚钝,不知其意?"
赢非未及应答,王府长史孙成便解释道:"将军须知,南越之地所有田产皆属殿下私产。无论军民官吏,仅有耕作之权,不得私自买卖。"
"天下良田有限,而人口不可计数。故殿下明令:凡新垦荒地,垦者得三年耕作权,期满收归王府,再按当地人口重新分配。"
"此三年间,耕者仅纳二十税一,再无其他赋税。"
越地推行田地归属王室与开垦荒地制度,此乃铁律,不容违逆。
孙成首先阐明越地田产政令,继而回应将领的另一疑问。
珠江三角洲联合开发方案第九款第二项实属特例,乃殿下专为军中官兵增设。
皆因将士以戍边卫国为要务,垦荒仅为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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