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2563197" ["articleid"]=> string(7) "6105289" ["chaptername"]=> string(7) "第9章" ["content"]=> string(8321) "
权力的味道,闻起来就像血腥味混着泥土的芬芳,让人恶心,又让人上瘾。
当上队正,我的待遇立马就不一样了。
我分到了一个独立的、稍微大一点的帐篷,虽然依旧漏风,但至少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空间。
每天的伙食里,能多看到几块晃眼的油腥。
最重要的是,再也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给我使绊子了。
那些曾经对我冷眼旁观的士兵,现在见到我,都得离着老远就躬下身子,毕恭毕敬地喊一声“梁队正”。
我手下的兵,也从原来的几个人,变成了编制内的五十人。
除了闷三儿张猛他们几个跟我经历过生死的“老人”,剩下的都是新补充进来的刺头和怂包。
对付这帮人,我从老祖宗那里学来的手腕就派上了用场,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
有功,我把缴获来的钱财掰开揉碎了赏下去,绝不吝啬;有过,我罚得比谁都狠,军棍见红是家常便饭。
我告诉他们,跟着我梁旭,要么吃肉,要么吃打,想混日子没门。
很快,我这个新上任的队正,就在自己的小地盘里建立起了不容置疑的权威。
他们看我的眼神,既有畏惧,也有一丝跟着头狼有肉吃的狂热。
当然,我没忘了我帐篷里那尊冰雕。
我把苏令仪也接到了我的新帐篷里。
虽然依旧简陋,但至少不用再和几十个糙汉子挤在一个大通铺,闻那些能把人熏死的脚臭味和汗馊味了。
她有了自己的一小块空间,用一道破布帘子隔着,像个小小的鸟巢。
那天晚上,黑炭李难得大方,给我这个新官发了赏赐——一小袋精米,还有半斤风干的腊肉,这在军营里可是堪比黄金的美味。
我把这些东西一股脑儿全拿回了帐篷。
苏令仪正在油灯下缝补我的衣服,听到动静,抬起头,看到我怀里的东西时,明显愣住了。
“这是……”
“给你的。”我把米和肉塞到她怀里,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磨得发亮的东西,在她面前摊开手掌。那是一把用野兽的腿骨打磨成的梳子,做工极其粗糙,边角还带着毛刺,却是我花了两天夜里,用一块破瓦片一点点磨出来的。
“路上捡的,看着还行,赏你了。”我故意板着脸,用一种毫不在意的语气说道。
她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我知道,她不是没见过好东西。想当年在长安的府邸里,金梳子、玉梳子她怕是都用腻了。但那些东西,跟眼前这把带着我体温的、粗糙的骨梳比起来,都显得那么冰冷,没有人气儿。
她死死地咬着嘴唇,肩膀微微颤抖,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那副倔强的模样,看得我心里直痒痒。过了很久,她才抬起头,看着我,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带着一丝颤抖的柔软声音说:“谢谢你。”
苏令仪征服度+20%,当前征服度:35%
我心里一荡,脸上却只是“嗯”了一声,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到水盆边洗脸,把后背留给了她。这种时候,得给她一点独自消化的空间,逼得太紧,刺猬的刺会重新竖起来。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到一具柔软的身子从背后贴了上来。两只微凉的手,试探着、有些笨拙地环住了我的腰。
我浑身一僵,水珠顺着我的头发滴落在手臂上,激起一片鸡皮疙瘩。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抱我。
“你身上……有伤吗?”她把脸颊贴在我的背上,声音闷闷的,带着浓重的鼻音。
“没有,都是别人的血。”我的声音有点干涩。
“那就好……”
她的手臂收得更紧了。我能清晰地感觉到她胸前的柔软和温热,隔着两层粗布衣服,那触感依旧惊心动魄。一股淡淡的幽香,钻进我的鼻子里。那不是皂角的味道,是她身体本身的味道,像雨后青草,干净又清冽。
我的喉咙像被火烧过一样。
欲望如同被关在笼子里的野兽,疯狂地撞击着我的理智。但我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这只受惊的鸟儿,才刚刚愿意在我的屋檐下歇脚,我不能用粗暴的方式把她吓跑。真正的征服,不是一晌贪欢,而是让她心甘情愿地为我筑巢。
我缓缓地转过身,面对着她。她吓了一跳,像只受惊的小鹿,飞快地松开手,低下了头,脸颊红得能滴出血来。
我伸出手,用带着薄茧的指腹,轻轻抬起她的下巴,强迫她看着我的眼睛。
“苏令仪。”我一字一句地叫她的名字,“记住,从今天起,只要有我梁旭在一日,就没人能再欺负你。”
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滚烫地落在我的手背上。
苏令仪征服度+15%,当前征服度:50%
那一晚,她第一次没有和我隔着遥远的距离,而是睡在了离我只有一臂之隔的地方。我们什么都没做,但帐篷里的空气,却变得暧昧而粘稠,充满了荷尔蒙的味道。我能听到她时而急促时而平稳的呼吸声,这声音,比世上任何一种音乐都更让我心安。
我知道,征服这个女人的心,我已经完成了一半。
接下来的日子,战事越发频繁。安禄山的叛军主力已经席卷了河北,兵锋直指东都洛阳。我们所在的雍丘,作为拱卫洛阳东部的战略要地,成了叛军的眼中钉、肉中刺。
小规模的遭遇战每天都在发生,死人成了家常便饭。我带领的这个队,在我的操练下,成了整个旅里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我用现代的特种作战思维,训练他们打配合,教他们如何利用地形,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战果。渐渐地,我手下这帮兵油子,看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那是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和信服。
这天,黑炭李把我叫到了他的帐中。他刚操练完,赤着膀子,浑身肌肉虬结,像一尊黑铁塔。
“梁旭,坐。”他指了指旁边的马扎,扔给我一个水囊。
“旅帅面前,哪有我坐的份。”我没坐,恭敬地站在一边。
黑炭李满意地点了点头,灌了一大口水,开门见山地说:“上头下了命令,叛军的一支辎重队,大概三百人押送,五日后会经过城西二十里的黑风口。那地方地势险要,是个下黑手的好地方。老子想带人去干他一票,断了他们前锋的口粮。这活儿九死一生,你小子,敢不敢跟老子去?”
夜袭辎重队?
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任务的危险程度,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高。辎重队防备必然森严,三百人押送,估计都是精锐。我们去的人少了是送死,人多了动静太大。
但风险和收益,从来都是成正比的。干成了,这功劳可就大了。
“旅帅,咱们去多少人?”我问道。
“一百个。”黑炭李伸出一根黑乎乎的手指,“老子亲自挑一百个敢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卖命的弟兄。”
一百对三百,还要算上地形优势和突袭的加成,不是不能打。
我的血,开始热了起来。这种刀口舔血的感觉,实在是太他娘的刺激了。
“我去!”我单膝跪地,声音铿锵有力,“愿为旅帅效死!”
黑炭李哈哈大笑,蒲扇大的手掌重重拍在我的肩膀上:“好!我就知道你小子是个属狼的,闻到血腥味就走不动道!去吧,挑上你手下最利索的二十个人,回去好好准备,别给老子丢脸!”
走出黑炭李的营帐,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我知道,这对我来说,又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王铁牛那颗脑袋,让我从伙长变成了队正。那这一次,我脚下又该踩着谁的尸骨,再往上爬一步呢?
乱世,就是一场巨大的赌博。人人都是赌徒,人人也都是别人的筹码和垫脚石。
而我梁旭,偏要做那个通杀四方的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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