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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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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38) "烦躁,最终化为一声轻嗤:“随你。
不过,我妈用惯了陈姨,偶尔需要打扫或者做家常菜的时候,你得过来。”
这不是商量,是通知。
在他眼里,我和我妈,或许从来都是陆家的附属品,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即使我只是他家佣人的女儿,即使我有了正式工作,骨子里,他依然认为我该是随时候命的那个佣人。
我没答应,也没反驳,只是重新低下头,继续擦拭那只已经光可鉴人的皮鞋。
他等了几秒,没等到我的回应,似乎觉得无趣,转身就走。
昂贵的定制皮鞋踩在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空旷的回响。
走到楼梯口,他脚步顿住,没回头,声音混在脚步声里,有些模糊:“苏晚,别忘了你的身份。”
2.我的身份。
是啊,我是保姆陈姨的女儿,苏晚。
从小在这个富丽堂皇的别墅角落里长大,理所当然地伺候着少爷陆言昭。
帮他捡过球,替他背过锅,在他生病时偷偷给他熬过妈妈不许他喝的白粥。
也曾在他那些狐朋狗友起哄“小保姆又来了”时,面红耳赤。
却在他偶尔一句“别闹她”中,心跳失序,生出不该有的妄想。
没人知道,在我妈因病离开陆家,我也搬出去的那个晚上,我对着镜子练习了无数次,才会用平静的目光与他对视。
也没人知道,我暗恋了他整整十年。
从情窦初开到认清现实。
而所有不该有的心思,结束在多年前那个雨夜。
那天,他带着新交的模特女友回家,让我去煮醒酒汤。
我端着汤上楼,听见那女孩娇笑着问:“你家这小保姆,还挺听话的嘛。”
他当时倚在门边,懒洋洋地回了一句:“不过是一条贱命。”
“使唤惯了,也挺方便的。”
那一刻,我所有卑微的期待和隐秘的幻想,碎得干干净净。
3.最喜欢陆言昭的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矛盾也最挣扎的时光。
高中毕业那个暑假,他拿到了常青藤名校的录取通知书,陆家为他举办了盛大的派对。
灯火辉煌,衣香鬓影。
我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和牛仔裤,躲在厨房帮我妈准备果盘。
透过玻璃门的缝隙,我看见他被众人簇拥着,笑容自信又耀眼。
那是和我截然不同的世界。
“晚晚,把这盘水果给少爷送过去。”
妈妈忙得脚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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