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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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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426) "移夫妻共同财产,三样凑齐,他至少要少分50%财产。
我这里有他出轨的实锤(公证书里的小号记录),还有他用公司账户给我买玫瑰的转账记录------这既可能是挪用公司资金,也可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他的公司收入是共同财产)维系婚外情。
你有家暴证据,我们联手,才能让他付出代价。”
周雨晴拿起公证书指尖抚过红色公章,眼里重新亮起光。
她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回执单,上面有李明的签名:“我保存了他去年向他妈转账80万买房产的回执------那笔钱是我们婚后共同经营公司赚的,属于共同存款,他却登记在他妈名下。
我律师说,这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转移财产’,《******法典》第1092条专门管这个,只要能证明钱是共同财产,这房子就能追回来。”
那天离开咖啡馆时,阳光穿过玻璃落在两份公证书上。
我和周雨晴交换了律师的联系方式,约定每天同步进展------我们的联盟不是靠情绪撑着,是靠“每一份证据都有公章、每一个主张都有法条”的底气,稳稳扎在地上。
第三章 四轮反击战,玫瑰带刺亦锋利李明很快发现了我的疏远,他跑来我公司楼下堵我,单膝跪地举着钻戒:“悦悦,我和周雨晴早就没感情了,离婚手续马上办!
你再等等我!”
我看着他声泪俱下的样子,想起律师说的“保留对方自认婚姻关系的证据”,悄悄按下了手机录音键------录音时特意说了一句“李总监,你不是说你单身吗?
现在又说在办离婚,到底哪句是真的?”
,引导他回应。
果然,他急忙辩解:“我没骗你,我和她早分居了只是手续没办完!”
这段录音后来被律师标上了时间戳今天是3月15日14:23,存进了证据袋------律师说,这种“自认婚姻关系存续”的录音,在离婚诉讼里能直接反驳他“已分居、无婚姻关系”的谎言,打他个措手不及。
我知道,成人的世界没有回头路。
他的欺骗已经造成了不可逆的情感伤害,好聚好散都成了奢望,他的纠缠更是让我退无可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用伐之保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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