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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ing(7)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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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ring(2602)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甩在我脸上,火辣辣的疼。
耳边是养母王秀英尖厉的嗓音:“死丫头,你弟弟买房就差十万,你这当姐姐的出点钱怎么了?”
我看着眼前这个我叫了二十五年“妈”的女人,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几乎喘不过气。
前世,我就是被这样的亲情绑架了一辈子——供养弟弟上学、买房、结婚,甚至在他赌博欠债后,被迫去夜场打工还债,最后积劳成疾,死在冰冷的出租屋里。
而我的好弟弟林小宝,在我死后第三天,就兴高采烈地开着我用命换来的钱买的新车去兜风。
我重生了,重生在二十五岁这年,弟弟要买婚房,全家逼我拿出全部积蓄的这一天。
眼前熟悉的场景——养父林大强蹲在角落闷头抽烟,一言不发;弟弟林小宝低头玩着手机,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而王秀英双手叉腰,一副“你不拿钱就是不孝”的架势。
前世,我就是在这样的压力下屈服了,从此踏上了被无尽吸血的不归路。
但这一次,不会了。
我摸了摸发烫的脸颊,抬起头,眼神冰冷:“钱是我辛苦攒的,凭什么给他买房?”
王秀英一愣,显然没料到一向温顺的我会反抗,随即暴怒:“凭什么?
就凭我们养你这么大!
就凭他是你弟弟!
林招娣,我告诉你,今天这钱,你拿也得拿,不拿也得拿!”
林招娣——这个名字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我在这个家的价值就是为弟弟“招”来一个男孩。
我深吸一口气,从包里掏出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平静地展开:“这是你们当年收养我的证明,背面有村委会的盖章和说明。”
“你拿这个干什么?”
林大强终于抬起头,眉头紧锁。
“不干什么。”
我微微一笑,“只是提醒你们,根据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具有同等效力。
也就是说,你们老了,我同样有赡养义务。”
王秀英脸色稍缓,以为我服软了:“知道就好...”“但是,”我打断她,声音清晰而坚定,“赡养是义务,扶弟不是。
从今天起,我不会再给林小宝一分钱。”
“你!”
林小宝猛地站起来,指着我的鼻子,“林招娣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一字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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