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3017106" ["articleid"]=> string(7) "6189621"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3章" ["content"]=> string(2566) "样;另一个是顾家爱妻、家庭幸福的“爱家好男人”。

这两个人设,是他的立身之本,也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

而我要做的,就是亲手撕碎他这两张假面。

我再一次找到了江月。

在她的指导下,我们没有采用任何违法或者不道德的手段。

我们只是“陈述事实”。

江月以我个人律师的身份,向陈旭所在公司的HR部门总监和他的直属上司,同时发送了一封措辞极其专业、严谨的《关于贵公司员工陈旭先生婚姻财产纠纷可能涉及公司信誉风险的告知函》。

这封告知函,通篇没有一个攻击性的词汇。

它只是客观、冷静地陈述了几个事实:一,陈旭先生目前正与我方当事人林晚女士进行离婚诉讼。

二,诉讼的核心争议在于财产分割,其中包括陈旭先生名下登记的房产与车辆。

三,我方有充分证据证明,陈旭先生日常用以代步的“奔驰C级”轿车,实际为我方当事人林晚女士个人出资长期租赁,所有权并不在陈旭先生名下。

其名下房产的首付及至今为止的全部月供,也均由我方当事人支付。

四,我们“无意”中提及,据了解,陈旭先生在申请公司内部某些与家庭财务状况挂钩的福利(例如无息贷款、困难补助等)时,可能提供了不完全真实的家庭资产信息。

最后,律师函“友好”地表示,发送此函的目的,是避免因员工的个人诚信问题,对贵公司的商业信誉和项目执行造成潜在风险,希望公司高层能够“知悉此事”。

这封信,就像一颗精准投下的深水炸弹,瞬间在陈旭公司的高层引爆。

一家注重声誉的上市公司,最忌讳的就是员工的诚信问题。

一个连家庭财务状况都要作假的人,谁敢保证他在项目和业务上不会动手脚?

当天下午,陈旭就被HR和他的大老板叫进办公室,关上门谈了整整两个小时。

谈话内容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好戏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中午,公司午休时间。

一辆巨大的拖车,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大摇大摆地开到了陈旭公司的楼下。

两名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拿着文件,径直走到停车场,找到了那辆陈旭每天停在最显眼位置的黑色奔驰。

这辆车,是我为了图方便,用我自己的" ["create_time"]=> string(10) "17612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