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1871811" ["articleid"]=> string(7) "5978093" ["chaptername"]=> string(7) "第9章" ["content"]=> string(2486) "。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我申请两项保护措施:① 禁止李明及他关联的人接近我母亲住所500米范围;② 禁止他们以任何形式(贴照片、散播谣言等)骚扰我母亲。”

法院效率比我想的还快,48小时内就作出裁定。

当法官把盖着公章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递给我时,特意叮嘱:“把这个给辖区派出所,他们会录入系统,一旦有人违反,会立刻处理。”

果然,当天下午李明又派了人去小区,刚到门口就被警察拦下------因为派出所已经把保护令的范围、禁止行为通知了所有值班民警。

那几个人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拘留5天,李明作为教唆者,被罚款5万元。

看着手机里警察发来的“已处理”消息,我摸了摸母亲的手:“妈,法律会保护我们的。”

第四回合:生死战------正当防卫定乾坤李明被罚款后彻底疯了。

他取保候审出来,发了一条威胁短信给我:“你毁了我的一切,我要你陪葬!”

我立刻把短信截图发给律师和警方,律师提醒我“注意人身安全,必要时可采取正当防卫,但要保留证据”,警方也加强了我家附近的巡逻。

我不敢掉以轻心,做了三件准备:准备防卫工具:在正规商店买了防狼喷雾和电击器(保留了购买小票,证明是合法购买),还查了《刑法》第20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知道“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避开偏僻路段,上下班让同事顺路接送;去公园散步时选监控密集的路线,提前把行程告诉闺蜜。

开启录音录像:出门时把手机设为“口袋录音”模式,还带了一个小型运动相机,挂在胸前(处于录像状态)确保能记录现场情况。

果然,在一个有雾的清晨,李明戴着帽子口罩,握着铁锤园小径堵我。

“林悦!

你毁了我的一切!

我要你陪葬!”

他像疯狗一样扑过来时,我立刻掏出防狼喷雾对准他的脸按下------这是我提前练习过的动作,确保能准确喷到他的眼部。

他惨叫着捂着脸,铁锤掉在地上却还凭着感觉朝我抓来。

我掏出电击器对准他的脖颈"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7133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