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1871812" ["articleid"]=> string(7) "5978093" ["chaptername"]=> string(8) "第10章" ["content"]=> string(2422) "按下去------蓝色电弧闪过,他抽搐着倒在地上。

我立刻退到安全距离,做了三件事:固定现场证据:用运动相机拍了现场视频(包括地上的铁锤及李明倒地的状态),用手机拍了近景照片(铁锤上的指纹、李明的外貌特征)。

立刻报警:拨打110时,清晰说明“在XX公园,有人持匕首袭击我,我已采取正当防卫,对方已倒地”,根据公园路标报了具体位置。

保护现场:在警察来之前,不让路人靠近,避免现场被破坏。

警察十分钟就到了,看到地上的匕首(上面有李明的指纹)、我手里的电击器和运动相机里的视频,又调了公园的监控(清晰拍到李明持刀扑来的画面),当场出具《扣押清单》:“人赃并获,杀人未遂证据确凿。”

这次,李明再也没机会取保候审,直接被收押------法律给了我正当防卫的权利,也给了他罪有应得的结局。

第四章 最后的对决----法庭上激辩案件开庭那天,李明的律师团队还在狡辩:“当事人与林悦的交友是出自双方自愿的。

林悦因爱生恨伪造证据,杀人未遂是误会,只是想和林悦谈谈。”

法官皱着眉看向我时,我举起手:“法官大人,我申请传唤证人周雨晴和小哲,并提交补充证据。”

周雨晴牵着小哲走进法庭时,李明的脸瞬间白了。

小哲手里抱着一个档案袋,里面装着《子女依恋评估报告》------这份报告不是临时准备的,早在三个月前,周雨晴就为了争取抚养权,联系了XX心理评估中心,带小哲做了三次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亲子互动、情感依赖、安全感建立”等,封面印着“XX心理评估中心”的公章,评估师还出庭接受了质询。

“报告显示,小哲与母亲周雨晴的依恋指数为92分,属于安全型依恋;与李明的依恋指数仅21分,属于回避型依恋。”

周雨晴的律师把报告递给法官,又拿出两份证据:学区房产权证明:“周雨晴名下有一套XX小学(重点小学)的学区房,已取得房产证,能保证小哲的教育资源;而李明名下无固定房产,且工作已丢失,无法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

心理评估报告:“这是法院"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7133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