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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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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80) "可能是为了制造情杀的假象,误导警方。
但如果是杨俊作案,为什么会有李梦的头发在现场?
或许真是栽赃?
有人知道杨俊的动机,故意留下线索指向他?
我的手机震动,赵队发来消息:皮肤组织DNA比对结果出来了,不属于任何已知前科人员,已经录入数据库等待匹配。
还有一个消息:酒吧工作人员证实周莹那晚确实在“夜色”喝酒,但从监控看,她中途离开了两个小时,正好覆盖凶案发生时间段。
她撒谎了。
案件越来越复杂了。
三个人都有动机和作案机会,也都撒了谎。
杨俊:因挪用公款被苏晴威胁,可能还因感情纠纷;李梦:长期遭受精神虐待,心怀怨恨;周莹:与杨俊有染,可能想取代苏晴的位置。
我坐在苏晴的床上,思考着每个人的可能性。
如果我要栽赃给某人,我会怎么做?
首先,需要取得目标的DNA样本,留在现场。
李梦的头发很容易获取,她经常来公寓。
其次,需要制造动机。
杨俊的挪用公款问题是个现成的动机。
然后,需要破坏或制造不在场证明。
周莹中途离开酒吧两个小时,足够完成犯罪。
但那个神秘电话呢?
谁会知道蓝色港湾项目的问题?
可能是公司内部人员,或者是与杨俊亲近的人。
我忽然想起日记中被撕掉的那页:“条件是...”后面是什么?
杨俊答应了苏晴什么条件?
一个想法浮现:如果苏晴以保守秘密为条件,要求杨俊与她分手,或者娶她?
或者...我打电话给法医:“能否确定苏晴是否真的怀孕了?”
法医回答:“已经做了检测,没有怀孕。
为什么这么问?”
日记中苏晴说自己可能怀孕了,但检测结果是否定的。
要么她弄错了,要么她在日记中撒谎?
为什么?
回到警局,我重新审视所有证据。
酒杯上的指纹只有苏晴和另一个人的,经比对是李梦的。
李梦说那天下午她们一起喝酒聊天,所以有她的指纹很正常。
但为什么有两个酒杯?
如果下午喝酒,应该早就清洗了才对。
苏晴是个爱干净的人,从公寓的整洁程度可见一斑。
我调取公寓楼的垃圾回收记录。
发现命案前一天晚上的垃圾中确实有两个红酒瓶和几个酒杯。
但日记中苏晴写到那天晚上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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