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2143255" ["articleid"]=> string(7) "6028901"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0章" ["content"]=> string(2680) "可能是为了制造情杀的假象,误导警方。

但如果是杨俊作案,为什么会有李梦的头发在现场?

或许真是栽赃?

有人知道杨俊的动机,故意留下线索指向他?

我的手机震动,赵队发来消息:皮肤组织DNA比对结果出来了,不属于任何已知前科人员,已经录入数据库等待匹配。

还有一个消息:酒吧工作人员证实周莹那晚确实在“夜色”喝酒,但从监控看,她中途离开了两个小时,正好覆盖凶案发生时间段。

她撒谎了。

案件越来越复杂了。

三个人都有动机和作案机会,也都撒了谎。

杨俊:因挪用公款被苏晴威胁,可能还因感情纠纷;李梦:长期遭受精神虐待,心怀怨恨;周莹:与杨俊有染,可能想取代苏晴的位置。

我坐在苏晴的床上,思考着每个人的可能性。

如果我要栽赃给某人,我会怎么做?

首先,需要取得目标的DNA样本,留在现场。

李梦的头发很容易获取,她经常来公寓。

其次,需要制造动机。

杨俊的挪用公款问题是个现成的动机。

然后,需要破坏或制造不在场证明。

周莹中途离开酒吧两个小时,足够完成犯罪。

但那个神秘电话呢?

谁会知道蓝色港湾项目的问题?

可能是公司内部人员,或者是与杨俊亲近的人。

我忽然想起日记中被撕掉的那页:“条件是...”后面是什么?

杨俊答应了苏晴什么条件?

一个想法浮现:如果苏晴以保守秘密为条件,要求杨俊与她分手,或者娶她?

或者...我打电话给法医:“能否确定苏晴是否真的怀孕了?”

法医回答:“已经做了检测,没有怀孕。

为什么这么问?”

日记中苏晴说自己可能怀孕了,但检测结果是否定的。

要么她弄错了,要么她在日记中撒谎?

为什么?

回到警局,我重新审视所有证据。

酒杯上的指纹只有苏晴和另一个人的,经比对是李梦的。

李梦说那天下午她们一起喝酒聊天,所以有她的指纹很正常。

但为什么有两个酒杯?

如果下午喝酒,应该早就清洗了才对。

苏晴是个爱干净的人,从公寓的整洁程度可见一斑。

我调取公寓楼的垃圾回收记录。

发现命案前一天晚上的垃圾中确实有两个红酒瓶和几个酒杯。

但日记中苏晴写到那天晚上独"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8022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