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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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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76) "里买东西,和她聊天。
“招娣,你多大了?
怎么不读书?”
李老师问。
招娣低下头:“家里穷,读不起。”
李老师是附近小学的老师,她同情招娣的遭遇,主动提出可以教她识字读书。
于是,每天关店后,招娣就去李老师家学习。
她聪明好学,进步神速,不出半年,已经能读报纸了。
“招娣,你很有天赋。”
李老师赞叹道,“要是能接受正规教育,一定能考上大学。”
招娣第一次听说“大学”这个词,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但从李老师的语气中,她感觉那是一个很好的地方。
一天晚上,招娣在阁楼上翻看李老师给她的课本,突然看到了一篇文章,讲的是“妇女权益”。
文章里说,女孩和男孩是平等的,都有读书和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
招娣看得入了迷,这些观点对她来说太新奇了。
“原来...女孩不一定非要为弟弟牺牲...”招娣喃喃自语,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
那一夜,招娣失眠了。
她想起了被卖的自己,想起了矿难中死去的爹,想起了清水沟那些和她命运相似的女孩。
一个想法在她心中慢慢成形。
两年后,招娣已经十六岁了。
她通过李老师的帮助,参加了自学考试,拿到了初中毕业证书。
小梅也在她的鼓励下,学会了识字和算数。
杂货店的老奶奶因为儿子接她去外地养老,准备关闭店铺。
临行前,她把店铺低价转让给了招娣和小梅。
“你们两个是好孩子,这店交给你们,我放心。”
招娣用这些年攒下的钱,加上李老师借给她的部分,接下了这家杂货店。
她和小梅一起,把店铺经营得红红火火。
她们给店铺起了个新名字——“新生杂货店”。
招娣没有忘记清水沟,没有忘记自己的誓言。
每个月,她都会寄一笔钱回家,附上一封简短的信,告诉母亲自己和弟弟的近况。
起初,母亲没有回信,后来偶尔会托人代写几句,字里行间满是愧疚和思念。
“招娣,你恨她吗?”
小梅有一次问。
招娣摇摇头:“不恨。
她也是那个环境的受害者。”
五年过去了,招娣二十一岁那年,“新生杂货店”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小超市。
她还资助了三个来自贫困地区的女孩上学,其中一个是小梅的妹妹。
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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