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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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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954) "周五。
在私房菜馆。
撞翻咖啡后。
我回到林瑶办公室。
惊魂未定。
跟她吐槽。
“瑶瑶!
吓死我了!
我刚才把咖啡泼许辰身上了!”
“啊?!
你没事吧?
他为难你了?”
“没!
他态度还挺好!
就是助理凶巴巴的。
许辰还给我纸巾擦手呢!”
“那就好!
明星架子不大嘛。”
“是啊!
哦对了,我刚看到个奇怪的账号,只关注了我小号,三无小号,头像还是张星空图,怪怪的。”
“啧,说不定是暗恋你的变态!
小心点!”
“知道啦!”
这段录音。
当时随手录的。
想当素材。
后来忘了删。
现在。
成了救命稻草。
录音里。
清楚地提到了那个“辰光微亮”的账号。
时间戳:上周五晚上23:55。
比那个账号的点赞时间(00:01)早几分钟。
证明我在事发当晚。
就注意到了这个账号。
并且和闺蜜提到了。
证明这个账号的存在。
早于许辰的表白。
早于一切风波。
证明我根本没有“引导炒作”的预谋。
我还翻到了手机相册里。
上周五私房菜馆。
我和林瑶在办公室的自拍。
照片右下角有时间水印:23:58。
背景是办公室的钟。
也显示23:58。
证明那个时间点。
我在林瑶办公室。
不可能在许辰休息室“偷玩”他手机。
铁证如山。
技术大神也发来了关键信息。
他黑进了那个“娱乐圈纪检委”的后台。
查到了爆料源头。
“付款账户是一个空壳公司。
但IP地址追到了北京。
具体位置……指向一家熟悉的公关公司。
许辰工作室的长期合作方。”
石锤了。
是许辰团队买黑稿。
要彻底搞臭我。
我把所有证据。
截图。
录音文件。
照片。
技术大神的分析报告。
整理好。
打包。
登录我的大号@薇薇安V。
编辑微博。
手指在键盘上停顿。
林瑶紧张地看着我:“薇薇……”我深吸一口气。
点击发送。
@薇薇安V:我是秦薇。
“小星星的小天地”是我的小号。
我从未,也绝不接受泼在我身上的脏水。
以下是证据:证明“辰光微亮”账号长期关注我小号(截图),且事发当晚我在私房菜馆就注意到它(录音)。
证明事发当晚23:58,我在闺蜜办公室(照片),不可能碰许辰手机。
证明许辰工作室买黑稿抹黑我(后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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