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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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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兰在法庭上彻底失控了。
她气急败坏,口不择言地指着我大骂“白眼狼”、“丧门星”,企图用撒泼的方式,来混淆视听。
我平静地看着她,一字一句地反驳:“李美兰女士,请注意你的言辞。
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
你对我进行的污蔑,也已经构成了诽谤。
在法庭上公然辱骂,只会让你罪加一等。”
她被我噎得哑口无言。
最终的审判,毫无悬念。
法庭判决,准予我和陈浩离婚。
所有被李美兰非法挪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那套房产的相应价值,都进行了依法分割,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的保障。
更让我感到大快人心的是,法院还判决,李美兰因侵占罪和诽谤罪,需赔偿我精神损失费五万元,并且,必须在市级报纸的公开版面上,刊登道歉声明,为我恢复名誉。
当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李美兰听到判决结果,瞬间崩溃了。
她大概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精于算计了一辈子,最终,竟落得个人财两空、身败名裂的下场。
她瘫软在被告席上,像一滩烂泥。
我走出法庭,午后的阳光,温暖地洒在我身上。
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和解脱。
过去三年的所有阴霾,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我,苏婉,重生了。
11李美兰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但,在铁证如山面前,她的挣扎,终究只是徒劳。
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紧接着,是法院的强制执行。
李美兰名下的银行卡和那套房产,都被冻结。
她被迫变卖了房产,用来支付分割给我的财产和赔偿金。
我听说,她为此几乎倾家荡产,一夜之间,从那个养尊处优的“贵妇”,变成了真正的穷光蛋。
陈浩的日子,也不好过。
离婚官司和李美兰的丑闻,让他成了整个单位的笑柄。
他的名声彻底毁了,工作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最终被调离了核心岗位。
他们母子,在亲戚圈和邻里之间,也彻底“社死”了。
没有人再愿意和他们来往。
曾经那个被她用来炫耀的“贵妇群”,如今成了传播她笑话的大本营。
她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面子”,被撕得粉碎。
后来,我从张律师那里,收到了报社寄来的报纸。
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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