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2000615" ["articleid"]=> string(7) "6002081" ["chaptername"]=> string(8) "第22章" ["content"]=> string(2494) "要求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王法官沉默了几秒,突然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既然调解不成,本院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当庭宣判。”

陈默屏住呼吸,等着她念出公正的判决。

可接下来的话,却像一把重锤,狠狠砸在他的心上 ——“一、准予原告林薇与被告陈默离婚;二、婚生子乐乐由原告林薇抚养,被告陈默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0 元,直至乐乐年满十八周岁;三、夫妻共同财产:位于 XX 小区的房产归原告林薇所有,被告陈默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被告名下的 SUV 车辆,作为‘对原告的生活补偿’,归原告林薇所有;四、原告主张的‘被告家暴、出轨’证据不足,不予采信;被告主张的‘婚姻欺诈’,因‘属于私人生活范畴,不影响婚姻效力’,不予支持;被告要求返还 20 万彩礼的诉求,不予支持;五、被告陈默因‘擅自调查原告隐私,侵犯原告权益’,需向原告林薇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5000 元。”

“什么?”

陈默猛地站起身,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法官大人,您是不是搞错了?

乐乐不是我的孩子,亲子鉴定报告已经证明了!

房子是我婚前首付,车子是我全款买的,她欺诈我三年,为什么还要我净身出户?”

他的律师也立刻提出异议:“王法官,您的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非亲生父母无抚养义务,婚姻欺诈可主张撤销婚姻并返还财产,您的判决明显偏袒原告!”

王法官却敲了敲法槌,语气冰冷:“本庭的判决基于‘实际情况’。

原告林薇作为全职太太,离婚后无经济来源,还需抚养孩子,房产和车辆归其所有,是为保障其基本生活。

被告陈默年轻有工作能力,重新积累不难。

至于亲子鉴定,虽证明乐乐非亲生,但被告已抚养三年,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理应继续承担责任。”

“事实抚养关系?”

陈默气得浑身发抖,“我是被欺骗才抚养的!

这不是自愿的!

而且她婚内给赵峰转账,转移财产,您为什么不追究?”

“转账记录无法证明是‘转移财产’,可能是正常经济往来。”

王法官打断他"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7562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