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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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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32) "只想快点离开这个让我窒息的地方,去城里,去过我林建国该过的生活。
**02节:我揣着李秀芝给的二百五十块钱,坐上了去省城的班车。
汽车颠簸着,把那个落后的小山村远远甩在身后,我感觉自己像是挣脱了牢笼的鸟,连空气都新鲜了几分。
我以为凭我高中生的文凭,在城里找个体面的工作不成问题。
但现实很快给了我一巴掌。
我跑了半个月,介绍信都磨破了边,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去工厂当个临时工。
最后,我托了个远房亲戚的关系,进了城东的纺织厂,当搬运工。
每天从天亮干到天黑,扛着上百斤的棉纱包在仓库和车间之间来回跑,一天下来,腰都直不起来,浑身骨头缝里都透着酸疼。
一个月累死累活,工资到手,三十五块。
这点钱,在城里也就是勉强糊口。
我心里憋屈,我林建国怎么能干这种粗活?
就在我快要熬不下去的时候,我认识了王丽娟。
她是厂里的临时工,在车间里负责挡车,长得妖妖艳艳的,一双眼睛像会说话。
厂里不少年轻小伙子都围着她转。
那天我正扛着棉纱包从她身边经过,她突然开口了:“哎,师傅,你长得可真精神,一点都不像农村来的。”
她声音又甜又脆,我心头一跳,脚下差点拌蒜。
我嘿嘿笑了笑,脸有点发烫。
这是我来城里第一次有年轻姑娘主动跟我说话,还是个漂亮姑娘。
“我叫王丽娟,你呢?”
“林建国。”
从那天起,我就跟魔怔了似的,总想往她跟前凑。
我知道她喜欢吃好的穿好的,我咬着牙,请她去吃了四块钱一碗的“高档”面条。
她吃得嘴角流油,夸我大方,不像厂里那些抠抠搜搜的男人。
我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这四块钱花得值。
发了第一个月工资,我立马跑去百货大楼,花了十二块,给自己买了件时髦的的确良白衬衫。
穿上新衬衫,我特意在王丽娟面前晃悠。
她眼睛一亮,围着我转了一圈:“建国,你穿上这个,可真像城里的大干部!”
我整个人都飘了起来,仿佛自己真的成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周末,我壮着胆子约她去看电影。
两张票八毛,我又买了瓜子和汽水,花了一块二。
电影放的什么我一点没记住,光闻着她身上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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