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2853904" ["articleid"]=> string(7) "6158942" ["chaptername"]=> string(7) "第3章" ["content"]=> string(2632) "只想快点离开这个让我窒息的地方,去城里,去过我林建国该过的生活。

**02节:我揣着李秀芝给的二百五十块钱,坐上了去省城的班车。

汽车颠簸着,把那个落后的小山村远远甩在身后,我感觉自己像是挣脱了牢笼的鸟,连空气都新鲜了几分。

我以为凭我高中生的文凭,在城里找个体面的工作不成问题。

但现实很快给了我一巴掌。

我跑了半个月,介绍信都磨破了边,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去工厂当个临时工。

最后,我托了个远房亲戚的关系,进了城东的纺织厂,当搬运工。

每天从天亮干到天黑,扛着上百斤的棉纱包在仓库和车间之间来回跑,一天下来,腰都直不起来,浑身骨头缝里都透着酸疼。

一个月累死累活,工资到手,三十五块。

这点钱,在城里也就是勉强糊口。

我心里憋屈,我林建国怎么能干这种粗活?

就在我快要熬不下去的时候,我认识了王丽娟。

她是厂里的临时工,在车间里负责挡车,长得妖妖艳艳的,一双眼睛像会说话。

厂里不少年轻小伙子都围着她转。

那天我正扛着棉纱包从她身边经过,她突然开口了:“哎,师傅,你长得可真精神,一点都不像农村来的。”

她声音又甜又脆,我心头一跳,脚下差点拌蒜。

我嘿嘿笑了笑,脸有点发烫。

这是我来城里第一次有年轻姑娘主动跟我说话,还是个漂亮姑娘。

“我叫王丽娟,你呢?”

“林建国。”

从那天起,我就跟魔怔了似的,总想往她跟前凑。

我知道她喜欢吃好的穿好的,我咬着牙,请她去吃了四块钱一碗的“高档”面条。

她吃得嘴角流油,夸我大方,不像厂里那些抠抠搜搜的男人。

我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这四块钱花得值。

发了第一个月工资,我立马跑去百货大楼,花了十二块,给自己买了件时髦的的确良白衬衫。

穿上新衬衫,我特意在王丽娟面前晃悠。

她眼睛一亮,围着我转了一圈:“建国,你穿上这个,可真像城里的大干部!”

我整个人都飘了起来,仿佛自己真的成了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周末,我壮着胆子约她去看电影。

两张票八毛,我又买了瓜子和汽水,花了一块二。

电影放的什么我一点没记住,光闻着她身上传来" ["create_time"]=> string(10) "1760628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