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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7)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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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ing(2640) "时,孙梅永远都是那句:“他还是个孩子,你一个大人跟他计较什么?”
而李强,则会赤裸着上身,指着我的鼻子骂:“一个没男人的骚娘们,屁事真他妈多!
再敢上来,老子弄死你!”
我报警,警察调解,他们当面道歉,背后变本加厉。
我找物业,物业说这是邻里纠pen,他们管不了。
直到一个月后,李航在楼道里玩打火机,点燃了邻居堆放的纸箱,引发了滔天大火。
那对畜生夫妻,为了逃避责任,趁着浓烟滚滚,所有人都在逃命时,逆行冲到我家门口。
一脚踹开门,将已经被浓烟熏得昏迷的我和童童,硬生生拖到了起火点。
他们把一把打火机,塞进了我年仅五岁的儿子的口袋里。
然后,对着赶来的消防员和警察,涕泗横流地哭喊:“是她!
是她儿子玩火!
烧了我们整个楼!
我的家啊……”我和童童,就这么被活活烧死,死后还背上了纵火犯的罪名。
而他们一家三口,不仅安然无恙,还成了“受害者”,心安理得地接受着社区的捐款和邻居们的同情。
我永远忘不了,我在烈火中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刻,透过火光,看到孙梅抱着她的宝贝儿子,脸上那抹得意的、恶毒的笑容。
蚀骨的恨意,几乎要将我的理智吞噬。
“妈妈,你怎么哭了?”
童童的小手轻轻抚上我的脸颊。
我回过神,抹了一把脸,才发现早已泪流满面。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底翻涌的杀意,亲了亲儿子的额头,声音是前所未有的温柔和平静。
“妈妈没哭,妈妈是高兴。”
“童童,从今天起,妈妈再也不会让任何人欺负我们了。”
上辈子,我信奉“以理服人”。
这辈子,我只信奉一句话。
血债,必须血偿!
**2. **第二天,我请了一天假。
第一件事,就是去电子城。
“老板,给我来一套最好的家庭监控设备。
针孔的,隐蔽性要好,要夜视高清,能云端存储的。”
“另外,录音笔,能超长待机的,给我来五支。”
“还有汽车的行车记录仪,前后双录,带24小时停车监控的。”
老板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但还是利索地把东西都给我备齐了。
花了我将近两个月工资,但我眼睛都没眨一下。
钱没了可以再挣,命没了,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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