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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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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18) "腿,哭得像个孩子。
若是从前,我或许会心软。
但现在,我的心,早已在他们一次次的欺骗和压榨中,变得比石头还硬。
我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一个恶心又可笑的陌生人。
07.眼看求饶无果,陈宇和李桂芳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他们以为我只是在吓唬他们,以为只要把钱藏起来,我就拿他们没办法。
当天晚上,我就收到了银行的消费提醒。
我们联名账户里的一大笔钱,被分批次地转移了出去。
我冷笑。
真是死性不改。
我没有去质问他们,只是将这些转账记录截了图,连同我早就准备好的其他材料,一并交给了我的律师。
第二天,一封措辞严厉的律师函,就送到了陈宇的公司,和李桂芳的手上。
律师函明确警告他们,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恶意转移婚内共同财产,如果不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款项归还,我方将立刻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们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和资产。
同时,我亮出了我的第三份,也是最致命的一份证据。
那是一份更加详尽的银行流水。
它不仅证明了李桂芳将骗来的钱全部转给了陈涛,还揭露了一桩更早、更恶劣的罪行。
五年前,李桂芳以同样的手法,声称陈涛创业失败,被人追债,从另一位家境殷实的远房亲戚那里,骗取了一笔高达二十万的巨款。
而这笔钱,根本没有用来还债,而是被陈涛用来买了一辆豪车,肆意挥霍。
更可怕的是,为了掩盖这笔钱的来源,李桂芳甚至伪造了那位亲戚的签名,做了一份假的借款合同。
这已经不仅仅是诈骗了。
伪造文书,同样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陈宇看到这份证据的时候,彻底傻眼了。
他根本不知道,他一向敬爱的母亲,背地里竟然是一个如此贪婪、毫无底线的罪犯。
我冷静地向他指出,这些行为加在一起,数额已经超过了三十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足以让李桂芳面临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这一次,李桂芳彻底崩溃了。
她不再撒泼,不再尖叫,而是瘫在地上,开始语无伦次地哭喊。
在极度的恐惧和绝望之下,她开始胡言乱语,甚至说出了一些她年轻时,为了占小便宜,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公家财物的事情。
我面无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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