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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景和觉得自己在做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自从那封邮件石沉大海,他就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唯一的动作就是刷新邮箱。
等待宣判的感觉,比他当年签下第一笔千万级合同时的焦灼,还要磨人百倍。
两天。
整整四十八个小时的死寂。
就在他心里那点可怜的火苗即将被绝望的潮水彻底淹没,以为自己终究是被命运戏耍了一通时,回复来了。
邮件内容短得像一道命令,只有一个地址和时间。
“今晚九点,城西,‘夜归人’酒吧。”
洛景和盯着那几个字,心脏猛地沉了下去。
“夜归人”,他当然听过。
那是海城藏污纳垢的脓疮,一片连警察都懒得踏足的法外之地。
从前的他,车队路过那片区域都要吩咐司机加速,嫌那里的空气会脏了车里的真皮座椅。
可现在,他还有得选吗?
他把身上所有皱巴巴的钞票都掏了出来,凑了不到一百块,冲到楼下那个油腻的地摊,买了一件最便宜的白衬衫。
对着布满裂纹的镜子,他用冷水一遍遍地抹着自己油腻打结的头发,试图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一条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狗。
镜子里的男人,面容枯槁,一双浑浊的眼睛里,恐惧、不安和一种病态的狂热交织在一起,几乎要将他整个人撕裂。
他要去见的,是神,还是鬼?
无论是什么,那都是能决定他下半辈子命运的存在。
……
晚上九点整,洛景和站在“夜归人”酒吧门口,像一尊格格不入的雕像。
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化作实质的声浪,拍打在他的耳膜上。空气里,廉价酒精、汗液、劣质香水和某种不可言说的腥臊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令人作呕的浊流,让他一阵阵地犯晕。
他咬着牙,强忍着胃里翻江倒海的不适,推开了那扇仿佛通往地狱的大门。
酒吧内部光线昏暗,五颜六色的射灯疯狂闪烁,舞池里塞满了随着节奏癫狂扭动的年轻男女,他们像是要把生命中所有的精力都耗尽在此刻。
洛景和按照邮件里的指引,佝偻着背,穿过放浪形骸的人群,在最角落的一个卡座前停下了脚步。
卡座里已经坐了一个人。
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
那身剪裁精良的高定西装,手腕上那块在昏暗光线下依旧折射出昂贵光泽的百达翡丽,还有他摇晃着威士忌酒杯的优雅姿态,都与这间混乱肮脏的酒吧形成了剧烈的反差。
他不像来喝酒的,更像一个误入贫民窟巡视的王子。
洛景和的心脏,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
他认得这张脸。
秦朗!
那个最近在海城声名鹊起,被无数媒体吹捧为“华尔街归来之神”的金融金童!
怎么可能是他?
洛景和的脑子嗡的一声,瞬间一片空白。
他设想过无数种可能,对方或许是某个隐世的商业大鳄,或许是某个神秘财团的代表,但他做梦都没想到,坐在他对面的,会是秦朗。
这个当年还需要靠着他女儿才能接触到上流社会的穷小子!
秦朗也看见了他,好看的眉头几不可见地蹙了一下。
眼前的洛景和,比监控照片里还要落魄。那件崭新却廉价的白衬衫,非但没能给他增添半分体面,反而更衬得他身形枯槁,像一具被抽干了精气的骨架。那双眼睛里透出的贪婪和绝望,几乎要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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