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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8)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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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536) "证据在特定时间点之前就已经存在且未被篡改。
互联网技术,成了他固定权利的锚点。
线上咨询与信息共享:在一些专业的法律论坛和劳动者维权社群里,他匿名分享了自己的部分经历(隐去关键个人信息),咨询证据有效性等问题。
他收到了来自不同背景网友的反馈和建议,虽然水平参差不齐,但偶尔也能提供一些意想不到的角度或信息支持。
这种跨越地域的互助,让他感到自己并不孤单。
当然,网络信息鱼龙混杂,他也遇到了唱衰的、劝他放弃的、甚至冷嘲热讽的言论。
但有了赵律师的专业指导和自己的深入研究,他具备了更强的辨别能力,不再轻易被干扰。
开庭日期日益临近。
赵律师将整理好的、厚达数百页的证据材料册(包括纸质版和刻录的光盘)提交给法院,并附上了详尽的证据清单和说明。
每一组证据要证明什么,与其他证据如何相互印证,都标注得清清楚楚。
他还起草了详细的代理词初稿,逻辑严密地阐述了观点:在互联网时代,工作指令的下达早已突破物理时空限制,用人单位利用微信等即时工具在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已成为变相延长工时的常态手段,理应纳入“加班”范畴进行规制。
谢言提交的证据链(老板指令+被动回复/脚本自动回复+后续完成的工作成果+考勤记录佐证)已足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
公司掌握全部原始考勤、审批及内部通讯记录,应依法提供,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拖欠工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依法支付并加付赔偿金。
谢言看着这些专业的文书,仿佛看到自己收集的那些散乱“砖石”,被律师用法律的水泥砂浆,精心砌成了一座坚固的堡垒。
互联网,没有让法律变得遥不可及,反而通过裁判文书公开、法律数据库、线上诉讼服务、专业社群等方式,将法律的武器变得更易获取和理解。
虽然请律师仍需不菲的费用,但至少,获取信息、学习知识、进行比较的成本已大大降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数字时代,正逐渐从一句口号,变成一种更具操作性的可能。
它意味着,像谢言这样的普通劳动者,也有了更充足的弹药,去挑战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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