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2667168" ["articleid"]=> string(7) "6125322"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4章" ["content"]=> string(2602) "我,最终在律师的几轮交锋后,勉强同意了我的核心诉求,签署了和解协议。

程旭的工作果然受到了影响,据说被公司变相边缘化,最终灰溜溜离职,离开了这座城市。

对此,我内心毫无波澜,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房产问题初步解决,我拿到了我应得的那部分钱,虽然距离全款买下一套新房还远,但足够我支撑一段时间,并支付律师费用。

更大的硬骨头,是处理与原生家庭的经济糊涂账。

张律师帮我整理了一份详尽的清单,不仅包括王春梅在婚礼上宣称要“送”给姜小宝的那套婚房中我支付的部分,更梳理了过去多年,我以“家里急用”、“弟弟上学”、“妈妈生病”等名目,转账给王春梅和姜小宝的每一笔钱。

有微信转账记录,有银行流水,甚至还有几次王春梅让我取现给她的ATM凭证。

林林总总,加起来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几乎掏空了我工作前几年的所有积蓄。

张律师给王春梅和姜小宝发了正式的律师函,列出了这些账目,要求他们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律师函措辞严谨,但态度明确:这些钱属于借款或不当得利,姜楠有权追索。

此举无疑捅了马蜂窝。

姜小宝直接换了个号码打过来,开口就是污言秽语的咆哮:“姜楠你他妈是不是人!

连给家里的钱都要算账?

那是我妈的钱!

就是我的钱!

你休想拿回去一分!

你敢告我,我弄死你!”

我按下录音键,平静地回应:“姜小宝,第一,这些钱的法律性质,律师函已经写得很清楚。

第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是违法行为,通话我已录音,会作为报案的证据。

第三,钱,我必须拿回来,这是原则问题。”

不等他再骂,我挂了电话,直接报警备案,并将录音证据提供给了警方。

警方安排了调解,但姜小宝根本不敢露面。

王春梅则换了策略,发动了几个我并不亲近的姨妈、舅舅轮番打电话来“劝和”。

话术无非是“一笔写不出两个姜字”、“你妈养大你不容易”、“把事情做绝了,以后你弟弟怎么娶媳妇?

我们老姜家不是断了根?”

、“女孩子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最后还不是便宜了外人”。

我统一回复:“谢谢关心,但这是我和我母亲、弟弟之" ["create_time"]=> string(10) "17600394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