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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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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788) "个冲上去,用他那还没我拳头大的小手,去跟比他高一个头的男孩子拼命。
“姐,别怕,我保护你。”
稚嫩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响。
可照片上那个笑得天真无邪的男孩,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冷血无情的男人的?
十年。
时间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揪了一下,疼得我喘不过气。
我把照片攥在手心,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我拿起那本封面已经磨损得起了毛边的日记本。
深蓝色的硬壳封面上,什么都没写。
我翻开扉页。
一行清秀又用力的字迹,映入我的眼帘。
“给我最爱的姐姐。”
最爱的姐姐?
我冷笑出声。
这简直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讽刺的笑话。
十年不闻不问,父母至死不见一面,这就是他的“最爱”?
我真想把这本日记撕个粉碎,扔进火盆里,看着它化为灰烬。
可我的手却不听使唤。
鬼使神差地,我翻开了第一页。
日记的开头,写着一个日期。
十年前,他离开家的前一天。
我的呼吸猛地一滞。
“姐,爸妈,对不起。”
“我走了。”
“我知道,你们肯定会恨我,会骂我。”
“可我必须走。”
“我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那个叫柳茵的女孩。”
“我是去救一条命。”
“一条……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消失的命。”
“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别。”
“如果可以,我希望能用我的一切,来换取你们的原谅。”
救一条命?
我看着这几行字,只觉得荒谬绝伦。
这是什么蹩脚的借口?
为了救人,就可以抛弃生你养你的父母?
就可以对唯一的姐姐不管不顾?
这是什么圣人?
我压下心中翻涌的不屑和讥讽。
我倒要看看,他能为自己的无情无义,编造出一个多么感天动地的故事来。
我捏着书页,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我继续往下读。
我想亲眼看看,他是如何一步步,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受害者的。
03日记是从他和柳茵的相遇开始写的。
那不是什么精心设计的偶遇,也不是什么浪漫的一见钟情。
而是一次意外。
陈默在勤工俭学打工的路上,遇到了被抢劫的柳茵。
他想都没想就冲了上去,替她挡了一刀,也吓跑了劫匪。
柳茵不是村里人传言的,长着一张会勾魂的狐狸精脸。
日记里,陈默形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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