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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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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40) "告上了法庭,要求我“归还”他们那套房子,理由是房产证上写的是苏明的名字,而他们作为苏明的父母,是合法的继承人和居住者。
他们还找来了陈莉莉的父母,一起向我施压,声称那套房子是他们两家的“共同财产”,我无权占有。
我拿着传票,只觉得荒唐又可笑。
他们大概以为,我还是以前那个可以任由他们拿捏的软柿子。
法庭上,我爸妈请的律师口若悬河,声称我“长期霸占”弟弟的婚房,致使两位老人无家可归,其心可诛。
陈莉莉的父母也在旁听席上哭哭啼啼,控诉我害了他们女儿,还要抢他们家的房子。
轮到我发言时,我没有说一句废话。
我直接向法官提交了三样东西。
第一,是那套房子从首付到后续还贷的全部银行转账记录和付款凭证。
上面清清楚楚地显示,每一分钱,都出自我的个人账户。
第二,是苏明亲笔签名的那份六十万的“借条”。
虽然是假的,但足以证明这笔购房款的性质是“借贷”,而非“赠与”。
第三,是苏明和陈莉莉的刑事判决书。
我特意让我的律师在法庭上宣读了他们诈骗和非法拘禁我的犯罪事实。
“法官大人,”我的律师总结道,“我的当事人苏晴女士,不仅是这套房产的唯一实际出资人,更是其弟苏明诈骗案的直接受害者。
苏明以结婚为名,骗取其姐姐的巨额财产,后又将其拐卖至非法工厂,其行为已经丧失了最基本人伦道德。
因此,我们请求法院,将该房产的所有权,判归真正的出资人,苏晴女士所有。”
法庭上一片寂静。
我爸妈和陈莉莉的家人,全都傻眼了。
他们没想到,我准备得如此周全,反击得如此凌厉。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的全部证据。
鉴于购房款全部来源于我,且苏明对我有严重的诈骗和人身伤害行为,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原房产证,将该房产的全部所有权,判给了我。
拿到判决书的那天,我亲自去了那套房子。
我爸妈和陈莉莉的父母正赖在里面,把房子搞得乌烟瘴气。
他们看到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撒起泼来。
“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
还敢来!
这是我儿子的房子!”
我妈冲过来就要打我。
我后退一步,拿出判决书。
“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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