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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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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720) "削尖了唯一的秃笔,蘸着清水在破碗底蹭了点墨渣,就开始奋笔疾书。
书名他恶趣味地起了个《废柴秀才的掌中娇宠》。
开局就是经典套路:落魄书生救了个失忆美人,百般呵护,结果美人恢复记忆,竟是当朝郡主,翻脸不认人,讥讽书生痴心妄想,转身嫁入高门。
书生痛定思痛,发奋图强,一路逆袭……写满十章,他揣着稿子直奔城里最大的“墨香书铺”。
结果毫无悬念。
书铺老板,一个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捏着鼻子粗略扫了几眼,眉头就拧成了疙瘩,像是手里拿着什么秽物。
“有辱斯文!
实在有辱斯文!”
老板尖着嗓子,把稿子劈头盖脸扔回来,“什么掌中娇宠?
什么郡主悔婚?
悖逆人伦,不堪入目!
滚出去!”
李默被两个伙计毫不客气地推搡出来,稿纸散了一地,沾满尘土。
他蹲下身,一张一张捡起来,拍掉灰,脸上没什么表情。
意料之中。
他就不信,狗血会没有市场。
接下来几天,他白天继续写,晚上就蹲在茶楼外面,免费给人说书,专挑那最刺激、最反转的段落讲。
“各位猜怎么着?
那郡主大婚当日,花轿抬到半路,新郎官竟当众宣布,心中所爱一直是那被他抛弃的糟糠之妻!
郡主当场气晕过去!”
茶客们起初嗤之以鼻,听着听着,却渐渐瞪大了眼,张大了嘴。
“后来呢?
后来呢?”
有人急不可耐地追问。
李默微微一笑,拱拱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吊足胃口,抽身便走。
到了第七天,李默刚走到墨香书铺那条街口,就见那山羊胡老板伸着脖子四处张望,一见到他,眼睛猛地亮了,几乎是扑了过来。
“李先生!
李大家!
您可算来了!”
老板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与几日前判若两人,“之前是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大家!
您那书稿,神作啊!
铺子里这几天总有客人来打听,问有没有一个落魄书生写的新鲜话本……您行行好,再多写十章,不,二十章!
价钱好商量!”
李默心中大定,面上却只淡淡:“哦?
现在不觉着有辱斯文了?”
“哎哟喂,您快别臊小人了!
那是小人愚钝!
愚钝!”
老板点头哈腰,恨不得把他供起来。
《废柴秀才的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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