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 { ["chapterid"]=> string(8) "41871799" ["articleid"]=> string(7) "5978093" ["chaptername"]=> string(7) "第2章" ["content"]=> string(2500) "查了景点的安保措施。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没删过手机里法务部给的《职场关系风险提示》,里面写着“涉及私人情感时,保留关键聊天记录、消费凭证”,现在想来,那或许是潜意识里的保护欲。

直到那个周六的清晨。

他在浴室洗澡,手机放在床头柜充电。

屏幕突然亮了,一条消息弹出来,字体小却扎眼:“爸爸,你答应带我去游乐园的,这周又要骗我吗?”

后面还跟着个委屈的表情包。

我的血液瞬间凉透,盯着那行字手不自觉地颤抖起来,紧紧攥着手机指甲深嵌掌心。

第一个念头不是哭闹,而是想起法务部说的“原始证据不可篡改”------我深吸一口气,立刻打开手机相册,对着那条消息拍了三张照片:一张特写消息内容,一张包含手机顶部的时间戳(清晰显示“8:07”),还有一张连床头柜的台灯一起拍进去证明场景真实性。

拍完后我没敢退出界面,怕误删记录,又把照片加密存进了云盘。

浴室的水声哗哗响,像在嘲笑我的愚蠢。

我悄悄拿起自己的手机翻出之前存的律师联系方式------就是李明提过的“认识不少律师”时,我顺手存的那位婚姻家事律师的电话。

我没立刻打,而是先删了相册里所有和他的合影,指尖攥得发紧:玫瑰再香也藏着刺,而拔刺不能靠眼泪,得靠规则。

那天上午,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把李明近三个月的转账记录(他送玫瑰、吃饭的消费大多走的是转账)、聊天记录里他说“单身”的片段都整理成了文档,直到他出来我都没露半点破绽。

后来律师告诉我,那三张带原始时间戳的照片,还有加密的云盘记录,是未来所有法律行动的第一块基石。

第二章 真相剥壳与联盟成立我没有当场撕破脸。

第二天一早,我先给那位婚姻家事律师打了电话,把发现孩子的事和盘托出,律师建议我“先搬离共同住所避免冲突升级,同时找合规的私家侦探取证,必须强调‘公共区域取证’,否则证据可能无效”。

挂了电话,我才以“项目忙,需要住公司附近公寓方便加班”为由,搬回了自己的住处。

接下来的两天,我做了两件事,每一步都按律师的指导来:" ["create_time"]=> string(10) "17571336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