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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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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74) "娣一个布包:“这是你爹的遗物,还有...这是抚恤金,两百块。”
招娣打开布包,里面是她的那双小布鞋,洗得干干净净。
鞋子里,塞着一叠零零整整的钞票,最上面是一张字条,歪歪扭扭地写着:“给招娣买糖吃”。
原来爹早就预感到危险,提前写好了这张字条。
招娣抱着爹的遗体,哭得撕心裂肺。
她终于明白,爹是用自己的命,换了弟弟的命,换了全家的活路。
处理完爹的后事,招娣娘一病不起。
才三十出头的人,头发白了一大半。
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日子还得过。
招娣扛起了照顾母亲和弟弟的重担。
她穿着爹买的那双红皮鞋,每天上山砍柴,挖野菜。
红皮鞋很快就磨破了,但她舍不得扔,用布条缠了又缠。
村里人看这一家可怜,时常接济一些粮食。
但长贫难顾,招娣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
一天,那个曾经要买招娣的中山装男人又来了。
“听说你家困难,我还是那个价,五十块。”
男人对招娣娘说,“这年头,女孩家能卖这个价不错了。”
招娣娘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摇头:“不卖...他爹用命换的钱...够撑一阵子...”男人冷笑:“坐吃山空,那点钱能撑多久?
再说,你儿子不要读书?
不要娶媳妇?”
招娣在门外听着,心里像刀割一样。
她知道,如果家里必须有一个孩子被牺牲,那一定是她。
因为她是女孩。
夜里,招娣看着熟睡的弟弟,摸了摸他的小脸。
然后她悄悄起床,收拾了一个小包袱。
天快亮时,她跪在娘床前磕了三个头,轻声说:“娘,招娣走了。
您保重身体,照顾好弟弟。
别找我,我会好好的。”
招娣找到那个中山装男人:“我跟你走,但我要一百块。”
男人挑眉:“哟,小丫头会讲价了?
八十,不能再多了。”
“一百。
我能干活,还会认字。”
男人惊讶地看着招娣:“你认字?”
“我爹教的。”
招娣挺直腰板,“我会写自己的名字,还会算数。”
男人想了想,最终同意了:“成,一百就一百。
但你得签个契约,五年不能回家。”
招娣接过那张卖身契,在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陈招娣。
<那一刻,她突然明白了爹当年讲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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