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1923240" ["articleid"]=> string(7) "5989743"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6章" ["content"]=> string(2558) "语气里带着哀求,“江氏集团以后都是你的,我们会把所有的一切都给你,只求你能原谅我们。”

“江氏集团?

我不稀罕。”

江雅抽回自己的手,“从你们决定隐瞒真相,抛弃我的那一刻起,我们之间的父女、母女情分,就已经断了。

我不会原谅你们,也不会再认你们。

从今往后,我江雅,和你们江家,没有任何关系。”

说完,江雅转身就走,再也没有回头。

江振国和林婉看着她决绝的背影,瘫坐在地上,痛哭流涕。

他们知道,他们彻底失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是他们为自己的冷漠和自私付出的代价。

第七章 最终结局:恶有恶报,善得善果苏瑶、苏明和刘梅的案件很快就开庭审理了。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证据,证明他们犯有诈骗罪(陷害江雅泄露商业机密,导致江氏集团损失)、寻衅滋事罪(苏瑶霸凌江雅)、以及当年的拐骗儿童罪(调包婴儿)。

苏明和刘梅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们试图通过忏悔来博取同情,减轻刑罚,但法院最终还是根据他们的犯罪情节,判处苏明有期徒刑十年,刘梅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苏瑶虽然对部分罪行进行了狡辩,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她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法院考虑到她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且有坦白部分罪行的情节,判处她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听到判决结果时,苏瑶彻底崩溃了,她知道,自己的人生,已经毁了。

江振国和林婉因为隐瞒真相、包庇罪犯(他们早就知道苏明和刘梅的调包行为,却没有报警,还定期给他们打钱,属于包庇),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江氏集团也因为这件事,声誉一落千丈,股价大跌,很多合作方都纷纷解除了合作协议,公司陷入了严重的危机。

江振国和林婉在缓刑期间,试图挽回江氏集团的颓势,但由于公司损失惨重,加上他们名声扫地,根本没有人愿意和他们合作。

最终,江氏集团不得不宣布破产,江振国和林婉从曾经的豪门贵主,变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林婉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一病不起,没过多久就去世了。

江"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7382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